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淅高速】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缺陷责任期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69.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7万元
招标联系人宁先生0719-861960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女士027-84668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十淅高速】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缺陷责任期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5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湖北交投十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缺陷责任期检测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缺陷责任期检测服务 
标段名称: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缺陷责任期检测服务- SXQXJC-1标段 
1.2采购编号:HBJT-SXGS-247883001
1.3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境内;
1.4项目概况及范围:
1.4.1项目概况: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起于丹江口市石鼓镇贾寨村,接西峡至十堰高速公路河南段,起点桩号K2+540,经石楼镇前张凹村,设石鼓互通与规划的江北一级公路相接,走柳林村、竹园窝至凉水河镇,设凉水河互通与凉习路相接,跨凉习路后在金家院设丹江服务区,随后设丹江口水库特大桥跨汉江至龙山镇,设龙山互通与S279相接,经西垭子隧道至武当山特区南沟村,跨S279后经陈家院隧道至丁家营镇,设丁家营西枢纽互通与福银高速及G316相接,止于丁家营镇三清庙村。路线全长41.079km,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丹江口水库特大桥是本项目跨越丹江口水库的控制性工程;桥址位于丹江口市凉水河镇与龙山镇之间,距下游丹江口大坝约24.4km,属丹江口常年库区。大桥北岸起于凉水河镇寨山村,南岸终于龙山镇白果树村。丹江口水库特大桥为地锚式边主组合混合梁斜拉桥,桥跨布置为45.8m(桥台)+(106.2+760+106.2)m 斜拉桥+45.8m(桥台),全桥长1076m
1.4.2项目范围:负责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缺陷责任期检测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工程交工试验检测的要求和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对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含装饰装修)、交通安全设施、绿化专项、机电专项、房建及总图等检测工作,包括对工程实体、外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出具相应成果报告并通过相关审查;配合制定处治方案,完成复检工作,配合竣工验收检测等。
1.5采购预算(最高控制价):69.7万元
1.6计划服务期: 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具体开始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合格;
1.8其他:工作要求/执行标准: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概不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北交投十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河南路12号
联 系 人:宁先生   
联系方式:0719-861960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 彭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 027-84668396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3、 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证书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若“试验检测等级证书”超过有效期的,应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截图证明“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有效。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近5年独立承担过1条高速公路交工检测工作。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采购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最低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持有试验检测师证书,近5年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交工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持有试验检测师证书,近5年担任过1条高速公路交工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注:
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人员任职情况、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进行补充说明。如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仍无法表明的,则该业绩将不被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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