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基站用电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24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与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续签订基站用电协议的请示(2024)
分公司领导:
我公司安装于(桂林市叠彩区桂林国奥城南区,国奥城铂湾北区)两区域楼面简易站设备54套,电表29块。因为小区变电站为小区开发商投资建设未移交桂林供电局,该小区不具备改装直供电条件,所以拟采用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提供的转供电。经核实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该小区基站设备用电是按1.00元/度结算,经多次与对方谈判协商,现对方同意我方电价从原1.00元/度,压降至0.95元/度挂表实数进行支付(经调查该单位实交电费为0.86元/度,缴费单据见附件1,按照供电局电价*1.1的上限标准测算基本相符),现拟签订2年用电协议,签定时间从2024年1月26日开始至 2026年1月25日止,预计日用电量大约120度/天,月用电量3600度,月电费大约3420元,2年合计82080元。综上考虑,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用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的转供电以保证我方设备供电。
妥否,请批示。
中国电信叠彩区分公司
2024年1月8日
分公司领导:
我公司安装于(桂林市叠彩区桂林国奥城南区,国奥城铂湾北区)两区域楼面简易站设备54套,电表29块。因为小区变电站为小区开发商投资建设未移交桂林供电局,该小区不具备改装直供电条件,所以拟采用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提供的转供电。经核实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该小区基站设备用电是按1.00元/度结算,经多次与对方谈判协商,现对方同意我方电价从原1.00元/度,压降至0.95元/度挂表实数进行支付(经调查该单位实交电费为0.86元/度,缴费单据见附件1,按照供电局电价*1.1的上限标准测算基本相符),现拟签订2年用电协议,签定时间从2024年1月26日开始至 2026年1月25日止,预计日用电量大约120度/天,月用电量3600度,月电费大约3420元,2年合计82080元。综上考虑,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用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的转供电以保证我方设备供电。
妥否,请批示。
中国电信叠彩区分公司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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