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工务段自轮运转设备音视频监控设备租赁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gdjzcg2024-00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乌鲁木齐工务段自轮运转设备音视频监控设备租赁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WGDJZCG2024-0016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现就乌鲁木齐工务段自轮运转设备音视频监控设备租赁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乌鲁木齐工务段自轮运转设备音视频监控设备租赁项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和提供增值专用发票。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电子设备销售及租赁服务。 3.投标单位未被纳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投标单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18时)

   4.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09261140  20240930114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4.3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次,扣完为止。

   4.4   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1016103000(北京时间)。

   5.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公路670号三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1016103000(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公路670号三楼会议室。届时请报价人授权代表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鲁木齐工务段

     详细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北站公路670号三楼会议室

     电话:0991-107564875

     邮政编码:830023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0991-107564875

     邮箱:2419159466@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工务段

     开户银行:建行站前街支行

     账号:65050188505000000502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乌鲁木齐工务段

日期:202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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