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庄河市维修资金划转使用工程造价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lbc20241226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庆波13624088163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忠旭0411-8982588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庄河市维修资金划转使用工程造价审核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楼招标部(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华为科技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BC2024122601
项目名称:庄河市维修资金划转使用工程造价审核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A包:100%;
B包:100%;
C包:100%;
最高限价:A包:100%;B包:100%;C包:100%;(按照辽价发[2013]005号计费)(超过最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
注: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A、B、C三个包,兼投不兼中,按包号正顺序中标,若投标人在前面包号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被推荐为后续包号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每个投标人可就上述包号中的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
采购需求:
A包:(昌盛街道、兴达街道、大郑镇、光明山镇、城山镇、荷花山镇、长岭镇、桂云花乡)辖区内小区;
B包:(城关街道、兰店乡、吴炉镇、青堆镇、黑岛镇、鞍子山乡、栗子房镇、石城岛、王家岛)辖区内小区;
C包:(新华街道、明阳街道、徐岭镇、太平岭乡、蓉花山镇、仙人洞镇、步云山乡、塔岭镇、大营镇)辖区内小区。
每个包各确定一家服务单位,具体服务内容包含概算编制以及施工阶段的技术咨询服务等。对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计价方法、计价过程进行全面详细审查,并出具报告。(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向采购人分配编审任务,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任务分配)
注:1.每个小区单笔工程预算10万元以上;2.每个小区提取超过维修资金本金 5% 以上;3.每个小区年度维修预算总额 30 万元以上;满足以上任一情况必须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及决算审核报告。除以上情形,以小区为单位整体打包报审,出具决算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时间:A包、B包、C包:每个项目在接到预算、结算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注: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可与中标人签订续签合同,续签合同应当一年一签,合同累计服务期限(含首次合同)不得超过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国境内注册依法成立的造价事务所,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2)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注:A.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index.shtml)、“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B.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  至 2025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楼招标部(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华为科技4楼)。
方式:现场获取。申请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华为科技4楼(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10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华为科技4楼(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联系方式:李庆波13624088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庄河市建设大街二段20号            
联系方式:王忠旭0411-89825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忠旭
电 话:  0411-8982588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