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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自行验收意见

2017年10月27日,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会。

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共7人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小组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灵武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位于灵武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试验区内。本次技改仅针对现有100万台电子废弃物拆解项目中电子废弃物拆解进行技改(不包含线路板拆解),技改后,项目拆解规模100万台/a不变,形成一条55万台/a的废旧电视拆解线,一条15万台/a的废旧冰箱拆解线,一条10万台/a的废旧电脑拆解线,一条5万台/a的废旧空调拆解线,一条15万台/a的洗衣机拆解线。前期项目均分别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本项目仅通过改变工作制度实现电视机拆解能力下调和冰箱、电脑、空调拆解能力的增加,环保设施全部依托已验收的设施,总拆解能力未发生改变,能够满足要求。本次验收为技改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吴忠市科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吴科信验字〔2017〕第37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电视拆解线1#、2#、3#滤筒除尘器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24mg/m313.01mg/m33.05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71kg/h、0.144kg/h、0.055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电视拆解线1#、2#、3#滤筒除尘器最大除尘效率分别为90.23%、83.69%、93.53%。

2)电视和电脑共用一条拆解线,轮流生产,验收期间轮流生产时分别进行监测,拆解电脑时由监测结果得出,电脑拆解线1#、2#、3#滤筒除尘器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67mg/m33.01mg/m32.62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43kg/h、0.031kg/h、0.045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电脑拆解线1#、2#、3#滤筒除尘器最大除尘效率分别为93.27%、89.02%、92.05%。

3)电视锥屏分离工序滤筒除尘器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5.01mg/m3,最大排放速率0.110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

级标准限值要求。滤筒除尘器最大除尘效率82.58%。

4)电视和电脑共用一条屏锥分离工序,轮流生产,验收期间轮流生产时分别进行监测,电脑屏锥分离生产时由监测结果得出,电脑锥屏分离工序滤筒除尘器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1.83mg/m3,最大排放速率0.035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滤筒除尘器最大除尘效率91.58%。

5)冰箱拆解线脉冲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除尘器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25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30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脉冲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除尘器最大除尘效率为91.10%。

6)项目新建一台2.1MW的天然气供暖锅炉,经监测,燃气锅炉废气中SO2NOx、烟尘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71-2014)表2要求后经8m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监控点浓度为0.38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噪声

验收期间,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连续两天的监测中,昼间最大值为51.0dB(A),夜间最大值为42.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三)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

(四)固体废物

废旧电视、电脑显示器拆解线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灰、锥玻璃(含铅)、荧光粉。其中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锥玻璃(含铅)、荧光粉属于危险废物,交陕西安信显像管循环处理应用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废旧冰箱、空调拆解线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氟利昂及聚氨酯泡沫。其中除尘灰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交宁夏兴汇废旧资源再生科贸有限公司安全处置;氟利昂属于ODS物质,验收期间总量未达到处理量,现分区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待达到一定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聚氨酯泡沫,出售综合利用。

废旧洗衣机拆解线固体废物为除尘灰,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五)总量

项目建成后,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工艺废气中满负荷生产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99t/a,颗粒物排放量低于环评预测量。

(六)危险废物暂存间为依托原有工程,已通过环保验收,设置规范、管理严格。

(七)经检查,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建立了生产台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和危险废物转移台账,管理规范。

三、结论

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气、噪声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管理规范。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附件:验收组成员名单

公示期:2017年10月29日--11月29日

举报电话:0951-4517521

公示地点:www.nxzszy.cn

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9日

验收组成员名单

验收项目名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职务

电话

身份证号

备注

1

董孝辛

宁夏环科院

环评工程师

13995150480

230711196408020214

专家

2

李建梅

宁夏大学

博士

13895391760

640202198210090527

专家

3

王青霞

宁夏环科院

高级工程师

13649509989

152827198103094527

专家

4

陈露露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工程师

15009672407

642222198607210829

环评单位

5

李梅

吴忠科信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工程师

17795318208

640302198601180022

验收监测单位

6

丁旭军

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

生产负责人

15924466882

152921197908016510

建设单位

7

靳丽萍

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

环保专员

18395218365

62052219910301052X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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