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智能裁判文书辅助系统(要素式审判)采购公告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92-jzcg-c2024-0058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0258-58935577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郑老师025-581509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智能裁判文书辅助系统(要素式审判) JSZC-320192-JZCG-C2024-005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92-JZCG-C2024-0058 

项目名称:智能裁判文书辅助系统(要素式审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8.5万元 

采购需求:

为一步加强电子卷宗深度应用能力,运用人工智能方法或产品,结合智慧法院大脑提供的数据和知识服务,面向案件审理全流程提供争议自动归纳、庭审提纲自动生成、笔录智能生成、全方位质证等庭审辅助应用。配套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推进全流程伴随式审判智能辅助应用,在案情智能分析、证据智能关联、裁判智能推理等场景提供案情研判辅助能力。(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建设期为2个月,运维期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中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提供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中网页链接,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请填入联合体各方“信用中国“中网页链接)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站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1-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5号楼三楼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珍珠路1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93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北新区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江北新区天浦路1号5号楼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5-58150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25-5815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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