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质量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已由重庆经开区改革发展和科技局同意批准建设以备案文件(2203-500108-04-05-634215、2204-500108-04-05-484065、2204-500108-04-05-7066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金澜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法人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1号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长江绿色创新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工程由一、二、三期工程三个子项目组成,总占地面积约 88250 ㎡,总建筑面积约 21.5万㎡。
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 33876 ㎡,建筑面积约5.4万㎡,其中改造项目为3-6号楼和8号楼,建筑面积约为 4.9 万㎡,主要改造为生产研发基地;2号楼面积约0.5万㎡,主要为园区配套功能;
二期工程占地面积约 33475 ㎡,建筑面积约 10.7 万㎡,总计容建筑面积79400㎡。建设内容:广阳岛生态文明创新中心(含长江绿色创新技术研究中心、长江绿色工程研发中心等)约5000㎡,重庆市碳交易中心(含零碳建筑和展示中心)面积约5000㎡,会议发布中心(含发布厅、会议厅及展览厅)面积约5000㎡,会议服务中心(含会议配套及餐饮等服务功能)面积约5000㎡、其他休闲配套(含但不限于主题书店、休闲餐饮及新型零售等)面积约5000㎡,其他孵化办公面积约55000㎡;
三期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 20899 ㎡,建筑面积约 54000㎡,其中地上建面约4万平方米,地下建面约1.4万平方米。建设成为企业总部办公集群,升级企业转化和孵化载体。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60万元。
2.4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 测,并按照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 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消防验收检测、防雷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不包含工程结构鉴定)。具 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平基土石方、基础、强夯、主体、初装修、二次精装修、给排水、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幕墙、弱电智能化、空调、道路工程、地通道工程、天桥工程、景观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市政和房建相关检测规范为准; 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检测工作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5 服务期限: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本项目计划工期一期工程:360 日历天;二期工程 480 日历天;三期工程 400 日历天,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算,如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不符的,服务期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同时具有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须同时具有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须同时包含(1) 见证取样检测(2)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3)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4)建筑门窗检测(5) 建筑幕墙检测(6)钢结构工程检测(7)建筑节能检测(8)建筑制品检测)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年1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2年1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www.cqggzy.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1号附1号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
联 系 人:唐菲联 系 人:屈蜜
电 话:023-62823880电 话:15823322620
2022年11月03日
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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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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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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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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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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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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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4808710630014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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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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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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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1376000068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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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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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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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23003402002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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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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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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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20290042014661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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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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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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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00176409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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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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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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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60101040008378000001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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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质量检测招标文件.docx 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质量检测招标文件.docx
条 款 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1号附1号联系人:唐菲电话:023-6282388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五矿大厦联系人:屈蜜电话:15823322620 |
1.1.4 | 项目名称 | 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质量检测 |
1.1.5 | 建设地点 | 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1号 |
1.1.6 | 项目规模 | 长江绿色创新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由一、二、三期工程三个子项目组成,总占地面积约88250㎡,总建筑面积约21.5万㎡。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33876 ㎡,建筑面积约5.4万㎡,其中改造项目为3-6号楼和8号楼,建筑面积约为4.9万㎡,主要改造为生产研发基地;2号楼面积约0.5万㎡,主要为园区配套功能;二期工程占地面积约33475㎡,建筑面积约10.7万㎡,总计容建筑面积79400㎡。建设内容:广阳岛生态文明创新中心(含长江绿色创新技术研究中心、长江绿色工程研发中心等)约5000㎡,重庆市碳交易中心(含零碳建筑和展示中心)面积约5000㎡,会议发布中心(含发布厅、会议厅及展览厅)面积约5000㎡,会议服务中心(含会议配套及餐饮等服务功能)面积约5000㎡、其他休闲配套(含但不限于主题书店、休闲餐饮及新型零售等)面积约5000㎡,其他孵化办公面积约55000㎡;三期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20899㎡,建筑面积约54000㎡,其中地上建面约4万平方米,地下建面约1.4万平方米。建设成为企业总部办公集群,升级企业转化和孵化载体。 |
1.2.1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定以及设计施工图要求,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工程检测,并按照工程进度需求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包括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消防验收检测、防雷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不包含工程结构鉴定)。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平基土石方、基础、强夯、主体、初装修、二次精装修、给排水、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幕墙、弱电智能化、空调、道路工程、地通道工程、天桥工程、景观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市政和房建相关检测规范为准;具体范围和试验要求:检测工作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1.3.2 | 服务期限 | 完成项目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全阶段的试验检测服务。本项目计划工期一期工程: 360 日历天;二期工程 480 日历天;三期工程 400 日历天,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算,如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不符的,服务期以实际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1.3.3 | 质量要求 | 在检测资质及检测参数规定范围内, 检测工作符合国家、重庆市 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 |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1) 同时具有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须同时包含(1) 见证取样检测(2)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3) 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4)建筑门窗检测(5) 建筑幕墙检测(6)钢结构工程检测(7)建筑节能检测(8)建筑制品检测) 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证明材料。(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注: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承接过1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项目业绩。注: 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完全反映项目规模、合同金额、签订时间,还须提供业主证明。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 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 12 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 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 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 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 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注: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和技术能力,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岗位证。注: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或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平台查询的网络截图,截图信息须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人员信息) 和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驻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 具备工 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注:须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或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平台查询的网络截图,截图信息须清晰 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人员信息) 和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 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的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主要管理人员(一)见证取样检测人员不少于1名,地基基础检测人员不少于 1名、主体结构检测人员不少于1名、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不少于2名、建筑门窗检测不少于1名、钢结构工程检测不少于1名、建筑节能检测的不少于1名、建筑制品检测不少于1名。注:须提供以上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平台查询的网络截图,截图信息须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人员信息) 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3)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须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特别说明:(1)上述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 可辨),且均应加盖加盖投标人鲜章并编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上述条款,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 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如业绩截图信息等相关证明材 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 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 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 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 老保险证明期限为 2022 年4月至 2022 年9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 单位编号(或单位社保编号) 、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 |
2.2.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文字表述不 清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提交。 |
2.2.2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发布澄清。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2.2.3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 | 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
2.2.4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 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以修改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布 答疑。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投标报价 | 1.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2. 报价原则:投标人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情况、自身实力、企业 发展策略、踏勘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市场行情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 报价,完成所有工作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承 包人,在对项目充分了解及对风险充分估计后所作的完备报价。3.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范围内检测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该工程检测的成本、技术工作费、利润、税金、开办费、措施费、配合费、设备进出 场费、管理费、保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和相关工作人员的人工成本、劳保、医疗、福利、津贴、工伤保险费、差旅费、资料费、 档案数字化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4. 投标人根据本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结合相关标准和规定自行 安排检测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进出场等),满足工程进度需要;所 有进出场费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 费用纳入投标总报价中, 结算时 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5.本工程风险费已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图纸、 类似项目施工内容,根据现场实际工艺情况、材料设备进料情况、后 期建筑规模、外立面等项目实际实施内容调整等因素,不同检测条件 和检测复杂程度的变化及现场设计变更所带来的风险,各投标人须充 分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招标人将不再 另行支付。6.本工程招标将设置综合包干单价最高限价和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一期质量检测综合包干单价为5.98元/平方米,二、三期质量检测综合包干单价为14.96元/平方米。一期暂按5.4万m2计算,二、三期16.1万m2为基数计算,暂定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73.15万元(贰佰柒拾叁万壹仟伍佰元整)。投标人的综合包干单价和暂定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一、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 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 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 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必 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有效期 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 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 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 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6 万元整(人 民币),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 红名单) 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 50%;联合体投 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3. 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 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4.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电子投标保函。二、 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 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 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 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 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 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 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 户行)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 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6 万元整(人民币) ,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 50%;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3 、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 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八) 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长江绿色产业园核心区有机更新项目质量检测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 ) 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 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23-63628080。方式三一、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项目所在地国有担保公司保函;(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银行或 项目所在地国有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投标保函正本 原件随其他要求提供的原件一并放入原件袋中,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 次性递交。退还原件袋时,投标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由招标人保管。 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 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 ②受益人 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 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④保函 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 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 止时间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2. 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6 万元整 (人民币),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 50%; 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牵头人在红名单中。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3. 投标人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中心城区 (区县项目应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或项目所在区县) 相关银行或项目所在地国有担保公司核验真伪,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4.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 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至少中标候选 人或中标人) 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招标人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核 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或 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 格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 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 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 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6.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纸质投标保函。二、 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 书面通知相关银行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 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相关 银行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银行协商。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3 | 签名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除了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签名、盖章外,其他文件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法人章。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形式(光盘)1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5 | 装订要求 | 本工程应将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投标保函部分(如有)无需装订。具体要求:(1)投标函部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 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 编制作为评审因素。(2)经济部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 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 编制作为评审因素。(3)技术部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 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 编制作为评审因素。(技术方案原则上不超过 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4)资格审查部分 (含商务部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 原则上应编制目录,但不得将目录编制作为评审因素。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保函部分”袋(如有)、“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如有)、“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 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装入“投标保函部分”袋,单独封装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3. 投标函部分和电子版形式(光盘)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4. 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5.技术方案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6. 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7.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如有)、“资格审查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一个大袋装不下的,可使用多个大袋分册封装。大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该拒收。注:“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如有)、“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只为方便投标文件分装,不作为判定密封合格与否的条件。但为了方便开标,请各投标人主动配合,按要求分装。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1 | 开标时间和 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5.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可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6. 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6.1 展示以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函提交时间、保函有效期及是否具有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属性等。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系统,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6.2 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备注”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保证金来款账户非基本账户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6.3 开启投标保函部分袋,现场展示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并记录在“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情况一览表”中,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备注”栏中记录。6.4 打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況,并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7. 公布最高限价。8.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如有)、资格审查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 在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平台上查询、公布所有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单位)信用情况(若遇特殊情况,可在开标现场或开标当日,采用人工方式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的“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核实),汇总并打印所有投标人的信用查询结果,并由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10.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11.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与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情况一览表、开标记录表、投标人信用情况汇总表一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12. 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和招标人代表2人。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7.2 | 中标公示 |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为深化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0号)的要求,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中标候选人资质、投标业绩名称,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投标业绩名称;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7.3.1 | 履约担保 | 1、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2、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项目所在地国有担保公司 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或现金+项目所在地国有担保公司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4)履约担保的期限:见专用合同条款。(5)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见专用合同条款。 |
7.4.1 | 签订合同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候选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视为特别严重信用不良行为且情节特别严重,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记 12 分,纳入黑名单管理;中标人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为的,按中标项目金额 10‰罚款上限予以行政处罚,按信用记分上限一次性并处记12分,纳入黑名单管理。 |
8.1 | 重新招标的情 形 | 1.按投标人须知第 8.1 (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 8.1 (2)执行;3.按投标人须知第 8.1 (3)执行;4.按投标人须知第 8.1 (4)执行。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招标。 |
8.2 | 重新招标和不 再招标 | 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 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 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 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异议、 投诉处理 |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含澄清修 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 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 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 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 (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 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 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 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 11 号(根据 九部门 2013 年第 23 号令修正) )、《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 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 行质疑或者投诉的, 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4. 异议受理单位: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2823880投诉受理部门: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室联系电话:023-62632090 |
10.2 | 关于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 | 对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 解有争议的, 应当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 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 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 |
10.3 | 招标代理费和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58%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入场交易服务费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8】54号文件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全额由中标人承担(含招标人缴纳部分)。 |
10.4 | 付款方式 | 工程质量检测费的支付方式(1)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暂定合同金额的 20%; (2)主体工程完工后支付暂定合同金额的 25%; (3)安装工程完工后支付暂定合同金额的 10%; (4)装修工程完工后支付暂定合同金额的 15%; (5)项目全部检测报告提交完成支付暂定合同金额的 20%; (6)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完成本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全部检测内 容及检测项目,且向委托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检测报告。同时,经工程 竣工验收备案后支付本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剩余的质量检测费。 乙方保证该发票能满足甲方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 否则将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
10.5 | 结算方式 | 详见合同条款。 |
10.6 | 其 他 |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自行承诺以下职责:(注: 需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质量检测单位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规范和重庆 市建委有关文件以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承担本工程质量检测 任务内容。2、质量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进行检测, 并对检测数据和检测 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按规定及时提供符合标准的检测报 告给委托人,并对来样负责。各项检测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 规范、符合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3、在现场工作的质量检测单位人员,应遵守委托人的安全保卫 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有关资料保密义务。4、按国家有关规定,质量检测单位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 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5、质量检测单位未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 或停止检测任务, 否则应双倍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款项, 若造成甲方 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6、质量检测单位对履约期间质量检测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负完 全责任以及对非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7、质量检测单位与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 单位、监理单位无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利害关系。8、质量检测单位在本工程检测项目中只接受了委托人的委托进 行工程质量检测, 没有同时接受施工、监理等单位两方以上的检测委托。9、质量检测单位不得将本项目的检测服务转让第三方实施,否 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并有权要求质量检测单位退回委托人已支付 的检测费用,且赔偿由此造成委托人的损失。 |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总报价 | 质量 | 服务周期 | 备注 | 签名 |
最高限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 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 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投标人在红名单中优先”的原则排序,投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均在红名单中或均不在红名单中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票原则排序。 | ||
2.1.1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1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1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1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1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1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1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2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 |
2.1.2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函签名盖章 |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的须齐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 要求加盖单 位法人章的须齐全。 | |
2.1.2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 款的要求。 | |
2.1.2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
2.1.2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1.2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盖章) 的须齐全。 | |
2.1.2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 |
2.1.3 | 响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总报价 |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 |
2.1.3 | 响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2.1.3 | 响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2.1.3 | 响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款规定 | |
2.1.3 | 响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由投标人承诺, 格式自拟。) | |
2.1.3 | 响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 3.评标程序第 3.1.3 项规定。 | |
2.1.3 | 响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 |
2.1.3 | 响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 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2.1.3 | 响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其他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6 项规定。(由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1.技术部分:30分;2.商务部分:40分;3.投标总报价:30分。 | ||
2.2.2 (1) |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标 准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技术方案部分形式要求 | 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5 项要求,否 则其技术部分为 0 分,不再对技术部分的其他评分标准进行评审。 |
2.2.2 (1) |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标 准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5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5分):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的技术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全面性、内容的清晰性、条理性和精炼情况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优劣在0至5分进行独立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2.2 (1) |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标 准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检测方案及措施(0-5分) | 检测方案及措施(0-5分):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条件编制检测方案及措施,内容齐全、合理、科学,具有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检测项目的描述、检测方法、技术手段、检测报告处理及提交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优劣在0至5分进行独立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2.2 (1) |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标 准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与解决措施(0-5分)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与解决措施(0-5分):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条件编制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与解决措施,内容齐全、合理、科学,具有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测重点、难点的认识;解决措施;综合措施;关键工序的具体控制办法;专项应急预案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优劣在0至5分进行独立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2.2 (1) |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标 准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质量、工期保障措施(0-4分) | 质量、工期保障措施(0-4分):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条件编制质量、工期保障措施,内容齐全、合理、科学,具有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计划;关键工作的合理计划;工期保障措施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优劣在0至4分进行独立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2.2 (1) |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标 准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条件编制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齐全、合理、科学,具有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优劣在0至4分进行独立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2.2 (1) |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标 准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检测机械及仪器的投入方案(0-4分) | 检测机械及仪器的投入方案(0-4分):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条件编制检测机械及仪器的投入方案,内容齐全、合理、科学,拟投入的设备先进、齐全、适用,具有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设备清单;设备投入计划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优劣在0至4分进行独立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2.2 (1) | 技 术 部 分 评 分 标 准 | 技 术 方 案 评 审 | 新技术应用(0-3分) | 新技术应用(0-3分):采用互联网+,通过使用新技术或新软件保障检测的及时性和数据安全性。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内容的优劣在0至3分进行独立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2.2 (2) |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 项目业绩(0-18分) | 1、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每多增加 1 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5 万平方米的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加5分,满分15分。2、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防雷专项检测的得3分,最多得3分。注:(1)、资格业绩不算商务评分业绩。(2)、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不能完全反映项目规模、合同金额、签订时间,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3)、同一个业绩只能参与一次得分,取最高者。 | |
2.2.2 (2) |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 项目成员(0-14分) | 项目负责人(0-4分)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基础上,具有工程类正高职称的得4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扫描件。技术负责人(0-4分)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基础上,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得4分,此项最多得4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注册证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信息截图。其他专项技术人员(0-6分)在满足资格审査要求基础上,其他专项技术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的人员,每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6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其他专项技术人员有效的注册证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信息截图。 | |
2.2.2 (2) |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 机构信誉及单位获奖(0-8分) | 机构信誉及行业公信力(0-8分):投标人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31950-2015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投标人获得过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先进单位证书,有一次得2分,最多得6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相关体系认证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 |
2.2.3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 法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中去掉 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 价则不去掉) 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计算出的算 术平均值, 即为本项目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 第三位 四舍五入。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完成后(除计算错误外),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 |
3 | 评标程序 | 1.按本章评标办法第 3.1 款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或评标委员 会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2 (1)项及第 3.2.1 (1)目的规定对技 术部分进行评审。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2 (2)项及第 3.2.1 (2)目的规定对商 务部分进行评审。3.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 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 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 人。4.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 2.2.3 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按本附表第 3.2.1 (3)目规定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5.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总报价得分进行汇总,确定得分由高至低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
3.2.1 (1) | 技术部分得分(A)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技 术方案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 (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 的分值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三个档次进行评分,技术部分缺项的该项得 0 分。 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1) | 技术部分得分(A) | 检测方案及措施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技 术方案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 (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 的分值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三个档次进行评分,技术部分缺项的该项得 0 分。 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1) | 技术部分得分(A)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与解决措施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技 术方案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 (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 的分值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三个档次进行评分,技术部分缺项的该项得 0 分。 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1) | 技术部分得分(A) | 质量、工期保障措施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技 术方案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 (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 的分值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三个档次进行评分,技术部分缺项的该项得 0 分。 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1) | 技术部分得分(A)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技 术方案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 (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 的分值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三个档次进行评分,技术部分缺项的该项得 0 分。 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1) | 技术部分得分(A) | 检测机械及仪器的投入方案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技 术方案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 (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 的分值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三个档次进行评分,技术部分缺项的该项得 0 分。 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1) | 技术部分得分(A) | 新技术应用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要求的,技 术方案得0分。评标委员会按第2.2.2 (1)目各评审因素设定 的分值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优、良、一般三个档次进行评分,技术部分缺项的该项得 0 分。 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技术方案得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2) | 商务部分得 分 (B) | 商务部分评分为客观评分, 评标委员会按第2.2.2 (2) 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统一进行评分。 商务评分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 (3) | 投标报价得 分 (C)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 价相同,得本附表第 2.2.1 项规定分值的满分 30 分。在此 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 1 %扣 0.5 分,每减少 1 %扣 0.25 分。 最多扣 3分。按插入法计算得分。在偏差范围内,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 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3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C | 3.2.3 |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资格评审 | A-1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项第 1 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A-2 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2 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A-3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3 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A-4 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 4 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A-5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第 5 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资格评审 | 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第6条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7 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8 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9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 款的要求,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10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11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 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12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 | |
形式评审 | A-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评审 | A-14 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评审 | A-15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评审 | A-16 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评审 | A-17 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评审 | A-18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评审 | A-19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 款的规定递交投标保 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评审 | A-20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 |
响应评审 | A-21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1.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评审 | A-22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 |
响应评审 | A-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 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响应评审 | A-24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0.6 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 |
其他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 等级: |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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