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司东海189102992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6-02 2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7 09:30

雄安行APP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安行APP升级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1.2 服务期限:本期项目的建设周期为2023年7月-2023 年12月,从合同签定之日起至本平台功能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共计6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2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2.1.3项目规模:雄安行应用端,包含雄安行用户端 APP、雄安行司机端APP、微信小程序、官方网站;平台服务中心,包含用户中心、订单中心、支付中心、客服中心、营销中心、发票中心、信息发布等功能;各业务运营子系统,包含实时公交、定制公交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卡业务办理管理、清分结算系统等。
2.1.4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的总投资约284万元。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以现有“雄安行”APP为基础,对其进行升级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平台的开发、安装、部署、调试、培训、检验、试运行并在项目终验完成后提供2年免费运行维护服务,以及平台建设完成后的相关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应用平台类或软件开发类项目业绩 (若项目业绩中含硬件部分,项目业绩的软件部分费用在200万元及以上)。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本条是对上述信誉要求第②项的修改);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L项修改为本条);y.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z.以上t、u、v、w、x、y与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y条要求为准;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B.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02 20:00 至 2023-06-27 09:2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xabidding.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供应商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参与项目;在“我的项目”中免费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按前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27 09:3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xabidding.cn/#/home),因平台模板和字数限制,相关信息均以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xabidding.cn/)内容为准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雄安集团办公楼336-2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国二招宾馆南楼三层
邮编: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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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闫经理
联系人:
李少雄、司东海
电话:

0312-5678288
电话:
18910299269、1851983822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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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ishaoxiong@sdi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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