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理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dfwbz02175/gn2022-03-5361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51995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18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理
项目法人: 利辛县开源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利辛县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立项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利辛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2022-09-26 16:01:49
公告正文

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理招标公告

1.1项目名称: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利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利发改投资【2021】81号

1.4招标人:利辛县开源水务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利辛县开源水务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及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1招标项目名称: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2022DFWBZ02175/GN2022-03-5361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DFWBZ02175/GN2022-03-5361

2.5建设地点:安徽省利辛县

2.6建设规模: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新张集地表水厂、张村地表水厂、郁湖西地表水厂等三座地表水厂;新建汝集地表水厂(含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和配水工程),对现状的东马、贾桥地表水厂实施技术改造;建设配套配水管网;新建智慧水务及水质化验中心等。

2.7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50000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额约100000万元;二期工程投资额约50000万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22年09月;建设周期约630日历日。二期工程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9监理服务期限: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监理费用不因施工阶段工期延长而增加。

2.10招标范围: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理服务,包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和竣工报验、工程档案移交、审计阶段提供配合、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等相关服务工作)。涉铁工程监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1项目类别:工程监理

2.12其他:/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专业))执业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6日09:00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号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1招标人

招 标 人:利辛县开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前进西路

邮 编:2367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966518215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 230051

联 系 人:张 工、马 工

电 话:0551-65199521/17775059775、0551-65199580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0099-555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利辛县水利局

地 址:利辛县永兴路与光明路交口东200米

电 话:0558-2900080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18160887660。

9.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3951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125370318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2022年9月26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理招标文件(签章).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2DFWBZ02175

原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理澄清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理(招标项目编号:2022DFWBZ02175/GN2022-03-5361)澄清修改如下:

疑问一:评标办法2.2.3(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信誉:“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截止之日或其前一日在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入口”)企业信用查询的信用分值为准”。提疑:该项评分标准仅以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查询的企业信用分值评分,对水利监理企业显失公平,水利水电行业是以水利部评价的A、AA、AAA信用等级作为评分依据。建议采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分别对水利水电监理资质及市政公用监理资质分别进行评分(本条建议参照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表 二 投标人信用等级)。

回复一:同意修改。“信誉”评分因素中,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1)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AAA得 6 分,AA得 4 分,A得 2 分,其余不得分。(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的结果为准)。注:遇系统故障则所有投标人此项得分均按满分记取。

(2)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截止之日或其前一日在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入口”)企业信用查询的信用分值为准(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平台实时查询的企业信用分值按对应的区间,折算为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设信用评价系统实时查询的投标人信用分值为 X,按以下规则折算为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得分:

(一)70 分≤X<90 分,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为 0.5 分;

(二)90 分≤X<100 分,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为 1 分;

(三)100 分≤X<110 分,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为 2 分;

(四)110 分≤X<120 分,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为 3分;

(五)120 分≤X<130 分,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为 4 分;

(六)130 分≤X<140 分,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为 5 分;

(七)140 分≤X≤150 分,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为 6 分。

注:

1)如查询时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的,表示企业未在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登记记录,信用分值默认为 100 分;

2)如投标截止之日或其前一日遇系统故障则所有投标人此项得分均按满分记取(以系统开发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3)上述信用评价的评分项(1)和评分项(2)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计算得分。如投标人为同时具有上述两项信用评价结果的,以得分高的作为其信用得分。

疑问二:评标办法2.2.3(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2)中:“投标人自2017 年1 月1 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或处理规模不低于6 万m3/d 的水厂项目监理业绩”;是否理解为投标人自2017 年1 月1 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的项目监理业绩或处理规模不低于6 万m3/d水厂的项目监理业绩。

回复二:“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或处理规模不低于6 万m3/d 的水厂项目监理业绩”指“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的水厂项目监理业绩或处理规模不低于6 万m3/d 的水厂项目监理业绩”。

评标办法2.2.3(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2)中:“自2017 年1 月1 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具有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5 亿元或处理规模不低于6万m3/d 的水厂项目监理业绩”;是否理解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具有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5 亿元的项目监理业绩或处理规模不低于6万m3/d水厂的项目监理业绩。

回复三:“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具有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5 亿元或处理规模不低于6万m3/d 的水厂项目监理业绩”指“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具有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5 亿元的水厂项目监理业绩或处理规模不低于6万m3/d 的水厂项目监理业绩”。

疑问四:招标文件第49页企业获奖及荣誉要求如下:“(1)企业获奖: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颁发的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监理的项目:每具有一个获得“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得 2 分;每具有一个获得“黄山杯”(指等同于安徽省“黄山杯”,其他区域奖项名称见本表备注)的,得 0.5 分。 备注:1)获奖情况以投标人所监理项目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投标人提供多个项目的,按得分最高的 5 个项目计算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级别加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 上述奖项要求2017年至今,5年内需具有5项国家级奖项(如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且仅计取5个项目的最高得分;本条资信要求过于严苛,能够满足的单位寥寥无几,存在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此项评分要求并不合理,存在一定指向性,疑似属于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为了更好的择优评选出优质的监理服务单位,建议本项调整如下: 注:1)获奖情况以投标人所监理项目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投标人提供多个项目的,省级奖项(指等同于安徽省“黄山杯”)得分最多按5 个项目计算得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级别加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回复四: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五:招标文件“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中《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完(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亿元或处理规模不低于6万m³/d的水厂项目监理业绩的。

请问:(1)水厂项目业绩,污水处理厂业绩是否认可?(2)市政/水利项目5亿元的项目规模较大,一般周期性比较长,较少总监可以满足要求,建议提供一个完工业绩和一个在建业绩。

回复五:(1)水厂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疑问六:招标文件附录 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表格中要求相关岗位人员提供各项证件,但备注里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监理人员由中标人在工程开工前依照投标承诺和上表规定的现场监理人员(拟派专职人员)的要求配备,上述所有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按不低于本表要求配备专职人员的承诺书)。”请问是否需要将具体拟派人员相关资料制作在标书里面,或是除拟派总监外其余人员在投标时仅做承诺,中标后开工前提供具体名单。

回复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其他人员按招标文件提供配备的承诺函即可,在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供。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利辛县开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前进西路

邮 编:236700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96651821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 230051

联 系 人:张 工、马 工

电 话:0551-65199521/17775059775、0551-65199580

2022年09月30日

附件:
20220930173119答疑澄清_签章文件.pdf 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理澄清修改通知?.pdf

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监理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监理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利辛县开源水务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关于利辛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立项的批复》(利发改投资〔2021〕81号)

四、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主要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新张集地表水厂、张村地表水厂、郁湖西地表水厂等三座地表水厂;新建汝集地表水厂(含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和配水工程),对现状的东马、贾桥地表水厂实施技术改造;建设配套配水管网;新建智慧水务及水质化验中心等,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全过程工程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年08月29日

八、联系人:黄传明 联系电话:15056772703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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