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城商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3 16: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善城商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
补充公告
善城商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JG2023-1673)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
各投标人:
善城商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1673)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疑和延长投标时间,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答疑
1、本工程是否有推荐品牌,如有请提供
答:本项目无推荐品牌,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报价。
-
能否提供设计物料表以便询价
答:不提供。
-
本项目是否无偿提供施工电梯给中标单位使用。
答:本项目无法提供施工电梯,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
本项目使用资质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第三章,评分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企业荣誉奖项”国家级奖项是否可以增加“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这一奖项,用以对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P230)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一)投标函”要求填写“工程质量达到 ”, 而(P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3“质量标准”一行包含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请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一)投标函”中的“工程质量达到 ”,横线上填写的内容是否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请明示。
答: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6、招标文件(P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投标保证金要求可采用:现金、 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
其中,招标文件未明确以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收款账户信息,请予以明确。
答:详见本澄清答疑“二、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7、招标文件(P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6.4 项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供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内容包括:工程量报价清单采用 EXCEL 格式,其他内容采用 PDF 格式。请问:“其他内容采用 PDF 格式”,是否是指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请明示。
答:其他内容采用 PDF 格式是指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
8、招标文件(P222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为“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 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八、其他材料”。请问:是否将其修改为“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九、其他材料”,并把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标题序号与目录一一对应?请明示。
答:修改为“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九、其他材料”,并把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标题序号与目录一一对应。
9、招标文件(P24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提供“(一)近年财务状况表”,但未明确表后需附什么资料。请问:“(一)近年财务状况表”后是否需要附有关资料?如需,是否仅需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关键页的复印件即可?请明示。
答:“近年财务状况表”可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无强制性要求。
10、招标文件(P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的计划工期为 150 日历天,而计 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 年 6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30 日,实际折算天数为 151 日历天(不算开工当天日期),两者之间存在误差。
请问:是以哪个工期为准?
答:详见本澄清答疑“二、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二、招标文件澄清部分
1、原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年 6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10 月30 日 |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3年 6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10 月28 日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具体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 2、如采用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原件须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 5、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缴纳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具体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 2、如采用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转账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其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栏“关于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其他有关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以下账号。 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 3、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原件须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室(时间及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长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投标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保函。 5、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
评标基准价(Q值)计算方法: 取通过初步评审且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即: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以上涉及价格的数值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
评标基准价(Q值)计算方法: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名时,有效评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评标报价范围:最高限价的85%≤有效评标报价≤最高限价的100% (以上涉及价格的数值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
工程成本警戒价 |
无 |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23641210.54 元(最高投标限价的85%)。 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
2、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长至:2023年5月9日9:30。
三、其他说明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延期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延期公告为准。
本项目的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日程安排查询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日程安排)
招标人:汕尾市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