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银宝集团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体系整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77.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7/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宝集团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体系整体建设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银宝集团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体系整体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外网及内网系统等保建设、基础网络等保建设、外网防火墙建设、外网日志和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网站安全评估服务、重大项目保障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总造价约77.10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金融城。
2.4工期及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工期:30日历天;服务响应时间:24小时内。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及交付执行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并满足第三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二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有效期内的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3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盐城市工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109663119000059095。
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1716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9891730)。投标保证金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方可退还(无息)。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 2020 年7月 7 日至 2020 年7月 1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7 月 16 日 9 时,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文件(如有)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华邦国际东区1708室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 系 人:覃工 联系人:吴满霞
电 话:13401782408 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传 真: 传 真:0515-898035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本招标项目 银宝集团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体系整体建设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银宝集团网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体系整体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外网及内网系统等保建设、基础网络等保建设、外网防火墙建设、外网日志和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网站安全评估服务、重大项目保障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总造价约77.10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金融城。
2.4工期及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工期:30日历天;服务响应时间:24小时内。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及交付执行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并满足第三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二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有效期内的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1.3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盐城市工行开发区支行,账号:1109663119000059095。
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1号华邦国际东厦1716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9891730)。投标保证金证明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并签订合同后方可退还(无息)。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于 2020 年7月 7 日至 2020 年7月 1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7 月 16 日 9 时,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投标文件(如有)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华邦国际东区1708室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 系 人:覃工 联系人:吴满霞
电 话:13401782408 电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传 真: 传 真:0515-898035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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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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