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墩高速路口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更正公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ACCFZ002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双墩高速路口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þ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由“2023年06月30日上午09:00至2023年07月0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变更为“2023年06月30日上午09:00至2023年07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7月25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变更为“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 楼 7号开标室”。
2、招标文件评审条款投标人业绩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园综合管养服务业绩: (1)单项合同养护面积在40万平方米(含)-60万平方米(不含)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高16分; (2)单项合同养护面积在60万平方米(含)-80万平方米(不含)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8分; (3)单项合同养护面积在8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2分。 注:(1)满分24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评审依据。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同一项目业绩(系指同一个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不同年度签订的多份合同,仅计分一次。同一项目(系指同一个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按年度续签的多份合同,不累计得分;同一项目名称分别于不同年度中标,分别具有不同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可累计得分。以上业绩含正在履约的业绩。 (2)综合管养服务业绩是指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服务内容。“公园”是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17)中的 G1和G3大类。 |
0-24分 |
拟派人员业绩变更为
拟派人员业绩 |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养护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的公园综合管养服务业绩(须在所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 6 分,满分为6分。 注:(1)满分6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评审依据。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同一项目业绩(系指同一个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不同年度签订的多份合同,仅计分一次。同一项目(系指同一个中标(成交)通知书业绩)按年度续签的多份合同,不累计得分;同一项目名称分别于不同年度中标,分别具有不同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可累计得分。以上业绩含正在履约的业绩。 (2)综合管养服务业绩是指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绿化养护、卫生保洁、设施维护等服务内容。“公园”是指:《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17)中的 G1和G3大类。 (3)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可重复。 |
0-6分 |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细审查→技术资信分(90分)中投标人业绩“时间以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荣誉“时间以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拟派人员业绩“以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奖项要求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但业绩时间却要求为2020年1月1日,明显排斥部分企业,此项设置倾向性明显,排除潜在投标人。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设置符合相关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
联系方式:0551-66671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75、0551-6272197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凡
电 话:0551-62721975、0551-62721978
五、附件
附件信息:
双墩高速路口公园绿化景观养护服务更正公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