东部新城J2-38项目选聘招标代理机构东部新城J2-38项目选聘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川投资备【2112-510304-17-01-312926】FGQB-0208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自贡市东建置地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
2.3 项目规模: 1、占地规模:占地面积123.47亩(82312.31平方米)。2、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26.79万方,限高80米(商业区域限高50米)。3、建筑内容:主要包括住宅、商业、社区及物管用房、架空层、地下车库及其他配套用房,并配套建设地块西侧及北侧5665平方米临街绿地。
2.4 计划工期: 14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03月
2.5 项目总投资: 35.55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35.55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方章和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招标代理从业章。注:(1)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职称证及任职文件复印(省外职称证还需提供省外可供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2、项目负责人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查询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诚信分不低于100分(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一天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截图);4.不得有不良行为(提供比选截止时间前一天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良行为查询截图);5.申请人人员资格和业绩应符合《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第一章和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要求,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特别提示:第3.2款中“代理招标估算金额”为: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43号)工程招标类别计算,招标代理费35.55万元所对应的中标价格(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7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3月23日09时30分 至 2022年03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3月23日09时30分至 2022年03月28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自贡市东建置地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608219557
传 真:
2022年03月23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