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盖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二期)等13个项目环境监测及验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盖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二期)等13 个项目环境监测及验收,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盖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二期)等13个项目环境监测及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包含13个工程:(1)新盖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二期);(2)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二期)工程;(3)赵王新河治理工程(雄县段)二期;(4)障水埝堤防加固工程(二期);(5)萍河右堤工程(二期);(6)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十里铺段;(7)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雄商高铁至里长扬水站段;(8)新筑寨里西堤工程(二期);(9)截洪渠三期工程(泵站);(10)昝岗组团纵一渠一期;(11)新安北堤防洪治理工程截渗沟工程;(12)漕河、府河河口区综合治理工程;(13)瀑河左堤生态防洪工程。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2.3招标范围:根据环评影响报告表(书)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水质、环境空气、噪声、土壤、生态环境等),并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依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最新要求和需要,配合开展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验收。
2.4质量标准:成果文件满足国家、地区、行业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其中高要求的规定为准。
2.5服务地点: 河北雄安新区。
2.6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
标段一:新盖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二期)、马庄干渠排涝水系(二期)工程、赵王新河治理工程(雄县段)二期、新安北堤雄县段加固治理工程(二期)十里铺段、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雄商高铁至里长扬水站段、昝岗组团纵一渠一期。
标段二:障水埝堤防加固工程(二期)、萍河右堤工程(二期)、新筑寨里西堤工程(二期)、截洪渠三期工程(泵站)。
标段三:新安北堤防洪治理工程截渗沟工程、漕河、府河河口区综合治理工程、瀑河左堤生态防洪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测项目包含水、废水、环境空气、废气、噪声、土壤)。
(2)业绩最低要求:/。
(3)财务要求:/。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z.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委托开展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
A.以上 u、v、w、x、y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 u、v、w、x、y条要求为准。
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6)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5.2文件下载:2024年8月6日00:00至2024年9月3日9:29。下载方式: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供应商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
开启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签章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xabidding.cn,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春明四街71号
联系人: 姜经理
电 话: 0312-5675068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2号楼A栋8层801、802、803室;河北省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C2号楼2层B201-1室。
联系人:沈根浩、赵龙、郝金良、刘岳、钱大鹏、杨利军
电 话:15033827371、13933911570、19801902270
电子邮件:shengh@ck.citic.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警告:“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网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服务电话
电子交易平台:010-21362559;
北京CA数字证书:15028921277(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5673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