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正通和-公开招标-2024-ZTH103-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超雾设备耗材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zth103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0592-602765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9
公告正文

厦门正通和-公开招标-2024-ZTH103-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超雾设备耗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28日 18: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超雾设备耗材采购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办公用品/清洁用品/消毒杀菌用品

采购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4年06月28日 18: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开标厅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6027657
采购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镇海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先生,0592-6027657

项目概况

超雾设备耗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TH103

项目名称:超雾设备耗材采购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超雾设备耗材采购;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中标人应于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2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投标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则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⑦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⑧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各投标人可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查询为准。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结果,若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查询为准。⑩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备注: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如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 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 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8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

收款单位账户: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账 号:4100024009200205339

邮 箱:xiamenzth@163.com

友情提醒: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沈小姐, 0592-581040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厦门市镇海路55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2-6027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0592-602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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