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企业级大数据体系数据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40stc4288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晨010-626863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企业级大数据体系数据湖建设项目(招标编号:2340STC42880)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2.采购内容2.1采购需求一览表采购内容实施期限服务地点实施地点简要技术要求最高投标限价数据湖建设实施周期十二个月。采用集中办公地点开展项目工作的方式。研发实施地点为农发行珠海金融科技中心,上线投产地点为农发行总行(北京),不允许存在远程实施研发或测试等项目工作的情况。1.基于现有大数据平台集群,完成存储计算基础设施扩展,承载结构化、非结构化和半结构化数据的存储和实时场景计算能力需求。2.引进具有数据入湖、数据管理等功能的组件或产品,通过平台实现文件入湖和高时效入湖的模式,将行内主要业务系统数据和外部数据入湖存储。3.实现湖仓一体化。提升互联互通能力,高效实现不同集群间数据调用传输场景,实现跨平台跨库的数据调用。4.基于Hadoop平台实现实时和准实时数据采集和业务需求的加工场景开发。5.根据数据分类分级的安全管理要求,完成面向用户级数据安全组件的开发和实施,自动实现用户级数据需求的脱敏服务。6.制定《数据湖数据管理技术规范》《大数据应用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对湖内数据确定共享原则和授权管理,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实现数据采、存、用、管一体化。7.按照等保三级要求和CMMI3标准要求开展研发测试。1667.4万元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2.2项目性质:服务;3.合格投标人3.1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得有任何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不良供应商名单中。(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7)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8)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见格式8-4)3.2专项资格要求:(9)投标人投标的产品须为先进成熟的数据湖产品,并具备支持大数据服务体系的基础功能,产品应采用业内先进、主流技术平台和架构设计,系统应用须采用前后端分离的分布式微服务架构,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格式8-10)。(10)投标方投标时须出具《拥有完全知识产权或可出具授权的承诺函》。同时要求:在本项目中使用自身产品的,必须对该产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投标时出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格式8-8)。(11)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有至少1个政策性银行总行或1个列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1个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数据湖相关项目(湖仓一体或基于大数据技术体系的数据中台底座)成功案例。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监管部门公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注:以上有效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和签字页、能够证明业绩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项目合同页、服务名称、签订时间、合同正文第一页等合同信息。(12)投标人须具备北京和珠海的驻场实施和维护服务能力(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格式8-4)。(13)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书面承诺:提供投标产品的全部源代码(包括但不限于应标产品原型、数据湖相关组件,如有引用非开源、二次封装的jar包,源码需一并提供)及功能说明书、白皮书、操作手册、设计文档等全部文档(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四章★格式8-7)。(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其他要求:无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日9时至17时。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线下或线上)领购,审核时间: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包,售后不退。线上领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线上领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1)注册登录:请投标人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投标人登录”栏目办理手续。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免费注册,电子平台将协助对注册信息进行一致性复核。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码”,应是本项目的联系人,在需要通知有关项目信息时,招标公司将依据投标人注册时填写的上述联系方式与投标人取得联系。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在平台注册多个不同账户。(2)文件获取:请投标人凭注册的手机号码、密码登录,获取并下载电子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平台复核、网上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纸质文件可与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层会议室。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6.2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1层会议室。7.发布渠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招标公司官网(https://tendering.sinosteel.com)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甲2号本项目监督电话:010-68085516招标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邮编:100080联系人:刘晨、高宇健、聂娅琼、陈俊联系方式:010-62686388、010-62688256、liuchen@sstc20.com(邮箱)【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采购文件获取等系统操作问题):010-86397110】<<<<<<<<<<<<<<<<<<<<<<<<<<<<<<<<<<<<<<<<<<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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