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葛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依据铅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就新建铅山县龙井水库工程施工监理实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新建铅山县龙井水库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JKZFCG2017-09-2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一个包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采购预算 |
新建铅山县龙井水库工程施工监理 |
1项 |
新建铅山县龙井水库工程施工监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90000元 |
注:本项目招标含以上监理服务,施工过程中疑难解答,或遇特殊情况变更,税金、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监理成果符合国家最新规范和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凭证复印件或完税证明复印件);
6、具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7、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8、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9、投标企业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提供的资料:
1、有意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9月30 日至2017年 10月1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工作日)到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文件时须提供:领取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证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验后归还)。
四、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所有投标文件于2017年10月18日上午9:30分前分递交到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于2017年10月18日上午9:30分,在铅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开标会,届时请合格的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16:00前到达我公司指定的帐户。
户 名: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账 号:7939 0042 9010 802
注:①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用途、投标项目、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②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本保证金没有及时或足额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其它: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招标文件后,对本招标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并就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不参加投标,请于开标前一日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若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上饶市葛仙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979359948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先生
地 址:铅山县滨江花城步行街77号
电 话:0793-5416098
邮 编:334500
电子信箱: 983950756@qq.com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