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圩美磨滩儿童乐园酒店设计
金额
200.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bbbz00060
预算金额200.9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工0551-6345779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工0551-6622039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

招标计划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保证金退款 中标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中标通知书 合同及履约 项目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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圩美磨滩儿童乐园酒店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圩美磨滩儿童乐园酒店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包河区发改局备案表-合肥市包河区圩美.磨滩乡村振兴二期、2018-340111-01-03-026353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圩美磨滩儿童乐园酒店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BBBZ00060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BBBZ00060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圩美磨滩儿童乐园酒店建筑及室内设计面积约3700平方米,景观设计面积约10000平方米。
     2.7 项目投资估算:2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圩美磨滩儿童乐园酒店建筑及室内设计面积约3700平方米,景观设计面积约10000平方米,设计标准不得低于三星级酒店标准。设计内容包含:规划设计;方案策划;建筑改造、景观、室内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改造、结构、给排水、消防、外立面、强弱电、暖通、亮化(含深化)、装饰装修(含公区及配套精装)、门窗(含深化)、幕墙(含深化)、钢结构(含深化)、木结构(含深化)、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路灯、室外道路及广场、雨污水、消防、监控安保及门禁系统 )、室外综合管线、整体灯光设计、室内外导引系统设计、IP设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补疑等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00.9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方案策划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3.1.1(2)中的方案策划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方案策划任务。
     (3)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3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磨滩村大丁组010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0551-63457790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3、6622038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0551-63357536、63357535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8分2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8-20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8-20
    0天0小时18分
附件: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_投标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开标倒计时
小时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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