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my-(2022)-cg168-1-1
预算金额46.55万元
招标公司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
招标联系人陈梦园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俊铭19996715591
中标公司库车纳海川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阿克苏市国良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阿克苏百草源农畜产品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JMY-(2022)-CG168-1-1(招标文件编号:XJMY-(2022)-CG168-1-1)
二、项目名称: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库车纳海川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丽景花园小区4B幢负一层08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类、生鲜类、调料、副食类、水果类等民生食品(按采购人要求的每日食谱提供货源,详见采购需求)
下浮率(%):5.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库车纳海川商贸有限公司 | 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类、生鲜类、调料、副食类、水果类等民生食品(按采购人要求的每日食谱提供货源,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清单 | 详见清单 | 1批 | 下浮率5.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志鹏,吴薇,刘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文件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沙雅县
联系方式:陈梦园19999777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铭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南大街18号新伟大厦13楼
联系方式:赵俊铭19996715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俊铭
电 话: 19996715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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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沙雅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04:12 |
评审专家名单 | 杨志鹏,吴薇,刘艺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俊铭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996715591 | ||
采购单位 | 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沙雅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梦园199997771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铭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阿克苏市南大街18号新伟大厦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俊铭19996715591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争性磋商文件-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doc竞争性磋商文件-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doc | ||
附件2 |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 ||
附件3 | 评标结果.zip评标结果.zip |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铭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XJMY-(2022)-CG168-1-1采购人: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竞争性磋商文件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
联系电话:19999777167联系人:陈梦园招标人: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项目名称: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录二〇二二年九月联系地址:阿克苏市南大街18号新伟大厦13楼联系电话:19996715591联系人:赵俊铭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4第四章采购需求29第三章合同条款2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项目编号:XJMY-(2022)-CG168-1-1一、项目基本情况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7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类、生鲜类、调料、副食类、水果类等民生食品(按采购人要求的每日食谱提供货源,详见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465500.00数量:按采购人要求的每日食谱提供货源标项名称: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最高限价(元):465500.00预算金额(元):465500.00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备注:
(5)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1日至2022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生产厂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7日16:00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6:00(北京时间)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人民币)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本项目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地址:阿克苏市南大街18号新伟大厦13楼名称:新疆铭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9999777167地址:沙雅县名称: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
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联系方式:19996715591联系人:赵俊铭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JMY-(2022)-CG168-1-1 |
2 |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铭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招标内容: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类、生鲜类、调料、副食类、水果类等民生食品(按采购人要求的每日食谱提供货源,详见采购需求) |
4 | 投标报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465500.00元;下浮率要求: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5%(食品综合定价)。备注:(供应商的报价下浮率不能低于5%,否则作废标处理)。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供应商按甲方每月公布的市场询价结果,按照中标单位所报下浮率具体结算,按∶ 货品结算金额=货款当月市场金额×(1-中标单位所报下浮率) |
5 | 配送要求:供应企业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配送工具符合相关食材配送要求(如有异味、变质等影响食用的问题,由供应企业负责) |
6 |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 |
7 | 配送地点: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招标人指定地点)。供货须知:1、供货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次供货期内的供货清单及价格;2、为保障供货的及时性及货物质量,中标候选人应设立本地化仓库对食材进行储备。3、根据采购方的需求提供无骨肉。4、供货时所有食材均需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无误后进行分库管理,封库处理;5、大点位配送食材人员不得低于2人,小点位配送食材人员不得低于1人,并且每人每天需进行一次核酸且需要本地长期常驻人员。配送车辆人员需进行消毒。 |
8 | 质量要求:合格,投标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肉禽蛋类供应时须附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所有投标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9 | 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四)具有社保证明和完税证明、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要求: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
10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1 | 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 |
12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 |
13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
14 | 响应文件开启日期:2022年12月27日16:0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备注: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
15 | 响应文件的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评标结束后,各供应商须在一周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所产生的的费用供应商自理)。纸质版响应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1、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标壹份(U盘)。2、装订要求: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 |
16 |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 | 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 |
18 | 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 |
19 | 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即标书内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现场报价为第二轮报价。 |
19 | 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20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否 |
21 | 成交公示及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22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 |
23 |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24 | 场地使用费:本项目需缴纳场地使用。 |
25 | 付款方式:签订合时约定。 |
26 | 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保障金):成交供应商成交公示期满后15日内需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金额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或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具体方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如中标人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则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如无任何事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 |
27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网页截图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核查投标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黑名单的将拒绝其投标。(投标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8 | 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
2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二)价格扣除办法: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本项目价格扣除为10%(三)中小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 |
30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 |
31 |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3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质疑1、综合说明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则需延长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3、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 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供应商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应在受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供应商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递交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六)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其他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阿克苏市南大街18号新伟大厦13楼联系电话:19996715591 |
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和法律诉讼纠纷,响应文件内需提供书面声明。1.3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有效的营业执照;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承担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能力的及符合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合格的供应商一、总则
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服务供应商或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铭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定义1.7不符合以上条款规定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1.6未保证本次招标活动公平竞争,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响应文件内必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5为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及技术参数应真实有效,响应文件内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2.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2.5“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本次招标指中标人。2.4“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和交付使用后保修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货物、机械、材料、备品、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3.2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而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3.1磋商费用3.其他要求2.10“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9“语言文字”招标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3.3.3为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3.3.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3.3.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3.2.2本章第4.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招标。3.2.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活动。
4.1.3合同条款及格式4.1.2供应商须知4.1.1竞争性磋商公告4.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或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4.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1.6其他资料4.1.5响应文件格式4.1.4采购需求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货物技术规范、服务和商务条款后的基础上制作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编写三、响应文件的编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如需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始磋商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延长开始磋商时间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9.1.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9.响应文件构成8.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响应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
(3)售后服务方案(2)开标一览表(1)投标函9.1.2商务文件(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记录、《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货物来源、供货渠道、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及加工储存场地(2)供货、配送方案及产品详细介绍(1)食品质量保证承诺、措施及不合格食品退换的承诺、卫生保障承诺9.1.3技术文件(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4)供应商“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
10.投标书格式9.3供应商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9.2第9.1.1条中第(1)(2)(3)项、第9.1.2条中第(1)(2)(3)(4)项、第9.1.3条中第(1)(2)(3)项为必备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将导致投标失败。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9.1.4电子标书(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12.投标货币11.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有关设计文件、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11.2本标针对每种服务只接受一个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但不拒绝优惠声明。11.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11.投标报价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数量及价格。
14.1供应商应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3.2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类文件。13.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其投标被接受则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2.1本次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6.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标记要求、签署,未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按重大偏离处理。15.3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磋商保证金。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递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方确认。15.1响应文件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之日起60天内有效。1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2供应商应逐条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技术规格偏离表”一一列出。否则,将视为供应商同意、确认或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或相应部分的要求。
16.6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6.5为了保证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响应文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将“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16.4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采购需求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3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关键字迹潦草、关键内容表达不清、或者未按要求填写编制、或者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6.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章。16.1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
17.2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竞争性磋商免受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7.1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17.磋商保证金16.9纸质版响应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不允许活页形式装订(非胶粘方式装订的投标书一律视同活页装订)。16.8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服务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纳入投标书中。16.7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7.1未按28条规定签定合同;17.7发生以下情况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可能被没收:17.6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17.5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予以退还。17.4磋商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7.3磋商保证金应用人民币,由供应商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明确的银行、帐号等信息,于开标前缴纳。对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8.2未按本须知要求投递响应文件,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18.响应文件递交的格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7.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17.7.2未按第31条有关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规定;
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销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准备、标注和递交。20.1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的修改或撤销应以书面形式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手中。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9.2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19.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到规定的地点。19.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
22.相应文件的初审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21.组建磋商小组五、磋商20.4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20.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进行修改。
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磋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性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22.2.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22.2.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述的资格标准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会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22.2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22.1磋商小组会将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响应性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服务期限等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任何1项服务内容及要求低于采购需求的。(2)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1)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2.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的。22.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3.2.3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现场告知其理由。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8)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7)响应性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性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22.3.8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22.3.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22.3.6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22.3.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22.3.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22.3.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23.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村料。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23.3本次磋商进行2轮次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每轮次报价或承诺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磋商小组,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最后一轮报价递交给磋商小组后,请所有供应商参加,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宣唱各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如果一包中分项目过多,第二轮、第三轮可以只报总价,分项目价格按本轮总报价与第一轮总报价的优惠比例相应调整)23.2磋商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单独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23.1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磋商程序。23.磋商22.3.9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2.1本标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评标原则六、评标和定标24.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磋商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1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磋商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4.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
23.评标方法22.6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5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的任何活动。22.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22.3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22.2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供应商符合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5.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3.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23.4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供应商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23.3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3.2评标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3.6.1供应商不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具体评审内容系指:B.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判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基本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服务范围和采购需求等内容在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供应商和其它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6初步评审23.5.2详细评审分为经济报价部分和技术标评审两个部分。
23.6.7响应文件针对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23.6.6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23.6.5响应文件没有按照规定签字盖章的;23.6.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23.6.3响应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23.6.2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23.6.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3.6.12供应商财务报表出现连续亏损,且其亏损数额较大,对其履约存在潜在重大影响的;23.6.11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范围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3.6.10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供货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23.6.9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对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23.6.8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23.7.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需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7.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3.7.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7.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7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23.6.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成交的供应商;23.8磋商过程和评标准则23.7.8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23.7.7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23.7.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7.5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经济报价评分标准初步评审标准23.9.2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经济报价权重占30%,技术标权重占70%。供应商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23.9.1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的打分法,以响应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23.9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的响应文件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初步评审 | 评审内容 | |
初步评审 | 1 | 供应商不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
初步评审 | 2 | 响应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 |
初步评审 | 3 |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
初步评审 | 4 | 响应文件没有按照规定签字盖章的 |
初步评审 | 5 | 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
初步评审 | 6 | 响应文件针对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
初步评审 | 7 |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
初步评审 | 8 | 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对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 |
初步评审 | 9 | 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供货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
初步评审 | 10 | 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范围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初步评审 | 11 | 供应商财务报表出现连续亏损,且其亏损数额较大,对其履约存在潜在重大影响的; |
初步评审 | 12 |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初步评审 | 13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初步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
经济报价 | 经济报价得分计算:(1)报价为在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最低报价)/(1-投标报价)*最大分值。注: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在技术评审中,应当考虑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水平等因素,供应商有组织管理能力等。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
23.9.4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其中:F1、F2分别为经济报价、技术得分计算公式为:总评标得分=F1+F223.9.3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供应商的经济报价和技术标的打分合计即为该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技术标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技术部分 | 卫生保障计划 | 0-8 | 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保障承诺及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计划及承诺完善可行的得4-8分,计划及承诺基本可行且相对完善的得1-4分,计划及承诺不完整的得0-1分,没有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货物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 | 0-15 | 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完整且优秀,有冷藏库,有相应的质量检测设施,得10-15分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基本完整,有冷藏库,得5-10分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货物质量保障应急机制一般,得0-5分 |
技术部分 | 食品安全保证与承诺 | 0-8 | 有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安全保证承诺的,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己以处理承诺的,得6-8分有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安全保证承诺的,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较好承诺的,得4-6分有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安全保证一般承诺的,得0-4分 |
技术部分 | 实施方案 | 0-10 | 实施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思路清晰度,内容全面度,切实可行度以及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情况等(设备设施配置方案,供货方案,仓储设备设施,卫生设施等情况);实施方案内容齐全且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得6-10分,实施方案内容一般且基本满足上述要求的得3-6分,实施方案内容不齐全且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得0-3分 |
技术部分 | 人员力量 | 0-10 | 根据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拟设置符合食品服务行业需求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各岗位人员资历评价;人员岗位名称、数量级各岗位人员配置的具体情况、岗位职责分工等;人员完善且齐全的得6-10分,人员配备基本满足需求的得3-6分,人员不完善的得0-3分 |
技术部分 | 配送计划 | 0-15 | 设置服务热线,专人服务,专人跟踪,服务内容承诺具体齐全,可服务本项目的人员10人(含)以上;配送能力硬件较强的得10-15分有固定电话服务,配备服务和跟踪人员,服务内容承诺较具体,可服务本项目的人员6人(含)以上;配送能力硬件一般的得5-10分服务内容承诺欠具体,可服务本项目的人员4人(含)以上;配送能力硬件较差的得0-5分 |
技术部分 | 标书制作 | 0-4 | 编制内容完整、齐备;标书无大面积涂改、错页、漏页现象的得2-4分;编制内容不完整;标书有涂改、有错页、有漏页现象的得0-2分。 |
合计 | 70分 |
24.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4.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24.响应文件的澄清23.9.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3.9.5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供应商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有权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或者拒绝所有的供应商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无义务向供应商做出有关对评标的任何解释工作。25.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5.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5.中标人的确定24.4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七、授予合同2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供应商,由此对相关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27.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6.2对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予以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26.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中标通知
28.5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甲乙双方协商履约保证金金额后由中标企业基本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办理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28.4如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28.3中标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28.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8.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定经济合同。合同的签订一般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进行,但采购人事先约定的情况除外。28.签订合同
29.1.4中标通知书。29.1.3经确认的答疑记录;29.1.2中标的响应文件及其他附件;29.1.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澄清文件;29.1下列文件均为经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9.合同的组成
31.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金额。31.1中标人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1.采购代理服务费九、其他事项30.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约定的内容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中标产品价结算货款。八、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33.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3.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32.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企业必须有商务、技术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答疑。
乙方:甲方: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为规范我单位食材管理,确保就餐人员饮食卫生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安全法》、《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为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三章合同条款3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3.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三、乙方职责3、甲方经招标统一供应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等食材,相关食材费用由乙方按时支付。2、对乙方在食材配送、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1、制作食材各项规章制度。二、甲方职责承包期限:合同期为1年。
6、应在固定的区域内放置未清洗的蔬菜,食材的冲洗应按照程序进行充分的浸泡、清洗干净,以防农药成分残留,已清洗干净和切好的蔬菜必须放在固定的器具内,并用白色的布加罩,不得随意堆放。5、贮藏间应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防潮工作,注意通风,环境要整洁,布局应合理,所有的食品(商品)应分类分架,贴上标签,隔地离墙排列存放,每月月底对库房的主副食品(商品)进行盘点检验,防止销售使用过期、变质的库存的食品、商品。4、做好食材采购、添加剂使用、食品留样等台账记录。每餐每种食品200克专用于留样冷藏箱内,48小时后如无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方可弃去。添加剂须专人专柜保管、使用。3、严把食材采购验收关。须向供方收取保存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包装的食品(商品)包装应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坚决杜绝伪劣商品和“三无”食品进入我单位。2、聘用的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健康证、户籍所在地政审表,且有居住地社区出具相应的居住证明。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消防安全法》、《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法》及我单位的相关规定制度,乙方要加强所聘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包期间发生的任何人员伤亡事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2、爱护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如有丢失应照价赔偿。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出资负责修复。无法修复的乙方出资购置同样品牌、规格质量的设备。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各设备之外自行添置的设备,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不允许乙方擅自调换设施设备。11、承包者应自己从事食材经营管理,配备得力从业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不得中途转让承包合同,否则甲方予以经济处罚或取消承包经营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10、服从甲方管理,不得擅自离岗。9、保持各部位卫生的干净,常态化消毒、消杀工作,乙方自行保存疫情防控、食材采购、安全生产检查、从业人员资料、风险隐患排查等相关资料,备齐备足疫情防控所需物资,费用自理。8、乙方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严禁非本项目人员进入储存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内,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以确保用餐者的饮食卫生安全。7、已熟的菜品应用干净的不锈钢、铝合金等器具盛装,严禁用塑料器具盛放饭菜,并存放在保温售菜中,在未出售期间应加盖,冬天的饭菜必须保温。
4、若乙方将所承包权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发现后有权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屡次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暂停供货并追究其法律责任。2、乙方不服公安局规定管理,与相关工作人员发生纠纷,每发生一起,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暂停供货并追究其法律责任。1、乙方若无故中途停止供货,甲方按照每次2000元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相关责任乙方自负。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方法13、乙方承包期间要加强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工作。若发生投毒、食物中毒,卫生不合格、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水电气暖等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医疗事故产生医疗费用、人工工资或被相关部门罚款和停业整顿者,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公章)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情况协商解决。六、其他若因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损失,不得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要求。五、合同的解除
采购需求注:本合同条款仅供参考之用,最终以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并协商一致的为准。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承包人(签字):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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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下浮率: % |
5、供货时所有食材均需进行核酸检测,检测无误后进行分库管理,封库处理;4、根据采购方的需求提供无骨肉。3、为保障供货的及时性及货物质量,中标候选人应设立本地化仓库对食材进行储备。2、供货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本次供货期内的供货清单及价格;1、投标商所报价格包含货物、税金、运输等所有相关费用;食材供应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注:
基准价:农贸市场提供价格的副食品,以农贸市场提供的阿克苏副食品批发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农贸市场未提供价格的副食品,以采购单位每月市场调查价格为基准。采购价:基准价按成交百分比下浮后的价格,下一个采购周期开始执行。1、鱼禽肉蛋类供应价定价原则:一、采购内容食材配送清单及要求6、大点位配送食材人员不得低于2人,小点位配送食材人员不得低于1人,并且每人每天需进行一次核酸且需要本地长期常驻人员。配送车辆人员需进行消毒。
基准价:以采购单位每月权威网站或大型市场、超市调查零售价(不包含活动价)平均价作为基准价,采购价:基准价按成交百分比下浮后的价格,下一个采购周期开始执行。4、奶制品类基准价:农贸市场提供价格的副食品,以农贸市场提供的阿克苏副食品批发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农贸市场未提供价格的副食品,招标单位每月底前以市场调查零售价为基准。采购价:基准价按成交百分比下浮后的价格,下一个采购周期开始执行。3、调料类基准价:农贸市场提供价格的副食品,以农贸市场提供的阿克苏副食品批发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农贸市场未提供价格的副食品,以采购单位每月市场调查价格为基准。采购价:基准价按成交百分比下浮后的价格,下一个采购周期开始执行。2、水果蔬菜类
2.2.禽肉:眼球饱满,表皮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面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沾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气味正常,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染,杂质,无紫斑淤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所有禽肉必须有地方部门的检疫章及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必须当天屠宰当天送,严禁提供死禽肉、病禽肉、冻禽肉。2.1.畜肉: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手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所有畜肉必须有地方部门的检疫章及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其中,猪肉严禁提供可生产的母猪肉、死猪肉、病猪肉、“垃圾猪”肉和僵尸肉;牛、羊肉严禁提供死牛、羊肉,病牛、羊肉和冷冻牛、羊肉。2、鱼禽肉蛋类色泽正常、质地鲜嫩、发育充分,无腐烂变质、无黄叶、无泥沙、无干软、无空心、无断裂、无农药味,有鲜水果固有的清香味,肉质鲜嫩、清脆、水分饱满,卫生状况良好。1、水果蔬菜类二、质量要求
配送的产品不能超过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一。4、奶制品类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液体调料无结块,无沉淀,无浮物,不浑浊,产品包装严整,无滴漏跑气现象,包装标识上有“QS”标志,生产日期在保质期的三分之二时段内。3、调料类3.鲜鸡蛋:配送日期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3日,蛋壳颜色为红褐色,单枚蛋质量不得低于60克,大小均匀,蛋体整洁,无斑点、无粪便、无血迹、无污染、无颜色差异,无破裂,蛋白浓厚,蛋黄居中,轮廓明显,胚胎未发育,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相关生产资质,是国家批准的中大型企业或单位。2.3.鱼肉:眼珠亮而微凸,鱼鳞整齐无脱落,无出血点或斑点,表面粘液丰富发滑,鱼鳃完整鲜红,鱼肚完整无破损,手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气味微腥无臭味。所有鱼肉严禁提供死鱼肉、病鱼肉和冻鱼肉。
交货地点:送到采购人提供的交货地点2、交货地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或招、响应双方协商约定。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及预约时间配送;采购人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供次日预约计划,特殊情况也可通过传真或电话预约确定交货时间和具体品种数量,供应商应无条件随时供货。1、交货时间三、服务要求以上各类副食品必须具有行业相关证明文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数量和食品安全,送货应及时快速。对于数质量要求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应在当天2小时(或按照采购人要求)给予更换,供应商对所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负全部责任。5、售后服务水果蔬菜类运输必须使用合适的包装,且在冷箱内正确堆装,保证良好的贮藏环境;鱼禽肉蛋类运输必须采用冷链运输,并按相应的包装方式包装。4、运输方式经卫生部门检验检疫合格后,供应商无偿送货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由在采购人监督员验收该货物后,方可入库。3、交货方式
四、其他要求成交后具体事宜根据双方的需求合同约定。供应商的从业人员和所提供货物、加工储存运输过程必须符合地方卫生防疫要求,具有相关核酸检测和可追溯证明,做好清洁消毒工作。7、卫生防疫要求成交供应商成交公示期满后15日内需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的10%,金额由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或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具体方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合同期满后14天内无违约情况退还(不计利息)。支付款项根据上级下拨伙食费进度为准,根据实际情况以月和季度为单位拨付伙食款。6、履约保证金及经费结算
★供应商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由采购方、供应方(成交供应商)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在供货期间,若采购人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合同终止。★定型包装类食品外包装上包装标识清楚,应有“SC”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信息。每批货物保质期有效期须在6个月及以上。供应商要配置“配送专用车”,项目实施所需的配送车辆,不少于2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配送车辆工作人应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优质的物资,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供应商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或变质物资,所需费用由配送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食堂正常运行。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配送供应商,对食堂物资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供应商提供不合格物资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1)配送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物资优质、安全、可靠。(2)建立出入库台账。供应商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应保质保量准时送货,凡所供货物的质量、品种、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事故、配送超时、因突发情况无法按需配送、自然灾害等制定应急保障措施。供应商应当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并配合采购人的疫情防控工作。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供应商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调货,尽量满足采购人需求。建立退出机制。配送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因质量、服务等方面发生重大违约情况,或连续两次对其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80%,将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并解除供应合同。
五、商务要求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自身情况,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但不限于洪灾、地震、火灾、泥石流等;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凡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③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需对项目进行需求分析,组织项目人员明确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架构、工作职责、人员分工等(提供人员情况表)。★(3)供应商所供应物资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16规定。所有物资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成交供应商所供物资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食材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服务承诺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若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1)供应商应承诺一旦成交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响应时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若擅自更换或实际参与的管理层人员非供应商本单位人员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
1、成交供应商供应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二)质量保证:交货时间:在履约期限内,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计划将物资按质、按量、按时送往指定地点,由采购单位验收人进行验收后填写验收清单,同时签字确认。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一)履约期限和地点:
响应文件格式2、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止向采购人供货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未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货物、提供物资腐烂或物质的货物等),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该批次货物金额20%的违约金,且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造成采购人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1、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供货,导致采购人必须另行市场采购,采购人的市场采购价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价差和采购人的市场采购费用应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三)违约责任3、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果,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2、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供应商应完全尊重采购单位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
⒈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投标报价(下浮率)%。我们收到你们(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格式自拟目录
⒎我方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采购代理服务费。⒍我们愿按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⒌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⒋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⒊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⒉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和完工任务。
(4)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配合。(3)技术服务。(2)项目实施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1)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拟达到的质量标准和保险期限。⒐综合说明:⒏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电话:地址:单位:10.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6)其它。(5)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联系人:邮政编码:传真: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章)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开标一览表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下浮率) | 供货期 | 备注 |
项目编号:(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注:1、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年月日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
序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备 注 |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资料年月日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3)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企业综合实力等资料)3)其他2)在供货以及近年已完成供货合同履行情况1)近三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2)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七)、其他材料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沙雅县
消防救援大队的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
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属于(采购
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阿克苏市国良商贸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760421.15元,资产总额为4154978.53
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
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阿克苏市国良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21日
195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
的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提供的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属于(采购文件中
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阿克苏百草源农畜产品有限公司,从业
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15736078.90元,资产总额为6585734.56元1,属
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阿克苏百草源农畜产品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20日
28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沙雅
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
次采购活动,提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属于(采购
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库车纳海川商贸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8813573.89元,资产总额为5843365.75
元1,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
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
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库车纳海川商贸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23日
410
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组织机构:新疆铭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
3、项目编号:XJMY-(2022)-CG168-1-1
4、采购内容: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甄选食堂食材配送商项目二次
5、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6、采购单位:沙雅县消防救援大队
7、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20221770号
8、采购预算金额:46.55(万元)
9、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
10、发布采购公告时间:2022-09-21
11、公告采购发布网站:政府采购网
12、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022-12-2716:00:00
13、供应商报名情况:阿克苏百草源农畜产品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国良商贸有限公司,库车纳海川商贸有限公司3家供应商获
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14、供应商投标(响应)情况:库车纳海川商贸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国良商贸有限公司,阿克苏百草源农畜产品有限公司3家
供应商投标
15、更正公告发布时间:2022-12-07;2022-11-07;2022-10-23:2022-10-07
16、更正公告发布网站:政府采购网
二、评审小组组成
1、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通过自行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其中
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分别如下:
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一致。
3、评审小组成员均签署《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评审小组其他情况说明:无
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评审办法”(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原则上应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四、评审情况及说明
1、资格性审查情况说明:
阿克苏百草源农畜产品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国良商贸有限公司、库车纳海川商贸有限公司3家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2、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
阿克苏百草源农畜产品有限公司、阿克苏市国良商贸有限公司、库车纳海川商贸有限公司3家单位通过符合性审查。
3、无效响应供应商名称、原因及现场确认情况:无
4、提请澄清供应商名称、澄清问题及其说明情况:无
5、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和商务偏离情况,重点比较和评价候选供应商的优劣):库车纳海川商贸有限公司响应招标文
件且报价合理,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6、供应商得分排序表
7、推荐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综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库车纳海川商贸有限公司
8、其他需说明的评审情况:无
评审小组成员签名:
现场监督员签字:
招标人员签字:
公证人员签字:圣平
2022年12月27日
政府采购评审结果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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