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922-00031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驰0418-335999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彰武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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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彰武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9-16 至 2022-09-22
撰写单位: 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彰武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彰武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922-00031 项目名称:彰武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氨基酸水溶肥料(含微量元素型)主要技术指标(标准NY1429-2010

项目

指标

游离氨基酸含量,g/L

100

微量元素含量,g/L

20.0

水不溶物含量,g/L

50.0

pH1:250倍稀释)

3.09.0

汞(Hg)(以元素计)

5

砷(As)(以元素计)

10

镉(Cd)(以元素计)

10

铅(Pb)(以元素计)

50

铬(Cr)(以元素计)

50

备注:微量元素含量指铜、铁、锰、锌、硼、钼元素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一种微量元素。含量不低于0.5g/L的单一微量元素均应计入微量元素含量中。钼元素含量不高于5g/L

外观为液体状产品,无发霉、无机械杂质;

磷酸二氢钾主要技术指标(NY/T 1107-2020

项目

固体产品

液体产品

大量元素含量

50.0%

400g/L

水不溶物含量

1.0%

10g/L

水分(H2O)含量

3.0%

/

缩二脲含量

0.9%

氯离子含量

未标“含氯”的产品

3.0%

30g/L

标识“含氯(低氯)”的产品

15.0%

150g/L

标识“含氯(中氯)的产品

30.0%

300g/L

a大量元素含量指总NP2O5K2O含量之和.产品应至少包含其中2种大量元素,单一大量元素含量不低于4.0%或40g/L.各单一大量元素测定值与标明值负偏差的绝时值应不大于1.5%或15gL

b氯离子含量大于30.0%或30g/L的产品,应在包装袋上标明“含氯(高氯)”,标识“含氯(高氯)”的产品,氯离子含量可不做检验和判定。

氨基酸水溶肥料(含微量元素锌)与磷酸二氢钾(液体)能够混合喷施,不能产生不良反应,如产生拮抗作用或沉淀等。
飞行技术要求:

①飞机药箱容量20L--40L

②飞行速度7--10/秒;

③飞行高度以农作物为准2.5--4米(障碍物除外);

④喷幅5--10米。

4)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实行国家三包政策。

一、对专业化植保机械及统防统治防控效果要求:

应急专业化统防统治采用无人机及飞机等机械化施药,防控效果要达到90%以上。

二、对喷施要求:

按照每亩次喷液量至少3升,并添加飞防专用助剂。离心式喷头无人机和压力式喷头无人机的作业高度分别是距作物尖叶3米~4米、1.5米~2米。

三、对无人机技术要求:

1. 项目采用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认证;

2、拟实施作业的服务组织须具备规模化作业能力;

3、实施作业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

4、拟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可精准设定飞行高度、飞行速度、亩喷洒量;

5、拟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必须投保第三者意外伤害保险,且金额不低于20万元;

6、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须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管系统。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查看并统计作业量;可实时查看并随时回放植保无人机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作业数据信息。

8、喷雾药液量每亩不得少于3000毫升。

四、对服务作业质量要求

县农业农村局将汇同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对飞防公司或专业化防控组织实施效果进行检查监督,防控效果要达到90%以上。防控期间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汇总防控实施情况,飞防公司在各乡镇防控面积:由乡镇农科站站长、村书记、镇长在作业面积明细表(附防控作业轨迹图)上签字、盖章后方可结算防控资金,否则不予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历天完成供货,按采购人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作业时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550,000.00 最高限价(元):2,5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投标产品必须经国家农业农村部登记,相关技术指标须符合《农用微生物菌剂国家标准》(GB 20287-2006),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及重金属等必须达到无害化要求(详细见表1、表2)。

1 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技术指标

项 目

技术指标

有效活菌数(cfu)a /(亿/ml)

2.0

霉菌杂菌数/(个/g或个/ml) ≤

3.0×106

杂菌率/(%) ≤

10.0

水分/%) ≤

细度/%) ≥

pH

5.0-8.0

保质期b/月 ≥

3

a 复合菌剂,每一种有效菌的数量不得少于0.01亿/g0.01亿/ml;以单一的胶质芽细胞杆菌(Bacillus mucilaginosus)制成的粉剂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少于1.2亿/g.

b 此项仅在监督部门或仲裁双方认为有必要时检测.

2 农用微生物菌剂产品的无害化技术指标

参 数

标准极限

粪大肠菌群数/(/g或个/ml)

100

蛆虫卵死亡率/()

95

砷及其化合物(As)/(mg/kg)

75

镉及其化合物(Cd)/(mg/kg)

10

铅及其化合物(Pb)/(mg/kg)

100

铬及其化合物(Cr)/(mg/kg)

150

汞及其化合物(Hg)/(mg/kg)

5

飞行技术要求:

①飞机药箱容量20L--40L

②飞行速度7--10/秒;

③飞行高度以农作物为准2.5--4米(障碍物除外);

④喷幅5--10米。

4)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实行国家三包政策。

一、对专业化植保机械及统防统治防控效果要求:

应急专业化统防统治采用无人机及飞机等机械化施药,防控效果要达到90%以上。

二、对喷施要求:

按照每亩次喷液量至少1。离心式喷头无人机和压力式喷头无人机的作业高度分别是距作物尖叶3米~4米、1.5米~2米。

三、对无人机技术要求:

1. 项目采用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认证;

2、拟实施作业的服务组织须具备规模化作业能力;

3、实施作业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

4、拟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须可精准设定飞行高度、飞行速度、亩喷洒量;

5、拟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必须投保第三者意外伤害保险,且金额不低于20万元;

6、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须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管系统。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查看并统计作业量;可实时查看并随时回放植保无人机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作业数据信息。

8、喷雾药液量每亩不得少于1000毫升。

四、对服务作业质量要求

县农业农村局将汇同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对飞防公司或专业化防控组织实施效果进行检查监督,防控效果要达到90%以上。防控期间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汇总防控实施情况,飞防公司在各乡镇防控面积:由乡镇农科站站长、村书记、镇长在作业面积明细表(附防控作业轨迹图)上签字、盖章后方可结算防控资金,否则不予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历天完成供货,按采购人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作业时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01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第02包: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01包: 1、供应商无人机能够完成农业、牧业植保服务作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2、具有农业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正式或临时登记均可); 第02包: 1、供应商无人机能够完成农业、牧业植保服务作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2、具有农业部或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正式或临时登记均可);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9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彰武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彰武县彰武镇南承路61-2号 联系方式: 0418-7739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65号新天地2108室 联系方式: 0418-3359997 邮箱地址: dczhaobiao@126.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中华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8100001520102002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驰 电话: 0418-335999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彰武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彰武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彰武县 公告时间 2022年10月01日 05: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9月16日至2022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20日 14:00
开标地点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会议室
预算金额 ¥3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驰
项目联系电话 0418-3359997
采购单位 彰武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彰武县彰武镇南承路6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8-7739012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大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65号新天地21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8-3359997
附件:
附件1 1包彰武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doc1包彰武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采购项目(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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