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nsc-21hngs021727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岩15810621706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09
公告正文
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对工程海域温度影响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对工程海域温度影响研究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NGS021727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对工程海域温度影响研究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规划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连云区田湾核电站温排水区域及附近滩涂,地理坐标:北纬34°42'13.00"N,东经119°25'47.89"E。本项目主要任务是发电,为连云港市提供清洁、稳定、便宜的能源,为民众提供就业机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所在海域为田湾核电温排水主影响区,项目建成后工程海域水面以上大范围、高密度布设的光伏板将会引起水体接收到的辐射能和水面散热条件等的改变,最终将导致光伏示范项目所在海域温度场以及田湾核电取水温度等产生一定的变化。故此,本项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开展光伏示范项目对工程海域温度影响研究,模拟分析其对田湾核电海域温度场、取水温度等的影响,为光伏示范项目对海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基础依据。
2.4 招标范围
对项目实施海域温度场演变规律开展模拟研究。研究应采用可反映工程海域岸线地形(含潮间带)、水文、气象条件变化以及核电温排水影响的三维水温数值模型,开展相应的温度场变化模拟研究工作。模拟研究光伏项目工程建设前后含温排水排放条件下海域温度场的变化,以及光伏项目工程建设前无温排水排放下海域的自然本底温度场,分析有、无光伏板条件下温排水扩散范围的变化,综合评价光伏项目建设对温排水排放海域温度场变化的影响以及对电厂取水温升可能造成的影响。
实际以《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对工程海域温度影响研究采购技术规范书》为准)
2.5 项目实施地点
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所在地
2.6 服务期限
1)合同生效后7天,提交工作大纲及质保大纲并组织专家评审;
2)合同生效且基础资料提供完整后1个月,提交中间成果报告;
3)合同生效且基础资料提供完整后2个月,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副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高级工程师、社会科学研究或自然科学研究的研究员、高等学校教师中的教授等)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5年内,具有取排水工程研究或潮流数值模拟或温度场数值模拟或原型观测等类似项目业绩。
(7)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示范项目对工程海域温度影响研究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9月14日 19时00分—2021年09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0月09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闫岩
电话:15810621706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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