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国有资产清查核实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租赁律师事务所服务公共服务聘请律师事务所节能产品货物招标服务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技术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商务服务资产摸底清查方案国有资产整合访谈国有控股资源收集资料国有全资负债经营合规资产摸底整合方案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法律风险防范运营保值增值公司架构搭建企业制度建设对拟纳入平台公司的国有企业进行整体审计股权划转项目增值服务国有企业评估报告实施管控措施实施人员分工实施计划项目整体部署项目进度保障项目验收管理质量保证措施项目风险控制开发接口开发手册尽职调查梳理清查律师工作报告权属状况资产合规企业合规法治体系草拟审查修改资产的划转法律文书法律意见或建议综合评分明细表技术问题技术咨询国有资产清核实国有资产清查核去资产梳理
金额
26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it-zg-sx2022090005
预算金额275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
招标联系人吕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连娟
中标公司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CIT-ZG-SX2022090005
二、项目名称: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01包.docx 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01包.docx 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02包.docx 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02包.docx 01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1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1包开标一览表.pdf 01包开标一览表.pdf 02包开标一览表.pdf 02包开标一览表.pdf
合同包1(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 1,950,000.00元 |
合同包2(律师事务所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 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D座903号 | 650,000.00元 |
合同包1(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公共服务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 详见采购文件 | 1,950,000.00 |
合同包2(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类(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 | 公共服务 | 聘请律师事务所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王小红、陈静静、齐进军、蒙亚斌、周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2.2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2 | 律师事务所服务 | 0.97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大街60号
联系方式:吕老师 029-83812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
联系方式:029-88854271-8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娟、张祎多
电话:029-88854271-8009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7日
相关附件:
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01包.docx 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01包.docx 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02包.docx 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02包.docx 01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1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01包开标一览表.pdf 01包开标一览表.pdf 02包开标一览表.pdf 02包开标一览表.pdf
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中标(成交)明细,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项目编码:(项目编码:SCIT-ZG-SX2022090005)项目,中标(成,)项目,中标(成
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中标(成交)供应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1950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号号 | 品目名品目名称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 数量数量计量单计量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
1 | 公共服务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 | 个 | 1,950,000.001,950,000.00 |
二、合同包2(律师事务所服务)
、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650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号号 | 品目名品目名称称 | 标的名称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 数量数量 | 计量单计量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1 | 公共服务 | 聘请律师事务所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 | 个 | 650,000.006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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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文标招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01包招标编号:SCIT-ZG-SX2022090005/01包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投标邀请3目录2022年09月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陕西
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七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50第六章评标办法43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42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7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项目编号:SCIT-ZG-SX2022090005/01包一、项目基本情况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
合同包最高限价:1,980,000.00元合同包预算金额:1,980,000.00元合同包1(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需求:预算金额:2,7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公共服务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1,980,000.00 | 1,980,000.00 |
合同包1(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合同包1(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3:00: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时间:2022年10月1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发售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29-88854272转8001。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1.发售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自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4.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谢绝邮寄,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吕老师029-83812253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大街60号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1.采购人信息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29-88854271-8009项目联系人:连娟、张祎多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9-88854271-8009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
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09月22日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预算:01包198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4 | 投标保证金 | 不适用 | ||||||||||||||||||||||||||||||||
5 |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六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适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本项目01包、02包不再针对中小企业进行报价扣除。 | ||||||||||||||||||||||||||||||||
7 | 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600582071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
8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规定,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并按信用融资办法的相关程序申请办理。陕西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名单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重要通知http://www.ccgp-shaanxi.gov.cn/) | ||||||||||||||||||||||||||||||||
9 | 弃标说明 | 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注: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参与投标,请在规定时间前将书面告知函回执至邮箱:496862782@qq.com |
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2.有关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4.投标费用(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的投标人
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邀请;6.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6.招标文件的构成三、招标文件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八)合同主要条款。(七)评标办法;(六)招标项目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7.4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7.3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9.投标文件的语言四、投标文件8.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8.1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过时不再单独组织踏勘。8.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适用)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投标货币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计量单位9.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知识产权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严格按照第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
(2)技术服务应答表;(1)技术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二)技术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指标、参数和技术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如涉及):(2)投标人每项服务及在服务过程中涉及使用的货物只能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一)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4)商务应答表;(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投标函;(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15.投标文件格式(四)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非现金方式),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规定递交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现金方式),退还保证金需要的相关资料请参见第二章保证金退还注意事项(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16.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1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资格性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除外)。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标。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投标有效期
18.7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的风险。18.6投标文件须连续、逐页编制页码便于评标小组进行评审。18.5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8.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装订成册并编码(左侧胶装)。18.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2投标人应按18.1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包含正本壹份、副本四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20.投标文件的递交19.4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19.3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2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2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22.开标五、开标和中标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销投标。
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23.开标程序22.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22.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4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4.开评标过程存档(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查询。(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4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25.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中标通知书
27.合同分包(本项目不适用)26.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2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26.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签订合同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合同转包(本项目不适用)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7.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30.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30.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补充合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2.投标人纪律要求七、投标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31.资金支付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2.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2.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3.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八、询问、质疑和投诉(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九、其他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联系电话:029-88854271转8009联系部门:招标部项目负责人:连女士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项目(正本/副本)格式1-1封面: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4.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六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时间:年月日包号:地址: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资格性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1-2
格式1-3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承诺函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情形,本单位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及法律责任。本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1-5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及监狱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六、监狱企业格式1-6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格式2-1封面: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
地址: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正本/副本)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包号:_________),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投标函格式2-2时间:年月日包号:
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日历日)。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日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承诺函格式2-3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五、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四、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开标一览表格式2-4日期: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成果交付期限 | |
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格式2-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2.“开标一览表”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也应当提供。1.报价应是提供完整个服务的总价,包括保险、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3.商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2.投标人未按要求响应的,漏项的,自行承担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的风险。注:1.投标人须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并保证响应的真实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四、商务应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响应/正偏离 |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2-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2-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七、技术服务应答表格式2-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注:以上业绩须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3.按照响应的技术参数尽可能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予以作证。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所有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列入此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技术服务应答 | 响应/偏离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2-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技术职称 |
管理人员 | .... |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其他服务人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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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资料不齐而导致在评分时被扣分的风险。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为本项目服务工作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便于评标委员会予以综合评定。
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01包拟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单位一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一、项目概述: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01包)01包(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资格要求:
序号 | 项 目 | 合格条件 |
1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提供原件(放入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中);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也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2--4项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中); |
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 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 |
3 | 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 供应商须根据资格性文件规定的承诺函格式(1-4)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放入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
4 | 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 |
5 |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 |
6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供应商须根据资格性文件规定的格式(1-2)提供原件并放入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证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中); 注: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
7 |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 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 |
8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按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原件(放入资格响应文件正本中)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
注:1.请投标供应商认真核对投标文件中是否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自行承担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的风险。2.本项目所称“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1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拟注入平台公司的资产和资源评估报告;(3)拟纳入平台公司的部分国有企业评估报告(2)拟纳入平台公司的国有企业审计报告;(1)《临潼区资产整合实施方案》;1.服务成果:二.商务要求
(一)工作目标三、服务内容及要求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或优于以上内容。4.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支付。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成果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在摸底清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临潼区资产整合实施方案》。(2)访谈、摸底、梳理各单位、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闲置、经营性资产、资源等;(1)收集资料,清查临潼区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经营等情况;1、资产摸底、清查,出具整合方案(二)服务内容为了进一步强化提升区属国有企业在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等领域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能力、保值增值、风险防范等工作能力。
(2)协助完成公司架构搭建、协助完成企业制度建设、协助搭建起可以运营的平台公司。(1)协助完成注入资产的划转和国有公司的股权划转;3、增值服务(2)对拟纳入平台公司的部分国有企业以及拟注入平台公司的资产和资源等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1)对拟纳入平台公司的国有企业进行整体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审计、评估阶段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2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总则第六章评标办法注: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或优于以上内容。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3.评标程序2.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评标方法
3.2.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2符合性检查。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2)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3.2.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二)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一)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七)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情形的。(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3.6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3.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3.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3.8.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3.8.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8.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8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7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8.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9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8.1-3.8.3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4.评标细则及标准(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4.4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4.3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方案、综合实力业绩、售后服务方案、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4.1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4.5.3综合评分明细表4.5.2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4.5.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5综合评分明细表(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5.废标01包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10% | 10 | 最低有效报价得10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权值×100。 |
2 | 服务方案40% | 40 | 本项目部署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实施管控措施;②实施人员分工;③实施计划;④资产摸底清查方案;⑤项目增值服务;⑥项目整体部署;⑦项目进度保障;⑧项目验收管理;⑨质量保证措施;⑩项目风险控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40分 ;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要素存在缺失或遗漏或描述不完整或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4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内容不足或缺陷的扣2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4分。扣完为止。注: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采购内容缺失、与项目实际情况及技术、服务要求无关等情况。 |
3 | 人员配备15% | 15 | 1.项目经理具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8年以上工作经验得3分,10年以上工作经验得4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人员具备注册会计师得2分,最高得6分。3.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人员配备1名财会类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数的1分。最高得5分 |
4 | 服务承诺5% | 5 | 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供应商承诺对于一般技术问题能当时解决、对于重要技术问题和关键性技术问题能及时给与解决,能提供现场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根据方案内容综合评审。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赋4-5分;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赋2-4分;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赋0-2分;未提供描述的本项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10% | 10 | 根据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难点论述准确,建议合理可行、经济适用、针对性强,措施切实可行,赋7-10分;难点论述较准确,建议较合理较可行、经济适用、针对性较强,措施切实可行,赋3-7分;难点论述准确性较差,建议合理可行较差、经济适用性较差、针对性较差,措施可行性较差,赋0-3分;未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
6 | 项目解读10% | 10 | 对本项目近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认识与分析,以及对本项目的目标及定位。能够充分掌握并解决本项目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服务方案目标与定位认识较为准确,赋7-10分;能够较为准确的掌握并解决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服务方案目标与定位认识较为,赋3-7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掌握不够充分,未能提供合理有效的解决思路或方案,服务方案目标与定位认识较为准确,赋0-3分。未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
7 | 业绩10% | 10 | 投标人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所投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仅限投标人本身每份计2分,最高计10分;注:1.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意见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如模糊不清,视为无效业绩,不予得分。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2.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意见签订时间为准。 |
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6.定标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4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6.2.定标程序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一)遵守《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第七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包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合同编号:XXXX。
XXXX服务内容XXXX合同期限XXXX项目基本情况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知识产权XXXX支付方式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进行更改。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乙方有权延期实施项目工作内容,并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索取相应经济补偿。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及其他2、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中止或终止。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项目采购文件附件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甲方、乙方及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长期有效)。3、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方案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做为合同执行的主体,有义务及时完全履行合同。
地址:地址:甲方:(公章)乙方:(公章)5、其他4、成交通知书3、项目响应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帐号:联系电话:开户银行: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件文标招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02包招标编号:SCIT-ZG-SX2022090005/02包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一章投标邀请3目录2022年09月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陕西
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七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50第六章评标办法43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42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7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项目编号:SCIT-ZG-SX2022090005/02包一、项目基本情况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
合同包最高限价:770,000.00元合同包预算金额:770,000.00元合同包2(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需求:预算金额:2,7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公共服务 | 聘请律师事务所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770,000.00 | 770,000.00 |
合同包2(律师事务所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1)供应商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含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合同包2(律师事务所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售价:免费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3:00: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时间:2022年10月1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自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档。4.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谢绝邮寄,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3.发售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29-88854272转8001。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1.发售时间:2022年09月22日至2022年0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六、其他补充事宜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所投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联系方式:029-88854271-8009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吕老师029-83812253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大街60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09月22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29-88854271-8009项目联系人:连娟、张祎多3.项目联系方式
2.有关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预算:02包77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4 | 投标保证金 | 不适用 | ||||||||||||||||||||||||||||||||
5 |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六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适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故本项目01包、02包不再针对中小企业进行报价扣除。 | ||||||||||||||||||||||||||||||||
7 | 招标服务费 |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计取,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分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600582071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
100-500 | 1.1% | 0.8% | 0.7% |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
8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规定,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并按信用融资办法的相关程序申请办理。陕西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名单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重要通知http://www.ccgp-shaanxi.gov.cn/) | ||||||||||||||||||||||||||||||||
9 | 弃标说明 | 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 431号)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注:领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参与投标,请在规定时间前将书面告知函回执至邮箱:496862782@qq.com |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的投标人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费用(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三、招标文件5.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三)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邀请;6.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八)合同主要条款。(七)评标办法;(六)招标项目要求;
8.1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过时不再单独组织踏勘。8.现场踏勘(本项目不适用)7.4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更正公告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7.3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7.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9.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9.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9.投标文件的语言四、投标文件8.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3.知识产权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投标货币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0.计量单位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13.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3.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一)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严格按照第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技术服务应答表;(1)技术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二)技术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指标、参数和技术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如涉及):(2)投标人每项服务及在服务过程中涉及使用的货物只能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4)商务应答表;(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投标函;
16.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5.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5.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15.投标文件格式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非现金方式),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规定递交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现金方式),退还保证金需要的相关资料请参见第二章保证金退还注意事项(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7.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投标有效期(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18.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2投标人应按18.1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包含正本壹份、副本四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应分册装订、密封。资格性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证明材料,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除外)。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标。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7.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8.7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的风险。18.6投标文件须连续、逐页编制页码便于评标小组进行评审。18.5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8.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装订成册并编码(左侧胶装)。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20.投标文件的递交19.4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19.3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2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五、开标和中标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销投标。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2.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4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2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22.开标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23.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23.开标程序22.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25.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中标通知书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4.开评标过程存档(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查询。(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6.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签订合同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4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25.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7.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7.合同分包(本项目不适用)26.4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理机构。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2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9.补充合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合同转包(本项目不适用)27.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7.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31.资金支付30.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30.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2.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2.投标人纪律要求七、投标纪律要求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2.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3.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办理.八、询问、质疑和投诉(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4.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六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九、其他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2301室联系电话:029-88854271转8009联系部门:招标部项目负责人:连女士
投标人名称:资格性投标文件项目(正本/副本)格式1-1封面:第一部分“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1-2时间:年月日包号:地址: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格式1-3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情形,本单位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及法律责任。本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承诺函格式1-4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XXXX单位的X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5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及监狱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
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注: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六、监狱企业格式1-6
项目(正本/副本)格式2-1封面: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年月日包号:地址: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包号:_________),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投标函格式2-2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日历日)。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二、承诺函格式2-3日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四、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格式2-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五、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2.“开标一览表”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也应当提供。1.报价应是提供完整个服务的总价,包括保险、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服务内容 | |
成果交付期限 | |
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四、商务应答表格式2-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响应/正偏离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3.商务条款不允许负偏离。2.投标人未按要求响应的,漏项的,自行承担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的风险。注:1.投标人须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并保证响应的真实性。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2-6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注:以上业绩须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2-7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所有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列入此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七、技术服务应答表格式2-8日期: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技术服务应答 | 响应/偏离 |
格式2-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3.按照响应的技术参数尽可能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予以作证。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资料不齐而导致在评分时被扣分的风险。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为本项目服务工作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便于评标委员会予以综合评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技术职称 |
管理人员 | .... | ||||
管理人员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 ||||
技术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其他服务人员 | ..... | ||||
其他服务人员 | |||||
其他服务人员 |
第五章招标项目要求(02包)02包(律师事务所服务)资格要求: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项 目 | 合格条件 |
1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提供原件(放入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中);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也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2--4项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中); |
2 | 供应商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不含在港澳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 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 |
3 |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 供应商须根据资格性文件规定的承诺函格式(1-4)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放入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
4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供应商须根据资格性文件规定的格式(1-2)提供原件并放入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证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中); 注: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
5 |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 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资格投标文件正本中) |
6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按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原件(放入资格响应文件正本中)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
注:1.请投标供应商认真核对投标文件中是否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自行承担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的风险。2.本项目所称“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服务成果:二、商务要求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02包拟选择律师事务所服务单位一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一、项目概述:
包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1 | 律师事务所服务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支付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成果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3)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书。(2)《临潼区资产整合专项法律意见书》;(1)《临潼区资产清查律师工作报告》;
1、资产梳理、清查,出具工作报告(二)服务内容及要求进一步强化提升区属国有企业在资产合规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等领域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能力、保值增值、法律风险防范等工作能力。(一)工作目标三、服务内容及要求注: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或优于以上内容。
3、增值服务根据前期尽职调查获得的各单位、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闲置、经营性资产、资源等国有资产信息及《临潼区资产整合实施方案》出具《临潼区资产整合专项法律意见书》。2、出具国有资产整合专项法律意见书(3)在梳理清查的基础上,出具《临潼区资产清查律师工作报告》。(2)梳理各单位、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闲置、经营性资产、资源的权属状况;(1)梳理清查临潼区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的资产合规、经营合规等情况;
1.总则第六章评标办法注: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需满足或优于以上内容。(3)协助进行企业合规、公司架构搭建、法治体系搭建工作。(2)协助草拟、审查及修改注入资产的划转和国有公司的股权划转所涉及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1)根据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及时对企业内部结构调整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对潜在风险出具合规解决办法、意见等;
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2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3.评标程序2.1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评标方法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1.3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2)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三)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二)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一)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3.2.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2符合性检查。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3.2.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3.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3.4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七)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情形的。(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三)评标方法和标准;(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3.6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8.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8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7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8.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3.8.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3.8.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8.1-3.8.3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4.3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方案、综合实力业绩、售后服务方案、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4.1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评标细则及标准(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4.5综合评分明细表(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4.4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5.废标02包综合评分明细表4.5.3综合评分明细表4.5.2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评审。4.5.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10% | 10 | 最低有效报价得10分。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权值×100。 |
2 | 服务方案48% | 48 | 本项目部署实施方案,内容包含①实施管控措施;②实施人员分工;③实施计划;④资产梳理、清查方案;⑤项目增值服务;⑥项目整体部署;⑦项目进度保障;⑧项目验收管理;⑨质量保证措施;⑩项目风险控制。⑪管理制度,内部工作监督机制⑫保密措施完全满足文件要求的得48分 ;方案中每有一项内容要素存在缺失或遗漏或描述不完整或仅有大纲标题无正文内容的扣4分,方案内容要素中每存在一处内容不足或缺陷的扣2分,单项内容要素扣减分值不超过4分。扣完为止。注:内容不足或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引用国家规范、标准失效、错误、地点区域错误、项目采购内容缺失、与项目实际情况及技术、服务要求无关等情况。 |
3 | 人员配备15% | 15 | 1.主办律师具备一年以上类似业务工作经验得3分,三年以上类似业务工作经验得4分,五年以上类似业务工作经验得5分。2.除主办律师外项目协办人员具备执业律师资格得1分,最高得5分。3.项目负责人需为执业5年以上合伙人律师,得5分,否则不得分。 |
4 | 服务承诺5% | 5 | 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供应商承诺对于一般技术问题能当时解决、对于重要技术问题和关键性技术问题能及时给与解决,能提供现场技术咨询服务等内容,根据方案内容综合评审。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强,赋4-5分;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赋2-4分;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内容,科学、合理、可行性较差,赋0-2分;未提供描述的本项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5 |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5% | 5 | 根据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难点论述准确,建议合理可行、经济适用、针对性强,措施切实可行,赋4-5分;难点论述较准确,建议较合理较可行、经济适用、针对性较强,措施切实可行,赋2-4分;难点论述准确性较差,建议合理可行较差、经济适用性较差、针对性较差,措施可行性较差,赋0-2分;未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
6 | 项目解读5% | 5 | 对本项目近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认识与分析,以及对本项目的目标及定位。能够充分掌握并解决本项目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服务方案目标与定位认识较为准确,赋4-5分;能够较为准确的掌握并解决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服务方案目标与定位认识较为,赋2-4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掌握不够充分,未能提供合理有效的解决思路或方案,服务方案目标与定位认识较为准确,赋0-2分。未提供相关描述的不得分。 |
7 | 履约能力2% | 2 | 投标人提供固定机构场所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等),计2分。 |
8 | 业绩10% | 10 | 投标人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所投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仅限投标人本身每份计2分,最高计10分;注:1.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意见复印件为准,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如模糊不清,视为无效业绩,不予得分。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2.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意见签订时间为准。 |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6.2.定标程序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6.定标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4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一)遵守《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签订地点:XXXX。合同编号:XXXX。第七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合同期限XXXX项目基本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包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
知识产权XXXX支付方式XXXX服务内容XXXX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进行更改。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3、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乙方有权延期实施项目工作内容,并按国家法律相关规定索取相应经济补偿。
3、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方案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甲、乙双方做为合同执行的主体,有义务及时完全履行合同。合同生效及其他2、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中止或终止。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4、成交通知书3、项目响应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1、项目采购文件附件4、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甲方、乙方及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长期有效)。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甲方:(公章)乙方:(公章)5、其他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帐号:
西安市临湾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核实项目投标文件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歌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
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西安市临湾区国有资产管理所)的(国有资产清查核
去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希格玛
全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775人,营业收入为45.394.69万元,
资产总额为29.049.3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款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所(特价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企业名称(益章):若格计师事要所来普通合伙)
日期:2022年10月14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及
监实企业可不填报。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联
合体)参加西安市临潼区国有资产管理所的国有资产清查核
实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律师事务所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
业为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92人,营业收入为
2686万元,资产总额为17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
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陕街洪报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2年10月14.日
西安市临湾区国有资产管理所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投标文件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SCIT-ZG-SX2022090005/01包
项目名称 | 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 |
项目编号 | SCIT-ZG-SX2022090005 |
服务内容 | 1、资产摸底、清查,出具整合方案(1)收集资料,清查临潼区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经营等情况;(2)访谈、摸底、梳理各单位、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闲置、经营性资产、资源等;(3)在摸底清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临潼区资产整合实施方案》。2、审计、评估阶段(1)对拟纳入平台公司的国有企业进行整体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对拟纳入平台公司的部分国有企业以及拟注入平台公司的资产和资源等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3、增值服务(I)协助完成注入资产的划转和国有公司的股权划转;(2)协助完成公司架构搭建、协助完成企业制度建设、协助搭建起可以运营的平台公司。 |
成果交付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报价(人民币) | 大写:壹佰玖拾伍万元整小写:1950.000.00元 |
注:
1.报价应是提供完整个服务的总价,包括保险、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
费用。
2.“开标一览表”除了单独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也应当提供。
投标人名称:希格玛通合伙)(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签字或盖
日期:2022年10月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PA
一、报价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
/SCIT-ZG-SX2022090005/02包
项目名称 | 国有资产清查核实项目 |
项目编号 | SCIT-ZG-SX2022090005/02包 |
服务内容 | 1、资产梳理、清查,出具工作报告(1)梳理清查临潼区国有全资、控股企业的资产合规、经营合规等情况;(2)梳理各单位、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闲置、经营性资产、资源的权属状况;(3)在梳理清查的基础上,出具《临潼区资产清查律师工作报告》。2、出具国有资产整合专项法律意见书根据前期尽职调查获得的各单位、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闲置、经营性资产、资源等国有资产信息及《临潼区资产整合实施方案》出具《临潼区资产整合专项法律意见书》。3、增值服务(1)根据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及时对企业内部结构调整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对潜在风险出具合规解决办法、意见等;(2)协助草拟、审查及修改注入资产的划转和国有公司的股 |
权划转所涉及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3)协助进行企业合规、公司架构搭建、法治体系搭建工作。
成果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大写:陆拾伍万圆整
报价(人民币)
小写:650000元
Hon
振
律
尾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其期: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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