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废气处理系统(VOCS)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cnccc-hw-gk-5323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废气处理系统(VOCS)招标公告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废气处理系统(VOCS)

采购项目编号:
24-CNCCC-HW-GK-532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2-29 19:34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联系人:
王喆

联系电话:
66502503

联系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废气处理系统(VOCS)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323/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2-29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06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3-21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3-21 09:00:0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
/

项目概况:
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于 2013年 9月建成投产,位于辽宁省营口市鲅鱼 圈区南部仙人岛港区南侧,是锦州 25-1南油气田开发的下游工程。为解决岸电项目 投产后节省燃料气外输问题,避免造成资源浪费,进一步回收高附加值产品,提高整体开发收益;同时为后续油气田接入后天然气增产做准备,需对营口天然气处理厂进 行扩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扩建一套设计规模为110× 10 4 m 3 /d ( 操作弹性为 60%~120% ) 天然气处理系统以及储运公用等辅助设施改扩建。

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体系认证: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需要在评标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招标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网站权威查询的,以投标文件为准。 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信息公开):投标人所投标的废气处理单元(VOCs处理装置)应为制造商的无不良业绩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新试制产品。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项废气处理装置(每个项目处理气体能力≥1500m3/h,且采用工艺至少包含碱洗喷淋+活性炭吸附)的供货业绩,每个项目算一项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到货验收材料或用户签发的临时接受证书的复印件或者发票。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货物名称、供货数量、废气处理单元的处理量、处理介质、产品质量要求、业绩证明人联系电话。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验证以上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或生产商进行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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