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润达港口有限公司通用码头工程2#泊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润达港口有限公司通用码头工程2#泊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润达港口有限公司通用码头工程2#泊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已公示,详见附件:
通环验〔2022〕10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润达港口有限公司通用码头工程2#泊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docx通环验〔2022〕10号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润达港口有限公司通用码头工程2#泊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docx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
通环验〔2022〕10号 |
(一)项目概况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江苏海润达港口有限公司通用码头工程2#泊位竣工海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评审。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江苏海润达港口有限公司:竣工验收意见的函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海润达港口有限公司通用码头工程2#泊位环境保护设施
二、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本项目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形。根据调查报告,与环评阶段相比,本工程的装卸工艺减少了轮胎式起重机或叉车等装卸环节。矿建材吞吐量由50万吨/年增加至90万吨/年,水泥吞吐量由30万吨/年减少为零,木材吞吐量由8万吨/年减少至5万吨/年,粮食吞吐量由13万吨/年降低至5万吨/年。原有水泥堆场变更为矿建材堆场,原有木材堆场变为木材及矿建材临时堆场。新增雨水收集装置、雨污分流装置、雾炮机、冲洗废水收集管道、危废收集装置、岸电箱等设施。(二)工程变更情况2015年12月7日,本工程取得了原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江苏海润达港口投资有限公司通用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意见》(通海渔发〔2015〕147号)。本工程于2020年11月建设完成。于2012年6月27日取得原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下发的用海批复(苏海域〔2012〕32号)。本工程实际投资约19470.14万元,环保投资为1902.7万元,占总投资的9.77%。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江苏海润达港口有限公司通用码头2#泊位工程位于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二号港池西侧岸线,海警码头及渔货码头北侧。码头2#泊位长196.5米,工作面宽30米,采用单锚板桩结构型式。码头面高程为5.2m(国家85高程,下同)。码头前沿泥面设计底标高为-13.8m,设计水深为11.1m,码头前沿停泊区水域设计宽度按2倍设计船宽设计,为50.4m,船舶回旋水域直径按2倍设计船长设计,回旋水域直径为332m,港池宽度满足船舶回旋。用海面积6.3024公顷。
运营期安装并使用洗轮机、喷淋管道设备系统、防尘墙、雾炮机,洒水车、雾炮车等环保设备;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对码头作业面、堆场道路进行清扫,扫除的细颗粒材料集中到散货堆场堆存;对堆场路面进行硬化;落实篷布遮盖措施;大风天暂停装卸作业;设置绿化带等措施以降低扬尘;购置并安装扬尘在线监测仪,联网在线实时监控场地扬尘情况;在码头前沿设置岸电箱,为货船提供动力能源,减少船舶废气。施工过程中配备洒水车,执行洒水降尘制度;组织专人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的洒落物进行定期清扫;对物料运输路面进行硬化,场地进行压实、夯实;汽车运输土方、砂石料、建材进场时,使用篷布进行遮盖;控制进场车速,减少装卸落差;设置绿化带并在施工区域进行围挡,降低施工区域对外界的影响。(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码头前沿醒目处设置严禁排污警示牌;到港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委托南通鑫德船舶保洁有限公司及南通曙光船舶物资供应有限公司进行接受、转运及处置;设置雨水收集系统、雨污切换装置、隔油池、沉淀池、水泥围栏等设施,避免雨水排入海中,初期雨水分流至污水管道最终纳入市政管网;车辆冲洗废水经管道排入沉淀池及水塘沉淀池,上清水循环使用;机修废水委托江苏江苏御江环保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陆域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黄海水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疏浚作业由海门港新区管委会委托上海航道局统一组织作业,疏浚物统一转运至东灶港一号港池的中天钢铁项目地集中堆土区域,未外排至水体;施工时采用干地施工法,未使用施工船舶,未产生船舶含油污水;施工生产废水使用槽罐车转运,委托黄海水务污水处理厂处置;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排水渠流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后的上清水循环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后排入化粪池,最终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黄海水务污水处理厂处置。(一)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五)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落实情况与海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签订了《渔业资源及海洋生态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设立专门账户,已将134.1万元的补偿经费缴入该账户,本用海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海域使用权证书终止之日止,每五年的前90日内,一次性将414000元缴存于专用账户。编制了《江苏海润达港口投资有限公司通用码头工程生态修复补偿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会,并取得评审意见。在项目运营期每五年一批次增殖放流水生生物,已于2018年11月20日实施了第一次增殖放流活动。(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运营期要求进港汽车减少鸣笛;船舶停港后由岸电箱供电,不需要开发动机,降低船舶噪声强度;结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在作业区厂界种植多行复合植被,以增强项目噪声的衰减量。施工物料运输道路选择避开了人员工作、生活密集区;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作业时间,以减少接触噪声时间;与海门市铭威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签订了定点维修协议,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强。(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委托江苏蓝天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华信理化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开展监测,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数据引用《海门市滨海新区区域建设用海项目等6个用海项目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报告》中监测数据。将工程本底调查、施工前、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监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本底调查、施工前及施工期调查海域海水中的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施工结束后海水水质中监测因子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三类水质标准的要求。浮游植物生境质量在施工期有所下降,施工结束后生态环境质量恢复到施工前水平。浮游动物生境质量未发生明显改变。本工程建设占用一定的海域面积,造成海域底栖生物的永久性损失,施工结束后生物多样性水平逐渐恢复。建设单位按照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意见及技术咨询意见等的要求,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在运营期采取了有效的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和设施,最大程度减小了工程运营对周边海洋环境影响。三、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通过对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调查,未发生船舶交通溢油事故。江苏海润达港口有限公司制定并实施了《江苏海润达港口有限公司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应急预案》,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了应急预案演练。并已向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备案登记,(七)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船舶垃圾委托南通鑫德船舶保洁有限公司及南通曙光船舶物资供应有限公司进行接收、转运及处置;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采取遮盖措施,车辆不超速、不超载,尽量做到不抛洒、不撒漏;使用大型扫地车配合南通中天保洁有限公司对路面进行清扫;委托黄海创业园服务有限公司及南通海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生活垃圾清运及化粪池吸污服务。设置危险废物产生区域收集点,委托江苏御江环保有限公司收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施工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严禁生产、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入海;在项目部周边设置了垃圾桶,定期交由海门港新区三门闸街居委会统一处理,做到日清日产;施工期产生的碎石全部回填至2#泊位后方堆场区域,未随意弃置,现场堆存各种施工材料和生产垃圾及时清除。
2022年10月13日南通市生态环境局项目投入运营后应制定监测计划,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切实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设备管理与维护,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快速和有效处置;认真执行生态补偿方案,确保生态补偿落实到位。本项目建设无重大变更,并按环境影响报告及核准意见落实了施工期各环境要素、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四、验收结论和管理要求
抄 送: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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