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消防检测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消防检测能力提升消防风机控制系统耐火试验炉耐火测试耐火棉耐火砖垂直非承重分隔构件建筑通风管道测试系统排烟供风系统炉顶集烟罩及排烟系统供风风机变频调速风机变频器测试控制系统背火面数据采集仪计时器温度热电偶隔热垫非石棉隔热衬垫环境温度测量移动热电偶炉内压力控制系统差压变送器压力传感器PLC控制器温度等方面的数据双屏幕控制与观测自主研发软件分析耐火实验炉计算机软件处理燃烧信息温控曲线自动控制操作控制软件防火门窗防火玻璃试验方法和功能预留接口源代码程序标准升温曲线软件应具备定时将数据上传备份可自定义报告模板监控摄像自动录像储存监控设施显示器高清摄像头可进行截图实时牌工作站数据备份系统远程实时监控数据传输设备自动检测通风管道测试装置气体流量测量系统压力测量系统管道测试系统消防排烟风机燃气供应系统手动阀过滤器切断阀稳压阀放散阀燃气报警器燃气控制器送风系统包含品牌风机燃烧系统试验炉安全保护系统反馈系统燃烧控制器电磁阀组伺服马达压力开关点火变压器电子点火器双电极点火器燃烧嘴气体自动开关单相电控电磁阀火焰监测器燃气气路总成不锈钢材料接头阀门及控制装置燃烧器室外火灾温升曲线完整性测量仪燃气采用液化气火焰探测器耐火炉除尘设备安全设施及措施炉体组焊件炉盖燃气供气燃气管道球阀减压阀含燃气空气入口燃气电磁阀高压放电包火焰检测器风压检测比例阀耐火保温材料锆棉耐火胶泥排烟口预制件炉口棉组块烟道内用棉组块固定件辅助材料排烟管道电脑电气柜塑壳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带锁急停按钮选择旋钮钥匙开关红按钮绿按钮红指示灯绿指示灯报警灯蜂鸣器开关电源PLC主单元8AD模块4DA模块通讯模块电线电缆桥架支撑架非承重试件框炉配套试件框架K型凯装热电偶背火面热电偶红外测温仪环境热电偶完整型测量仪标准管道电气元件管道风机高温风速仪压差传感器截止阀手机APP监控除尘系统水洗除尘
金额
14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23875
预算金额1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春艳024-319183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1
公告正文
(消防检测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消防检测能力提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23875
项目名称:消防检测能力提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60,000.00
最高限价(元):1,4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4个月货到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货物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024-23415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
邮箱地址:261193597@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春艳、张冬妮、石增良
电  话:024-3191838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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