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建三局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四堡七堡单元JG1404-A33/S42-13地块小学市政及景观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007.82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3/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四堡七堡单元JG1404-A33/S42-13地块24班小学项目
市政及景观工程定标报告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四堡七堡单元JG1404-A33/S42-13地块24班小学项目,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东至红普路,西至JG1404-R22-14地块,南至凤起东路,北至月华路。本工程地下室一层,地上五层,主建筑物一幢为综合教学楼。总建筑面积39085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3484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5601平米。
二、标前准备情况
中建三局上海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于2023 年1 月11 日发出招标公告,截止报名时间,浙江东冶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三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长乐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合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林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硕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7 家单位参与报名,IP均不重复。
根据投标人提供资料,全部7家投标单位均满足要求,情况如下表。本工程拟中标1家单位,拟通过资审7家单位。
三、评标规则
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本工程拟定中标候选人1家。
1.初步评审:对线上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法人授权委托及授权人身份验证、提交投标保证金等情况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2.商务标评审:①线上开标后,淘汰有效标书最高报价合价20%的单位(四舍五入),对剩余80%单位进行清标及询标后,进行第二轮投标报价。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报价组成是否存在不合理、是否存在需要注意的不平衡报价等情况。
3.投标人排序:结合初步评审、商务标评审结果,以经评审合理的第二轮报价最低者为评标基准价且排名第一,其他投标人按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序较高的原则从高到低排序。
4.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①按照排名顺序,选择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出现拒不确认者,则由下一顺位投标人进行补位,直至满足中标人数量。②当中标人大于或等于2名,且依据项目实际情况由评标人员判定需统一最终价格时,可启用云筑网三轮报价。
四、开标、询标、评标情况
浙江分公司于2月15日发布招标文件,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三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长乐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合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林安建设有限公司、浙江东冶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硕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7家单位参与投标。截止回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浙江东冶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硕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时回标,其余共5家单位按时回标。
2023年02月23日,在浙江分公司组织了评标会议。按评标小组初步评审,达成一致意见,五家资料无误,进入下步详细评审环节。第一轮报价及评标结果如下(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
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不含税报价总金额为1007.8218万元;
安徽三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含税报价总金额为1099.8751万元;
江苏合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含税报价总金额为1150.4930万元;
安徽林安建设有限公司,不含税报价总金额为1281.1460万元;
浙江物产长乐建设有限公司,不含税报价总金额为1330.5089万元;
根据以上评标情况,经评标小组商务标评审,达成一致意见:共5家单位投标,其中在最高报价合价20%以内的单位为浙江物产长乐建设有限公司 1家单位,按照评标规则予以去除,遂邀请其他单位进入第二轮报价。
2023年02月23日,在浙江分公司组织除第一轮淘汰单位外的其他投标单位进行云筑网二轮调价。第二轮报价及评标结果如下(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
江苏合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含税报价总金额为941.9353万元;
杭州滨江区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不含税报价总金额为943.7310万元;
安徽三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含税报价总金额为1020.0003万元;
安徽林安建设有限公司,不含税报价总金额为1198.4921万元;
根据以上开、评标过程,评标小组达成一致意见: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推选中标人1 名,由最低价单位江苏合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拟中标人。
五、定标结论
2023年02月23日,评标委员会通过集体决策确定:江苏合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四堡七堡单元JG1404-A33/S42-13地块24班小学项目市政及景观工程拟中标人。
备注:本工程业主合同不含税收入为1048.9859 万元,拟分包不含税成本为941.9353万元,盈利金额为107.0506 万元,盈利率为10.21 %。
合同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当月支付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施工完毕验收通过后支付至85%;结算完成6个月后支付至97%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扣除相关质量缺陷维修费用后无息返还。(本工程保修期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且移交给建设方之日起算)。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后,应按照结算金额,在一个月内提供全额发票。
水电费:分包人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按最终结算价款的0.5%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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