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6 15: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马田街道石围社区将石路144号磨粉厂厂房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MSZ2021044312)
根据《光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马田石围股份合作公司就马田街道石围社区将石路144号磨粉厂厂房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深圳市一统土地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勘测有限公司实施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马田街道石围社区将石路144号磨粉厂厂房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 | GMSZ2021044312 |
项目类型 | 社区集体资产物业租赁 |
项目内容 | 厂房物业出租 |
标的地址 | 马田街道石围社区将石路144号 |
标的来源 | 社区集体资产 |
项目租金底价 | 28元/㎡/月(不含税) |
计租面积 | 2666.33平方米 |
租赁期限 | 5年(不含免租期1个月,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合同自动终止,双方免责。) |
免租期 | 1个月 |
递增情况 | 每满3年递增10% |
租赁押金 | 2个月租金(以中标价格计算),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之内,将剩余押金转入股份公司指定的账户; |
投标保证金 | 人民币50,000.00元 |
其它事项 | (1)管理人员要求:招标人派厂人员2名,工资由中标人支付,工资交由招标人,由招标人给委派人员,工资为3000元/月/人; (2)垃圾清理费中标人自行处理; (3)使用物业的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由中标人自行支付; (4)租金为不含税租金,开具租赁发票租金另算,由中标人承担。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 |
1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投标人须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评估符合标准的拟入驻企业;(投标人无需提供材料,以招标人在评审时现场查询为准) |
3 | 投标人须严格遵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执行光明新区社区集体公司物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及《光明区产业准入清单暨“散乱污危”企业(场所)认定标准》等文件规定;(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4 |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符合以下情形:①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交易活动且在有效期内;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第③项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其他由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
5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
6 | 招标人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
7 | 本项目不允许转租,分租;(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格式”) |
8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招租文件获取办法
项目开评标方式 | 本项目采取纸质开评标; |
招租文件获取时间 | 2021年4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1年5月6日18 时 00分(北京时间) |
招租文件获取渠道 | 本公告链接直接下载(详见附件) |
投标报名 |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 2021年5月 6日18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联系方式及“营业执照”扫描件至(610529951@qq.com)进行信息登记,并致电我公司(13428999916)。 |
四、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 开始与截止时间 | 2021年5月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21年5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1年 5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数量要求 | (1)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 (2)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正副本一起密封); (3)投标文件备份光盘(或U盘)1张(单独密封); |
投标及开评标地点
|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开标室。 |
备注 | 投标文件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将导致废标,请投标人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
五、答疑事项
答疑事项提出方式 |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人。 |
答疑事项截止时间 | 2021年4月30日18时前(北京时间) |
答疑事项集中回复 | 2021年 5月6日18时前(北京时间) |
答疑事项集中回复形式 | 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深圳市马田石围股份合作公司 |
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13537881122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围社区石围股份合作公司办公楼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一统土地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勘测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13428999916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6011号NEO绿景纪元大厦A座34AF单元 |
七、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6 日17时00分前;
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
账号:000050793684
户名:深圳市马田石围股份合作公司
开户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将石支行
九、重要提示
1、入驻前置评估告知:本项目涉及厂房、研发办公用房,根据《光明区产业空间管理暂行办法》(深光府规〔2019〕11号)第十二条规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自收到拟入驻企业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对拟入驻企业进行评估,评估符合标准的拟入驻企业方可入驻。其中,对在区“三资”交易平台交易的集体物业,评估符合标准的方可参与投标。有投标意向的意向方,须在 2021年5月6日18时前完成通过注册登录“光明招商网http://www.gmcyzs.com/填报自身相关信息,填报信息要准确无误,因填报失误导致评估失败的,自行负责。咨询方式:
环保咨询:0755-27402234;
安监咨询:0755-88212352;
工信咨询:0755-88210452;
2、工业类产业用房市场租金指导价格: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工业类产业用房市场租金指导价格使用说明》(试行〕第四条规定,本项目涉及工业类产业用房,应引导其租金价格不高于最近年度发布的指导价格,根据《2019-2021年度光明区工业类产业用房市场租金统计价格表》,本项目平均租金底价为28元/㎡/月,因石围社区将石路144号磨粉厂厂房无指导价,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工业类产业用房市场租金指导价格使用说明(试下)》第三项第(三)款规定,参考石围坪岗工业大道24号1栋(楼栋编号4403060050094400152),本项目厂房首层指导价格:32.6(元/㎡/月),总租金指导价为32.6元/㎡/月;请各投标人注意。
3、本项目在光明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涉及相关的交易平台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缴纳,缴费要求及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质疑受理
“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质疑”,如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交易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交易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光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材料至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联系电话:88212460,88212184。
十一、交易文件
-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马田街道石围社区将石路144号厂房物业租赁公开招标项目0416.doc
深圳市马田石围股份合作公司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