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电子卷宗一键归档软件采购项目
金额
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tcg-2023081704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丁扬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珺183618002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4
公告正文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电子卷宗一键归档软件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电子卷宗一键归档软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8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CG-2023081704
2、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电子卷宗一键归档软件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电子卷宗一键归档软件采购,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7、交货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通过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按询价响应文件组成格式);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0、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
2、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要网上报名,请在投标截止前直接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24日9时00分, 逾期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解密截止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少于三十分钟。
提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注:供应商操作路径,“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响应人进行报名,凭企业CA证书报名,报名后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帮助中心→手册下载)。
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280095转5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8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响应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询价保证金。
八、报价评审
1、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询价采购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成交原则、方式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
2、网上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附件。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成交结果通知
(1)成交结果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通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的10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上传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5%保证金。
十一、成交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整。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丁扬 联系方式:135852160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紫琅科技城11A六楼
联系人:陈珺
联系方式:18361800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珺
电话:1875247000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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