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眼科医院病案寄存托管外包(三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ykyy2023156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联系人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卉022-233197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2
公告正文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
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3.若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8日09时30分到2023年03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现金至招标代理机构咨询购买,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
得参加磋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14 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七、其他
受天津市眼科医院委托,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眼科医
院病案寄存托管外包(三期)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眼科医院病案寄存托管外包(三期)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BH-YKYY2023156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包号:1;项目内容:病案寄存托管外包(三期)服务;服务期限:一年;预算总价:32万
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
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
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规定,本项日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
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
档。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及文件售价: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5日(每日北京时间
上午09时3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参加磋商。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天津市和平区烟
台道23号二层)
六、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319722
(四)项目联系人:王卉、李硕璇
(五)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标书款和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12050162540000000586
七、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
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
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 四、询问与质疑”
(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2年3月8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眼科医院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甘肃路4号
联系人:惠老师
电 话:022-27317156
电子邮件:oio@oio.cn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23号二层
联系人: 王卉、李硕璇
电 话: 022-23319722
电子邮件: bohuizhaobiao@126.com
pv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