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涞水县向阳路改造提升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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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623001B01 | ||||||||||||||||||||||||||||||||||||||||||||||
招标内容: | |||||||||||||||||||||||||||||||||||||||||||||||
【涞水县向阳路改造提升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向阳路改造提升项目EPC施工总承包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复文号涞水发改投资〔2024〕56号,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表编号为涞发改招标核[2024]0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概况:该项目南起祖冲之大街,北至现状遒城街,设计全长2214.74米,规划红线宽28-35米是南北向的城市主干路。本次设计按照现状断面宽度改造车行道整体大修,人行道整体翻建,完善雨、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城市绿化生态及照明系统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9月1日(含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3276.21 万元,(其中工程费 3242.88 万元,施工图设计费 33.33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8 09:00至2024-09-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招标人: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褚彦齐;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双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婷;电话:0311-80761908。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涞水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312-4538109 电子邮箱:lsxztbbgs@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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