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保山市消防效援支队2024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3天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60号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公司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联系人段先生0875-2212139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875-220798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保山市消防效援支队2024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60号
项目名称:保山市消防效援支队2024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东城区永盛消防站货物及保山消防救援支队因灭火救援的战勤保障等职能任务所需提供主副食品、农副产品、食品原材料、日常生活用品、消防救援任务中所需战勤保障物资及单位其他所要求的物资的配送服务,提供产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肉类、鱼/海鲜类、禽蛋类、蔬菜类、豆制品类、菌(菇)类、水果类、调料类、物料消耗类、奶制/饮品类、日常生活用品类、消防救援任务中所需战勤保障物资及单位所要求的其他物资等日常所需物资。
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同类货物中的优质产品(不得以折扣或其他任何理由提供低于市场优质水平的产品,一经发现,视同提供劣质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1.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止。2.合同终止:中标供应商(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三个月向采购人(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供应商不能保证供货质量或中途无故单方终止合同或不能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履约或发生重大差错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供应商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还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体检证明,每次物资配送提供配送食品的检疫合格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3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发送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8000.00元【壹万捌仟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三)公告发布媒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四)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于2024年8月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网址为:
http://cgyx.ccgp.gov.cn/cgyx/pub/proJ/details?projId=7815961f-6536-4e7e-9347-fb9a1055d7a1。
(五)监督电话: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0875-221211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升阳路7号
联系方式:段先生 0875-2212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石先生 0875-2207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 0875-2212139
保山市消防效援支队2024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60号
项目名称:保山市消防效援支队2024年度食堂生活物资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东城区永盛消防站货物及保山消防救援支队因灭火救援的战勤保障等职能任务所需提供主副食品、农副产品、食品原材料、日常生活用品、消防救援任务中所需战勤保障物资及单位其他所要求的物资的配送服务,提供产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肉类、鱼/海鲜类、禽蛋类、蔬菜类、豆制品类、菌(菇)类、水果类、调料类、物料消耗类、奶制/饮品类、日常生活用品类、消防救援任务中所需战勤保障物资及单位所要求的其他物资等日常所需物资。
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同类货物中的优质产品(不得以折扣或其他任何理由提供低于市场优质水平的产品,一经发现,视同提供劣质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1.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止。2.合同终止:中标供应商(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三个月向采购人(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供应商不能保证供货质量或中途无故单方终止合同或不能按照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履约或发生重大差错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供应商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文件。
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还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提供从业人员身体健康体检证明,每次物资配送提供配送食品的检疫合格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象山路53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发送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8000.00元【壹万捌仟元整】;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及投标文件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工行保山龙泉支行 |
账号:2510020909024913356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207986 |
联系人:王女士 |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交纳,以免耽误竞标 |
(三)公告发布媒介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四)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购意向公开信息于2024年8月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网址为:
http://cgyx.ccgp.gov.cn/cgyx/pub/proJ/details?projId=7815961f-6536-4e7e-9347-fb9a1055d7a1。
(五)监督电话: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0875-221211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升阳路7号
联系方式:段先生 0875-2212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石先生 0875-2207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电 话: 0875-221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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