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九厂(包括新肇)提捞采油工程
金额
871.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fwgk5021
预算金额871.2万元
招标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招标联系人祝春波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惠0459-53929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9
公告正文
2024年九厂(包括新肇)提捞采油工程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3FWGK5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成本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油九厂(包含新肇)提捞采油作业施工。工作量:捞油22000吨,(工作量暂定,以实际发生为准)。投资金额871.2万元(不含税);其中九厂捞油13000吨,投资金额514.8万元(不含税)。新肇作业区(含新肇公司)9000吨,投资金额356.4万元(不含税)。
标段划分: 标段一:2024年九厂提捞采油工程 估算金额514.8万元(不含税)、标段二:2024年新肇作业区(包括新肇公司)提捞采油工程 估算金额356.4万元(不含税)。
2.2 招标范围:采油九厂(包含新肇)提捞采油作业施工。工作量:捞油22000吨,(工作量暂定,以实际发生为准)。投资金额871.2万元(不含税);其中九厂捞油13000吨,投资金额514.8万元(不含税)。新肇作业区(含新肇公司)9000吨,投资金额356.4万元(不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采油九厂(包含新肇)。
2.5 计划投资:871.2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备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台捞车、1台罐车,设备应提供提捞车和罐车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所有罐车都必须提供《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需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3类)原件扫描件,如是自购车辆,需出具(1)购车合同原件原件扫描件或购买协议原件原件扫描件(2)如是租赁车辆,需出具租赁合同(协议)原件的原件扫描件。车辆登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前,如不能提供,不得分。
3.4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月19日09:00:00至2024年01月2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 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1月29日 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现场开标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东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准时参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审查资料原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王惠
联系电话: 0459-5392945
招标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联系人:祝春波
联系电话:04594698103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编号:2023FWGK50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成本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油九厂(包含新肇)提捞采油作业施工。工作量:捞油22000吨,(工作量暂定,以实际发生为准)。投资金额871.2万元(不含税);其中九厂捞油13000吨,投资金额514.8万元(不含税)。新肇作业区(含新肇公司)9000吨,投资金额356.4万元(不含税)。
标段划分: 标段一:2024年九厂提捞采油工程 估算金额514.8万元(不含税)、标段二:2024年新肇作业区(包括新肇公司)提捞采油工程 估算金额356.4万元(不含税)。
2.2 招标范围:采油九厂(包含新肇)提捞采油作业施工。工作量:捞油22000吨,(工作量暂定,以实际发生为准)。投资金额871.2万元(不含税);其中九厂捞油13000吨,投资金额514.8万元(不含税)。新肇作业区(含新肇公司)9000吨,投资金额356.4万元(不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采油九厂(包含新肇)。
2.5 计划投资:871.2万元(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备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3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台捞车、1台罐车,设备应提供提捞车和罐车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所有罐车都必须提供《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需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或3类)原件扫描件,如是自购车辆,需出具(1)购车合同原件原件扫描件或购买协议原件原件扫描件(2)如是租赁车辆,需出具租赁合同(协议)原件的原件扫描件。车辆登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前,如不能提供,不得分。
3.4投标人于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月19日09:00:00至2024年01月2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 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日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 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459-5183118,更换发票咨询电话:0459-539538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1月29日 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现场开标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东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准时参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审查资料原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王惠
联系电话: 0459-5392945
招标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联系人:祝春波
联系电话:04594698103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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