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易拉罐运输线路询价(河南宝钢制罐--石家庄顶津食品)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312120089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3121200899 采购方式 公开
采购员 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2-14 12:20 报价截至时间 2023-12-14 12:21


物料信息
优先展示询单订阅命中行
采购总量: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易拉罐

1.4*1.1

河南宝钢制罐

250


2023-12-16

河南宝钢制罐--石家庄顶津


托盘

1.4*1.1

河南宝钢制罐

250


2023-12-30

石家庄顶津--河南宝钢制罐


顶盖

1.4*1.1

河南宝钢制罐

250


2023-12-30

石家庄顶津--河南宝钢制罐



1到第1页共 3 条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河北石家庄市鹿泉区河北鹿泉绿岛经济开发区现代大街156号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3.1本合同涉及的款项支付,以人民币计算,单位为元,本合同项下服务价格,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均该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服务甲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 3.2如涉及质保金的,则甲方在按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后,合同约定剩余款项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届满,乙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无质量问题、同时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甲方于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不计息)。 3.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变更而导致税率增高的,合同含税总价不变;因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变更而导致税率降低的,按税率调整前的不含税价格不变执行。 3.4乙方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十天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如未正确依照上述规定执行而影响相关款项的支付,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3.5结算方式:开票日开始计算,三个月的商票。 11. 违约与赔偿 11.1乙方无法按时提供车辆装运甲方货物(包括乙方没有按甲方要求达到装货地点或者没有及时书面响应甲方的运输指令),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承运商进行承运,所发生的运费应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保证金或者运费中抵扣,无需得到乙方的同意。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出现无法按时提供车辆装运的情况,第一次甲方提出警告,并由乙方承担一切造成的损失;出现第二次,甲方将停止乙方该线路的运输业务,由甲方另寻运输商承运;出现三次,甲方停止乙方所有的运输业务并终止合同。停止运输业务后,乙方将作为新供应商进行考评,合格后重新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于下一年度才可参加年度招标、报价。 11.2乙方装运后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址的,则每迟延一天,按货物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3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托运货物损失的,甲方在按货物销售发票价格和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确定乙方赔偿金额,但如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如对甲方货物装运完毕后擅自拼车转运等)造成甲方货物灭失、大量破损、凹瘪、雨淋受污染而遭甲方客户拒收的,乙方应当按货物直接损失的两倍进行赔偿,并承担其它相关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及时偿付赔偿款或拒不赔偿的,甲方有权在应付的运费中直接将赔偿款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技术条款:
11.1.乙方无法按时提供车辆装运甲方货物(包括乙方没有按甲方要求达到装货地点或者没有及时书面响应甲方的运输指令),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承运商进行承运,所发生的运费应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保证金或者运费中抵扣,无需得到乙方的同意。在合同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出现无法按时提供车辆装运的情况,第一次甲方提出警告,并由乙方承担一切造成的损失;出现第二次,甲方将停止乙方该线路的运输业务,由甲方另寻运输商承运;出现三次,甲方停止乙方所有的运输业务并终止合同。停止运输业务后,乙方将作为新供应商进行考评,合格后重新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于下一年度才可参加年度招标、报价。 11.2.乙方装运后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址的,则每迟延一天,按货物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1.3.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托运货物损失的,甲方在按货物销售发票价格和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确定乙方赔偿金额,但如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如对甲方货物装运完毕后擅自拼车转运等)造成甲方货物灭失、大量破损、凹瘪、雨淋受污染而遭甲方客户拒收的,乙方应当按货物直接损失的两倍进行赔偿,并承担其它相关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及时偿付赔偿款或拒不赔偿的,甲方有权在应付的运费中直接将赔偿款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11.4.因乙方原因与甲方员工发生语言、肢体冲突或者恶意诽谤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1.5.如乙方同时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的,在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装卸甲方其他运输服务承运商承运货物过程时出现故意刁难、拖延时间或者不按甲方要求提供装卸货物的情况,一旦经甲方查证属实,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11.6.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发生损失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11.7.前述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及质保金(如有)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应付款项及质保金(如有)不足的,则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完成支付。 11.8.本合同所称的损失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第三方索赔、罚金、公证费、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合理发生的其他费用。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有三年以上易拉罐运输经验。 2、中国宝武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单位。 3、非中国宝武集团黑名单客户。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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