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郴州市爱莲湖停车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恢复、答疑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科151155976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7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郴州市爱莲湖停车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就本项目作如下答疑及变更:

一、现对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统一答复如下:

1、问题:招标文件中爱莲湖停车场改造后的车位数与初设总图、初设说明以及车库平面图中的实际车位数不符,请核实明确。

答复:根据规划部门要求的计算规则,以初步设计总图数据,车位数均按双层机械式车位数量计算。

2、问题:招标文件中群众文化中心停车场改造后的车位数与总图指标表中车位数以及总图平面布置中实际车位数均不相符,请核实明确。

答复:以初步设计总图数据为准。

3、问题:群众文化中心停车场改造是否包含地下车库改造?地下车库平面图中未见具体改造区域和改造内容,未见改造说明,请核实明确。

答复:包含地下车库改造。改造区域及说明详见2-4群众文化中心地下车库平面图。

4、问题:本次招标是否包含爱莲湖道路扩宽及爱莲湖公园道路修复两项内容?

答复:包含。改造区域及说明详见5-1爱莲湖道路扩宽总平面图及5-3爱莲湖公园道路修复总平面图。

5、问题:配套用房本次室内装修设计改造范围是否只包含1-8号厅、公共卫生间、戏台化妆室,其余区域房间无需设计?

答复:公共卫生间有装修平面和立面设计图,戏台化妆室在平面图中注明了地面铺装和室内改造要求,详见3-1配套用房室内设计图纸。

6、问题:招标文件第91页工程范围第3条群众文化中心停车场:对现有停车场进行改造,包括充电桩及电梯等配套设施。现有图纸中未见电梯改造,请确认。

答复:已补充电梯改造图纸(详见2-5群众文化中心加电梯图、2-6群众文化中心新增电梯结构图),投标人自行下载。

7、问题:群众文化中心停车场改造部分图纸不全,请提供各专业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包括地上和地下停车场),明确改造区域和改造内容。

答复:详见2-群众文化中心改造CAD文件夹。

8、问题:本次招标是否包含爱莲湖亮化提升改造工程以及爱莲湖公园配电房改造内容?若包含,请提供配电房各专业初设图纸和说明。

答复:由投标人根据现场及自己的设计方案自行考虑。

9、问题:本次招标是否包含配套用房室外照明亮化设计内容?

答复:详见3-配套用房室内外装修设计CAD文件夹。

10、问题:招标文件中配套用房改造图纸及室内装修改造图纸均已加密,无法分解和编辑,请提供可编辑的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

答复:已提供完整初设图纸,均为可编辑CAD版本。

11、问题:请补充原群众文化中心地下二层初设图纸及原始图纸。

答复:地下二层不在本次改造范围,本次只改造-4.200标高处的停车库区域,此部分图纸已经提供。

12、问题:群众文化中心地下一层有空调机房、圆形旋转升降舞台等,是否在本次改造范围。

答复:群众文化中心地下一层有空调机房、圆形旋转升降舞台等不在本次改造范围。本次只改造-4.200标高处的停车库区域,此部分图纸已经提供。

13、问题:请原初设设计单位提供爱莲湖新建停车场机械车位数据计算来源细节。

答复:详见问题1。

14、问题:补充地勘报告明确抗浮水位标高。

答复:签订合同时提供。

15、问题:群众演艺中心地下室未见电气相关设计图纸。

答复:详见2-7群众文化中心电气设计图。

16、问题:原初设说明中明确电源引自室外箱式变电站,设计图纸中未体现此箱变具体位置及其系统图。

答复:详见2-7群众文化中心电气设计图。

17、问题:电气初设中带“爱莲湖公园配电房改造”图纸,图中未见具体改造内容,系统图仅为一个框架,并不完全,且建筑图中未见此配电房单体,此配电房做何用处,望明确。

答复:由投标人根据现场及自己的设计方案自行考虑。

18、问题:投标报价内容及格式处未勾选,投标文件格式 1.建筑安装工程费(已标价工程量单)内容选,投标时是否不需要提供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只需填报P136的投标报价汇总报表即可?

答复:未勾选内容,无需提供。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②工程建设其他费:106.22万元(其中设计费:97.2万元);③预备费:625.12万元”变更为“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②工程建设其他费:69.62万元(其中设计费:60.6万元);③预备费:661.72万元”。

2、招标文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方式:排序法,即: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变更为“评定分离法,即: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下列第3方式确定中标人。(3)因素法: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

3、因疫情原因,招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答辩要求:要求答辩,答辩范围包括: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变更为“取消答辩,删除本项相关要求”。

4、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2月7日09:30时”变更为“2022年12月 26 日09:30时(北京时间)”。

5、“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设立开标会场”;变更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6 开标室设立开标会场”。

本恢复、答疑及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郴州市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城投大厦二号栋12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35-83333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1号燕泉福邸二单元1710、1711室;

联系人:黄科、郑婵娟、朱易;

电 话:15115597667 / 0735-8187771。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5-2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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