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环境整治工程(三期)项目(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fygc202312-011
预算金额3328.5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志伟189637725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环境整治工程(三期)项目(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滁州市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区建设项目-明中都皇故城宫城环境整治工程(三期)项目(第一标段)

项目编号

czfygc202312-011

招标人

名称

凤阳明中都皇故城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310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主任 0550-222132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及电话

郑志伟 1896377250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8日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河南华磊古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费率(元/%)

33285660元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崔志鹏

证书名称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ZRGC20150694

工期(日历天)

不高于36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郑州商代都城城垣遗址公园环境提升工程(三期)EPC项目

投标人获奖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执行滁公管综〔2023〕19号文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83500 元;专家评审费 4410.00 元;论证费(如有) / 元;其他费用(如有需注明费用名称)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总工会北楼3楼业务室 ;联系人: 郑志伟 ;联系电话: 18963772506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7/011001007003/20200412/e8d74230-362f-4543-b240-a5203b9752e8.html)递交至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凤阳县辅仁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凤阳县发改委3楼监督检查股 ,联系人: 宋主任 ,联系电话: 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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