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油电混合商务车采购项目
金额
286.00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6.00元
招标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网上竞价邀请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3月12日16时00分

2.供应商竞价时间:3月13日8时00分--3月13日17时30分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3月12日16时00分

4.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竞价开始前):3月12日16时00分

5.资格审查时间:3月12日16时00分--3月12日17时00分

6.联系人:卢先生

7.联系电话:18965709696

8.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

9.供应商需准备材料用于上传:供应商报价时需上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商务车技术配置要求及商务响应表”(表格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6,8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11.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28280008

二、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合同包

货物名称

数量

1

1

油电混合商务车采购项目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泉州市闽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泉州旧车站内)

货款支付:车辆经双方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2.资质:竞价开始前,竞标人必须提前上传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00元整。(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账户: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洛江支行
银行账号:3111330011443699262

3.报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总报价,有详细报价函或其他相关说明文件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网上竞价采购需求一览表”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应当为当前市场的主流产品,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安装费、送车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安装、调试、人工等费用。

7.本项目中标单位应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支付交易服务费。(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服务费交至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8111301012600525104

四、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采购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二)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三)竞价成交规则

①、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五、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代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在泉州国资阳光采购平台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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