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阳县图书、档案馆综合大楼建设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77.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11292022acs00249
预算金额77.5万元
招标公司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白玉峰0358-5300010
中标公司山西菱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7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11292022ACS00249
二、项目名称:中阳县图书、档案馆综合大楼建设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中阳县图书、档案馆综合大楼建设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电梯 梯号 机房 用途 数量 载重 速度 层数 站数 提升 高度 开门尺寸 (宽mm*高mm) 1号 有 客梯 1 1600Kg 1.6m/s 6 6 23.74m 1200mm*2100mm 2号 有 客梯 1 1600Kg 1.6m/s 6 6 23.74m 1200mm*2100mm |
2 | 部 | 报价:775000(元) | 山西菱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北川河东路东侧(滨江国际花园8号楼1402室) | 91141100571068527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供货期 |
1 |
电梯 |
奥的斯 |
1600Kg;1.6m/s;6/6/6 GEN3 |
天津 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
1 |
387500 |
387500 |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 |
2 |
电梯 |
奥的斯 |
1600Kg;1.6m/s;6/6/6 GEN3 |
天津 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
1 |
387500 |
387500 |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 |
总报价:(大写)柒拾柒万伍仟元整¥:775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郭秋生 李大山 贺瑞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广电大厦4层
联系方式:0358-5300551
2.集采机构信息
名 称: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阳县宁乡镇凤城北街139号
联系方式:0358-5300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玉峰
电 话:0358-5300010
附件信息:
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docx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docx
120.1K
集采机构: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项目编号:1411292022ACS00249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项目名称:中阳县图书、档案馆综合大楼建设电梯设备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总则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七、服务费六、签订合同五、磋商采购程序四、响应文件的提交三、响应文件二、磋商文件
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六部分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九、询问和质疑八、保密和披露
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1129-2022-6-0017991、项目编号:1411292022ACS00249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磋商邀请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7、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具体内容如下:6、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圆(¥:80万元)5、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圆(¥:80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中阳县图书、档案馆综合大楼建设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电梯 | 梯号 | 机房 | 用途 | 数量 | 载重 | 速度 | 层数 | 站数 | 提升高度 | 开门尺寸(宽mm*高mm) |
电梯 | 1号 | 有 | 客梯 | 1 | 1600Kg | 1.6m/s | 6 | 6 | 23.74m | 1100mm*2100mm |
电梯 | 2号 | 有 | 客梯 | 1 | 1600Kg | 1.6m/s | 6 | 6 | 23.74m | 1100mm*2100mm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服务地点(工程地点):中阳县图书、档案馆综合大楼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各项工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响应文件提交3、方式:在线获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时间:2022年12月09日至2022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六、公告期限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开启时间:2022年12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1、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名称: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址:中阳县宁乡镇凤城北街139号名称: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2.集采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58-5300551联系人:高先生地址:中阳县广电大厦四层
技术支持电话:95763政采云平台电话:18534883088项目联系人:白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8-5300010
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响应须知附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
2 | 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 1.磋商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七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4.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6.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说明:1.第4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2.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 |
3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 1.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2.磋商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3.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说明: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 |
4 | 保证金金额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保证金 |
5 | 响应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 |
6 | 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中小企业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 磋商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3%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
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7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
8 |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晋财购[2018]41号)文件规定,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须提供财产抵质押,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信用担保向银行贷款,解决在政府采购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供应商可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nxi.gov.cn/)政府采购融资平台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
9 | 现场勘查(磋商前答疑会) | 无 |
10 | 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条款。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集采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谈判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
3 | 其他 |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文件只作为存档备案使用。3.2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递交打印胶装密封的纸质文件一正两副,在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名或加盖本人名章。响应文件侧面加盖骑缝章。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应逐页加盖报价人公章。3.3供应商须将纸质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密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3.4供应商应保证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严格一致,纸质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副本可由正本复印而成。3.5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中阳县宁乡镇凤城北街139号)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
2.2“集采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1.适用范围一、总则
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2.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2.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集采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竞争性磋商费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5.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5.1通知的告知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6.3保证金的退还(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磋商供应商在交付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编号。6.2磋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自己的基本存款账户交纳到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专用存款账户(账户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磋商邀请)。6.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保证金
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5)因重大变故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的,集采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4)成交通知书发出35天内,集采机构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未查看到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信息的,将在第35天自动退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3)集采机构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到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信息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集采机构自收到磋商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集采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邀请7.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7.磋商文件的内容
7.3集采机构将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7.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六部分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8.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集采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发布公告的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集采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集采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集采机构解释为准。7.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一览表。10.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集采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
11.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11.3磋商供应商必须整包进行投报,不得拆包分项投报。11.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价格。11.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1.磋商报价10.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
12.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2.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2.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1.7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1.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1.5磋商供应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单价中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14.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响应有效期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2.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
15.2集采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5.1磋商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3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册的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14.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7.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17.开标及其有关事项四、开标16.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8.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18.成立磋商小组五、磋商采购程序17.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17.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的,系统在30分钟后默认为开标结果已被投标人确认。
20.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20.响应文件审查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9.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18.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及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集采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集采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18.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集采机构负责。
21.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21.审查中遵循的原则(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书面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
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响应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1.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22.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顺序进行。2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磋商21.5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1.4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21.3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
23.最后报价22.7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进行提交。22.6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在系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24.综合评审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时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提出。23.4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3.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2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25.3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5.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25.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4.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6.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26.评审复核
(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2)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1)有恶意串通的;26.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9)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5)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采购项目终止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8.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7.2磋商结束后,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7.1在磋商期间,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7.磋商保密
29.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9.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2)本次磋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1)本次磋商采用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结果公告,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30.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30.签订合同六、签订合同29.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集采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七、服务费30.5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3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成交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
33.披露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保密八、保密和披露集采机构作为非营利事业法人,是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31.服务费
34.2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4.1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集采机口头提出询问。34.询问和质疑的接收方式九、询问和质疑33.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3.1集采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5.1磋商供应商书面询问时须提供以下资料:35.书面询问的资料要求及答复34.4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集采机构当面递交纸质询问函或质疑函,集采机构向询问或质疑供应商出具《供应商询问/质疑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递交询问函或质疑函。34.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集采机构当面递交纸质询问函或质疑函。
36.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书面质疑的资料要求及答复35.3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书面询问的,由集采购机构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35.2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书面询问的,由采购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4)询问函原件(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6.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提供以下资料:(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质疑函原件。(4)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6.4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集采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36.6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6.5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提出质疑的,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8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6.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集采机构、采购人终止质疑处理。(6)答复质疑的日期。(5)质疑答复人名称;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各项工作。二、商务要求: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采购电梯2部,成交供应商负责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各项工作。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集采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7、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6、保险要求:报价中包含所有货物的保险费用,不再另外收费。5、运输要求:保证货物及时无误运输至交货地点,货物到达指定地点,采购人确认无误后,运输结束。本项目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3、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3、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三、实质性要求(2)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1)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
3、严格执行保养作业计划,因特殊原因需变动的,应提前一天与电梯使用单位联系,并取得同意。若因电梯使用单位原因变动的,应在不影响维修业务情况下,满足电梯使用单位要求;2、要做到每月两次对电梯进行月维保,每个季度、半年、一年进行全面的维保,认真填写维保记录,发现电梯故障立刻解决。提供24小时的应急维修服务;响应时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电梯检修当电梯出事故时,检修人员在1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向用户说明故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以及改正的措施。1、所供设备整机免费保修期不小于1年,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五、服务要求4、供方必须承诺对所提供的主要系统设备产品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或原厂指定的售后服务商。
四、非实质性要求 |
1、提供自身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的扫描件。(可明确同类项目至少包含的内容,但不可有地域性和区域性限制。)2、政府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
七、技术要求采购人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规范和相关标准,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六、验收标准6、中标方免费为采购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免费为采购单位提供2—3名相关技术人员的相关使用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使用操作、日常维护、简单的维修、应用方法等。具体培训内容和方案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5、对于保养中电梯的修理或备配件调换,必须做到当天的事当天清。因特殊原因当天无法解决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4、保养过程中,碰到电梯有严重问题或需调换备配件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与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若电梯使用单位同意,可帮助电梯使用单位代购备配件;
(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要求响应内容。(2)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主要辅材(若有的话,磋商供应商按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自行列表响应);(1)能够证明投报标的物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报标的物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官网链接/功能截图/产品彩页/详细的技术说明文件/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文件等:3、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要求:2、技术要求响应内容的作用:磋商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内容是磋商小组及其成员评定投报标的物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依据。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技术要求中的序号顺序编制技术要求响应内容。
技术需求书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评标,磋商供应商及委托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在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前应保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沟通顺畅,如因沟通不及时引起的一切后果有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法律、法规要求。1、本磋商文件中未明确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均需满足国家相关八、其他
电梯 | 梯号 | 机房 | 用途 | 数量 | 载重 | 速度 | 层数 | 站数 | 提升高度 | 开门尺寸(宽mm*高mm) |
电梯 | 1号 | 有 | 客梯 | 1 | 1600Kg | 1.6m/s | 6 | 6 | 23.74m | 1100mm*2100mm |
电梯 | 2号 | 有 | 客梯 | 1 | 1600Kg | 1.6m/s | 6 | 6 | 23.74m | 1100mm*2100mm |
★采用微机控制交流变频变压驱动系统(VVVF)。(2)控制系统:制动器:采用碟式电磁制动系统。曳引机为交流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电梯曳引机为原品牌生产。(1)曳引机:1.主要部件
(4)悬挂方式:★门保护系统:所有电梯采用红外线光幕保护。★门机为交流变压变频调速门机。(3)门机系统:★控制柜为原品牌生产。★该控制系统必须是带完整程序的32位控制柜整机。
(4)轿厢操纵箱:发纹不锈钢,LED显示,采用微动按钮(具盲文)。(3)地板:PVC地板。(1)轿顶:轿厢顶为高档装饰天花板,采用LED灯,简洁大方。电梯公司交付的装修标准:2.装潢要求:★上悬挂
4.性能要求3.功能要求(7)外呼与楼层显示:发纹不锈钢面板,LED码显示。采用微动按钮(具盲文)(6)厅门:轿厢和所有厅门都为304发纹不锈钢;板材厚度≥1.2mm。厅门自带小门套;板材厚度≥1.2mm。(5)轿厢装潢:轿厢内壁为304发纹不锈钢,厚度≥1.2mm,通风为隐蔽式风扇。
序号 | 功能 | 功能配置要求 |
序号 | 功能 | 乘客电梯 |
1 | 司机操作 | √ |
2 | 全集选控制 | √ |
3 | 修正运行 | √ |
4 | 运行时间监测 | √ |
5 | 同步运行 | √ |
6 | 满载直驶 | √ |
7 | 能量反馈(节能装置) | √ |
8 | 设置独立的厅、轿门时间 | √ |
9 | 自动返回基站 | √ |
10 | 开门时间保护 | √ |
11 | 关门时间保护 | √ |
12 | 再平层功能 | √ |
13 | 五方通话 | √ |
14 | 机房内、外呼 | √ |
15 | 底坑、轿顶急停开关 | √ |
16 | 取消轿厢内呼指令 | √ |
17 | 照明及风扇开关控制 | √ |
18 | 电机过热保护 | √ |
19 | 超载保护报警功能 | √ |
20 | 超速保护功能 | √ |
21 | 光幕保护 | √ |
22 | 电源故障(缺断相、欠压)检测 | √ |
23 | 防止恶作剧功能 | √ |
24 | 井道照明 | √ |
25 | 底坑插座 | √ |
26 | 维修用开关门按钮 | √ |
27 | 强迫关门 | √ |
28 | 应急轿厢照明 | √ |
29 | 火灾运行管理(火警返回基站、消防员服务) | √ |
30 | 运行次数显示功能 | √ |
31 | 故障自动检测功能 | √ |
32 | 抗电磁干扰滤波器 | √ |
33 | 紧急电动操作 | √ |
34 | 物联网远程监控 | √ |
35 | 语音报站(中文) | √ |
36 | CCTV电缆 | √ |
★轿内垂直振动:不大于12cm/s2★轿内水平振动:不大于12cm/s2(2)震动水平:★开关门噪音:不大于60dBA★轿内噪音:不大于55dBA(运行中)(1)噪音水平:
★(8)预开门功能时间:不大于0.5s★(7)开门时间:不大于3.0s★(6)平层精度:±3~5mm★(5)速度波动范围:±5%★(4)加速度变化:当速度>2.5m/s时,不大于2.0m/s3(且调较后保持为一个常数)★(3)加速度:当速度>2.5m/s时,不小于0.8m/s2且不大于1.2m/s2(且调较后保持为一个常数)
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及标准技术参数前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主要技术指标(符合性审查内容),磋商供应商所必须满足或优于这些指标;未加‘★’号的参数指标为一般性技术指标(评分考量内容),磋商供应商所应尽量满足这些技术指标要求,若所投产品不能满足一般性技术指标要求,磋商小组将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一般性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扣分。说明:★5.其它要求:所有电梯必须采用统一品牌标识及原品牌系列产品、性能优先配置。★(9)关门时间:不大于3.5s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 |
2 | 响应函 | 《响应函》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 |
3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4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7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内容齐全。 |
9 | 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磋商供应商提供符合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格条件符合要求,扫描件清晰。 |
10 |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 |
11 | 投标主体 | 对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 |
12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 供应商根据要求单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 |
说明:二、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说明: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标注“★”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2 | 采购需求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的“技术要求”中标注“★”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磋商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内容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3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若投标人投报进口产品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最后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依据晋财购〔2022〕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1、中小企业的评审要求。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原则。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3、本次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2、采购货物中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附件规定的强制性采购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其它货物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
5、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声明文件。经磋商小组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时,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经磋商小组评审确认后,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进行评审。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三、无效投标的情形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磋商供应商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8、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7、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需方:第六部分合同草案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细则如下: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四、评标方法及成交条件
评分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报价 | 以合格投标人/供应商有效总报价中的最低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30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报价)×30%×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注:符合本章第二章政府采购政策的,对报价给予1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0~30 |
商务资信 |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2月至今)所投同类产品(电梯设备)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提供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提供供应商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6分。 | 0~6 |
商务资信 | 投报产品中包含非国家强制性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种(含)以上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0~2 |
技术 | 1.技术参数、配置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15分。 磋商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需求书内容,不能提供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的,有一项扣2分,超过三项(含三项),则本评分细则技术部分评分整体得分为0分。 非主要技术指标有负偏离的,有一项扣2分,非主要技术指标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则本评分细则技术部分评分整体得分为0分。 正偏离的加分分值由磋商小组按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等资料共同认定确定,每有一项主要技术指标的正偏离加1分,最多加5分。2、产品技术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20分)从设备技术标准与产品相关证书检测报告进行评价,满分2分采用新技术、新成果的,并取得国家专利证书的得3分;(提供一项专利证书得0.5分,最多3分)投标产品有A级环保节能产品证明的得3分。 投标产品为先进可靠的曳引方式得5分。从产品关键部件技术先进性描述进行评价,满分5分从产品可靠性、稳定性描述进行评价,满分2分3、根据提供的一般性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详细程度,对一般性技术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2分)一般性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齐全、详尽、有效的为优秀,得2分;较优秀次之的,有相关资料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4、产品的安全性和耐用性:从产品技术标准、用户使用量、产品材质等方面进行评价(2分)产品技术采用高标准、用户使用量多、材质耐用的为优秀,得2分;较优秀次之的,有相关资料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5、产品技术先进、扩展能力:从产品可升级性、兼容性、先进技术使用、产品工艺等方面进行评价(2分)产品工艺先进、兼容扩展性强、易升级的为优秀,得2分;较优秀次之的,有相关资料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6、产品易用、易维护:从产品维护时间、零配件获取、产品操作等方面进行评价(2分) 产品维护时间短、操作简单、零配件充足易获取的为优秀,得2分;较优秀次之的,有相关资料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 0~48 |
服务 | 1、售后保障:售后保障措施齐全、合理、可行的得2分;有相关资料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2、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3、售后服务方案:有完善的服务方案、高质量的服务标准、合理的时间安排的得3分;有相关资料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4、在质保期内对维修、服务时间等的响应情况:响应速度快、维修时间短的得3分;有相关资料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5、技术支持团队:队伍人员配备完整、分工明确、架构合理、提供24小时的技术支持的得3分;有相关资料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6、培训方面:提供详细的培训内容、完整的培训方案、培训团队构成合理、培训计划切实可行的得2分;有相关资料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 0~14 |
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一、货物条款供方在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方:
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需方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按合同规定将款项支付到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资金支付方式:三、合同资金支付合同总金额包含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费、保险费、供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与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小写):¥人民币(大写):
供方向需方承诺:五、售后服务及承诺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供方按合同规定履行完毕供方责任,供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月后(____)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或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额(____%)的履约保证金。四、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退还
2.交货时供方就所报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七、交验2.交货地点:1.交货期限:六、交货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八、需方责任4.需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3.供方所供商品包装需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需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必要时需方可要求供方提供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检测报告。
5.项目的质量、技术、售后服务标准如在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供方保证对项目实施、调试、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3.设备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2.安装所需辅助材料选用的品牌与响应文件相一致。1.供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货物及附件是符合我国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环保全新合格产品。在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与供方提供的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品质保证书、本合同相符合。设备到达需方时内外包装完好无损。九、供方责任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____%)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2.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商品包装、快递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1.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____%)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____)日,供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需方向供方退还已收到的货物及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十、违约责任6.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供方项目实施人员在实施中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或实施现场防范措施设置不明造成人员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供方负责。
十一、不可抗力9.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及时间,需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每逾1日需方向供方偿付履约保证金总额(____%)的滞纳金。8.因需方原因导致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釆购合同的,需方应当对供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供,贴偿或者补偿金额:(____)。7.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绐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6.供方在履约中,未完全履行供方责任的,需方可按(____%)扣除履约保证金。5.供方在履约中,未履行供方责任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合同一式(____)份。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2.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1.磋商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方(章):供方(章):
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的签署地:账号:账号
(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资格证明文件格式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目录资格证明文件二〇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本项目其他资格条件……………………………………………………《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
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格式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电子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电子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响应函(二)响应函格式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日期:被授权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签章)
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磋商供应商名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方对比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10.我方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9.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8.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5.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如果在响应文件解密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1.我方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印章)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电话:地址: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项目编号:
(六)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五)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磋商协议书》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七)联合体磋商注意事项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甲方:联合磋商各方:
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集采机构或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中阳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磋商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住所:
甲方(法人电子印章):乙方(法人电子印章):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本协议提交集采机构或采购人后,联合磋商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格式20年月日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目录商务技术文件二〇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包号:项目编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3.技术响应及偏离表…………………………………………………………2.商务条款偏离表……………………………………………………………1.报价一览表……………………………………………………………页码
货币: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附件2.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供货期 |
总报价:(大写) ¥ |
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实质性的负偏离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注:1.供应商可根据本磋商文件中各商务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项目编号:
序号 | 磋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响应偏离表技术响应及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 | 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一)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日期:年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实质性的负偏离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注:1、供应商可根据本磋商文件中各商务要求编制此表,在此表中客观真实的做出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情况中填写“无偏离”“负偏离”“正偏离”。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说明: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中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包号/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中小企业产品价格总价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总价 |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合计: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 |
企业名称(盖电子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使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日期:
说明: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二)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集采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包号/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2.磋商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磋商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特此声明
包号/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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