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悦来水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专业设备及材料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298.36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11-2400780532a
预算金额5807.73万元
招标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映秀科技有限公司5807.73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重庆鑫洁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490.6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1日)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1日)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公示期: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1日)
项 目 名 称 | 悦来水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专业设备及材料采购(标段一)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11-2400780532A | ||||
招 标 人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8381607027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3983603174 | |||
悦来水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专业设备及材料采购 (标段一)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梵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鑫洁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米来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梵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 | 104906306.48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83816070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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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1日)
项 目 名 称 | 悦来水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专业设备及材料采购(标段二)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11-2400780532A | ||||
招 标 人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8381607027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3983603174 | |||
悦来水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专业设备及材料采购 (标段二)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映秀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泽露物资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瑞祺凝管业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映秀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 | 58077316.15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83816070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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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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