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高邮市分公司农村普邮投递环节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时间 : 2023-01-11 - 2023-01-18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高邮市分公司农村普邮投递环节业务外包,主要从事报刊、信函、印刷品、快递包裹、标准快递、同城商务件等投递和揽收作业。参与进口邮件卸车、内部处理、品种分类、外出投递、邮件揽收等环节,并根据邮件面单地址投递投送到户。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承诺能够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江苏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项目管理人员且承诺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参与本项目服务。(提供承诺函及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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