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洪泽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3-12-29 16:3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4年洪泽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工程名称)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标段编号:E3213010313108111001001
江苏省洪泽湖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的2024年洪泽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批复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4年洪泽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泗洪县洪泽湖农场
1.2 工程规模:
2024年度项目规划入库面积为1.5万亩,主要安排在:1、四分场七排河至八排河之间东西通长,八排河至十排河之间中心路西区域9454.36亩(提质改造);2、十一排河至十二排河之间中心路东区域5531.28亩(提质改造),总投资约3000万元,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批复预算资金的2%。(具体以上级批复为准)
1.3 设计周期:
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及各阶段勘察工作周期初步安排: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提交时间:进场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预算、技术规法、工程量清单等全部资料文件;
(3)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4)项目入图上库工作及该项目实施期间所必须的技术服务。
1.4 质量要求:
1、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项目建议书深度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度。
3、需提供专业资质工程勘察测量报告。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且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提交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付至合同价的30%,提交正式完整施工图纸及预算经审核合格交付业主后付至合同价的60%,通过县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勘察设计合同价的80%,通过市级验收合格后付至勘察设计合同价的95%,余款通过市级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024年洪泽湖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包括工程地质勘探、地形测绘、环评、洪评、水土保持、上图入库、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年度计划编制等前期工作,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预备费、施工招标后结余资金及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设计文件上报和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报告、图纸、清单、概预算(提供概预算工程量计算书)等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节点性重要建筑物工程效果图设计、项目区公示牌效果图设计等)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该项目实施期间所必须的勘测技术服务及其他零星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其中:
3.1投标报价(20分):1、最高投标限价为:批复预算资金的2%,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2、基准值:等于最高投标限价。3、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基本分1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投标报价每下浮1个百分比加0.5分,本项最高得20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2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素质(30分)
3.2.1人员配备(24分):
1、除项目负责人外,参加的专业负责人中具备水利水电、农田水利、水文地质、测绘(测量)、规划、岩土、电气、造价、道路与桥梁、结构、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2分;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6分;本项最高12分。
2、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造价、电气、岩土、建筑、规划)相应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2分。
注:①以上两项累计得分最高24分。
②以上人员的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中职称证书上体现专业的,以职称证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上无法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注册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提供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分。
③同一人具有多个专业职称的仅以最高等级计算一次,职称及注册执业证书每个专业仅记一人次;
④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3.2.2项目负责人素质(6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资格的得2分; 注:①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的正式人员。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2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设计业绩,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完成证明或主要设计完成证明或得到上级批复证明或验收证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合同签订日期、设计内容等。未提供的或模糊不清的不予计分。②业绩时间和单项工程造价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合同中无具体工程造价的,须由发包人出具签字盖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③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3.3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8分)
3.3.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21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完成证明或主要设计完成证明或得到上级批复证明或验收证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业绩规模、合同签订日期、设计内容等。未提供的或模糊不清的不予计分。
②业绩时间和单项工程造价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合同中无具体工程造价的,须由发包人出具签字盖章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③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分,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3.4技术部分(42分)
3.4.1工程勘察方案(15分):
1、主要勘察方法(3分): 针对性强、详细具体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针对性不强、不完整的得0-1分。
2、工程勘察投入的主要人员及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3分): 主要人员及设备满足本工程需要、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合理的得2-3分;基本满足、较合理的得1-2分,有明显不满足和不合理的得0-1分。
3、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3分):组织措施科学合理、可靠、详细具体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欠缺较大的得0-1分。
4、确保安全、文明作业的技术组织措施(3分): 组织措施保障科学合理、可靠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保障不力的得0-1分。
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3分):组织措施保障科学合理、可靠、组织严谨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 保障不力的得0-1分。
3.4.2工程设计方案(19分):
1、设计方案总体概述(5分):对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针对性强、方案详 细,规划图、设计图、效果图齐全得3-5分;对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一般的、方案基本 合理可以的得1-3分;对本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设理念的理解和把握针对性不强、不完整的得0-1分。
2、确保设计质量的组织措施(3分):组织措施科学合理、可靠、详细具体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欠缺较大的得0-1分。
3、确保设计周期的组织措施(3分):组织措施保障科学合理、可靠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保障不力得 0-1分。
4、工程投资控制措施(3分):控制措施科学合理、可靠、组织严谨的得2-3分;一般的得1-2分;欠缺较大的得0-1分。
5、新技术、新方法运用(2分):新技术、新方法技术合,可操作性强、经济性等方面相关意见和建议清晰等,得2分;一般的得1分;欠缺较大的得0-1分。
6、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各个阶段的服务措施(3分):各个阶段的服务措施组织严谨、及时、完善的得2-3分;一般的得 1-2分;欠缺较大的得0-1分。
3.4.3服务承诺(8分):
1、实施方案编制至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服务承诺(2分);服务承诺完整、可靠、详细具体的得2分;一般的1分;欠缺较大的得0-1分。
2、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服务承诺(2分);服务承诺完整、可靠的得2分;一般的1分;欠缺较大的得0-1分。
3、整个施工期服务承诺,并有相应的服务措施(如:施工过程发生调整变更,设计单位应承诺 24h 内到现场,48h 出具调整变更图)(2分);服务承诺完整、可靠、详细具体的得2分;一般的1分;欠缺较大的得 0-1分。
4、中标后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要求期间,一般为项目计划申报、施工重要阶段期间),必须有1名本单位设计人员驻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4.2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3勘察资质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设计单位若不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可以设计单位为主体(联合体牵头人)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联合体的勘察单位只允许与一家主体单位进行联合体投标。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设计单位正式人员)设计主体单位若与勘察测量单位进行联合投标,勘察、测量的专业负责人可由组成联合体的勘测单位提供,其余设计专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均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
4.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5.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4.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5.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能力;
4.5.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5.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5.6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投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02日 09:00至2024年01月08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3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9883662。
8.2.2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江苏省洪泽湖农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江苏省洪泽湖农场 | 地 址: | 泗洪县长江东路13号 |
联 系 人: | 陈民 | 联 系 人: | 杨冉冉 |
电 话: | 13511799866 | 电 话: | 0527-86237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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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900 | 邮 编: | 22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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