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三分局芒康县曲孜卡乡通村公路工程项目部不锈钢无缝钢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函
因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三分局西藏芒康县曲孜卡乡通村公路工程项目部不锈钢无缝钢管采购项目(POWERCHINA-0104-240412)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不锈钢无缝钢管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年4月28日10:00分前将报价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递交。
一、拟采购设备一览表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设计、制造、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包装、运杂(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售后服务、利润、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后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对于报价人所提供的报价文件中相关资料若核实有弄虚作假的,按废标处理,已发布中标通知书的,撤销中标资格。
2、发货时间:预计2024年6月份,具体日期按项目需求通知,自收到中标通知及排产通知起一周内开始交货到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点。
3、交货期:具体根据需方需求进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七天内到场。
4、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曲孜卡乡扎西杨顶水电四局施工区指定施工点。
5、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符合设计参数及现场调试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一)。供方保证提供的物资无损坏、同一型号,到货安装时达到安全、质量要求。产品质保期为12个月,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所供的设备质量负责。
6、询比价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6.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3、询比价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4、询比价响应人2021年-至今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类似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至少3份合同,附合同扫描件)。
6.5、询比价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6、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询比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付款方式:
7.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7.2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以电汇支付到卖方指定的与投标人全称相同的银行帐号。
7.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
E信通
7.4开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
7.5付款比例
(1)根据当月供货、验收量为准,在三个月内支付所供批次材料价款的90%,预留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到期后无息返还。
8、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运输途中禁止向外抛烟头、明火等,若因投标人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9、询价文件获取: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向参加报价者,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注册水电四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并报名参加报价, 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7:0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10:00时。
10、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售后服务等且报价最优。
11、投标人供货物资按要求交货至指定地点,同时随车提供交货清单、产品合格证、材质证书及相关资料,若在实验、使用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进行补充。
12、乙方需指定专人随时与甲方施工项目沟通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4小时内可到达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确保满足施工工程的各项指标。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中产风尚中心349号8栋1203室
邮 编:650225
联系人:王新民
电 话:18710506902
项目技术联系人:马利辉
电 话:18193095305
项目物资联系人:汪生彪
电 话:18297220153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2024-4-22
三、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3、供货周期内价格不变。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单价计算表
注:1、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竞标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报价说明(由竞标响应人自行编写):
1、
2、
竞标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一(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技术规范
1尺寸、外形及重量
1.1外径和壁厚
1.1.1钢管应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钢管可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或其他尺寸规格方式交货。
1.1.2钢管的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应符合GB/T17395的相关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GB/T17395 规定以外的其他尺寸钢管。
1.1.3钢管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时,其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钢 管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交货时,其公称外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1.1.4 当需方未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尺寸允许偏差级别时,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普通级尺寸精度的规定。当需方要求高级尺寸精度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1.1.5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1和表2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的钢管。
表 1钢管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表 2 钢管最小壁厚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1.2长度
1.2.1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热轧(挤、扩)钢管,6000 mm~12000mm;
冷拔(轧)钢管,6000 mm~12000mm。
1.2.2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应为,每个倍尺长度应留切口余量为5 mm~10 mm。
1.2.3特殊规格的钢管,如壁厚小于或等于外径3%的极薄壁钢管、外径小于或等于30 mm的小直径钢管等,其长度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规定。
1.3 弯曲度
1.3.1全长弯曲度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总长的0.15% 且不超过12 mm。
1.3.2每米弯曲度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不大于如下规定:
壁厚≤15 mm,1.5mm/m;
壁厚>15 mm,2.0mm/m;
热扩管,3.0 mm/m。
1.4 端头外形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并应清除切口毛刺。
1.5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公差和壁厚公差的80%。
1.6重量
钢管应按实际重量过磅交货。
2 技术要求
2.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2.1.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国标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规定以外牌号或化学成分的钢管。
2.1.2如需方要求进行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2.2制造方法
2.2.1 钢的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粗炼钢水加炉外精炼方法冶炼。经供需双方协商,可采用其他冶炼方法。
2.2.2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热轧(挤、扩)或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热扩钢管应是指坯料钢管经整体加热后扩制变形而成的更大直径的钢管。需方指定某一种制造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2.3交货状态
2.3.1钢管应以热处理并酸洗状态交货。凡经整体磨、镗或经保护气氛热处理的钢管,可不经酸洗交货。
2.3.2对于奥氏体型热挤压钢管,如果在热变形后按规定的热处理温度范围进行直接水冷或其他方式快冷,则应认为已符合钢管热处理要求。
2.3.3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奥氏体型冷拔(轧)钢管也可以冷加工状态交货。其弯曲度、力学性能、压扁试验等由供需双方协商。
2.4力学性能
2.4.1热处理状态钢管的纵向力学性能(抗拉强度 R。和断后伸长率A) 应符合国标规定。
2.4.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检验钢管的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m2, 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国标的规定。
2.5工艺性能
2.5.1压扁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进行压扁试验,压扁后试样不允许出现裂缝或裂口。
2.5.2扩口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不大于150 mm 且壁厚不大于10 mm 的钢管可进行扩口试验。扩口试验的顶芯锥度为60°,扩口后外径的扩大值为10%,扩口后试样不允许出现裂缝或裂口。
2.6液压试验
2.6.1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逐根进行液压试验。
2.6.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试验压力进行液压试验。
2.6.3供方可用超声波探伤或涡流探伤代替液压试验。用超声波探伤时,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应符合GB/T5777—2008中验收等级 L3 的规定;用涡流探伤时,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应符合GB/T 7735—2004中验收等级 A 级的规定。
2.7晶间腐蚀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奥氏体型钢管可进行晶间腐蚀试验,晶间腐蚀试验方法应符合GB/T4334—2008中 E 法的规定,试验后试样不允许出现晶间腐蚀倾向。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2.8表面质量
2.8.1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迭、轧折、离层和结疤。上述缺陷应完全清除,清除深度应不超过壁厚的10%,缺陷清除处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
2.8.2钢管内外表面的直道允许深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热轧(挤、扩)钢管:不大于公称壁厚的5%,且直径不大于140 mm的钢管其最大允许深度为0.5mm,直径大于140 mm 的钢管其最大允许深度为0.8 mm;
冷拔(轧)钢管:不大于公称壁厚的4%,且最大允许深度为0.30 mm。但对壁厚小于1 .4 mm的钢管直道允许深度为0.05 mm。
2.8.3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其他局部缺陷允许存在。
3试验方法
3.1钢管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测量。
3.2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条件下逐根目视检查。
3.3钢管其他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和取样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钢管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和取样数量
4检验规则
4.1检查和验收
钢管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4.2组批规则
钢管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每批钢管的数量应不超过如下规定:
外径≤76 mm且壁厚≤3 mm,500根 ;
外径>351mm,50根;
其他尺寸,200根。
剩余钢管的根数如不少于上述规定的50%时则单独列为一批,少于上述规定的50%时并入同一牌 号、同一炉号和同一规格的相邻批中。
4.3 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
每批钢管各项检验的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应符合表3的规定。
4.4 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管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T2102中的有关规定。
5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2的规定。
因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三分局西藏芒康县曲孜卡乡通村公路工程项目部不锈钢无缝钢管采购项目(POWERCHINA-0104-240412)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不锈钢无缝钢管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4年4月28日10:00分前将报价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进行递交。
一、拟采购设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不锈钢无缝钢管(201) | DN150×6mm×6m 材质201型 | 吨 | 33.795 | 1572m; 定尺6m/根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设计、制造、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包装、运杂(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售后服务、利润、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后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对于报价人所提供的报价文件中相关资料若核实有弄虚作假的,按废标处理,已发布中标通知书的,撤销中标资格。
2、发货时间:预计2024年6月份,具体日期按项目需求通知,自收到中标通知及排产通知起一周内开始交货到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点。
3、交货期:具体根据需方需求进场,电话或书面通知后七天内到场。
4、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曲孜卡乡扎西杨顶水电四局施工区指定施工点。
5、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符合设计参数及现场调试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一)。供方保证提供的物资无损坏、同一型号,到货安装时达到安全、质量要求。产品质保期为12个月,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所供的设备质量负责。
6、询比价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6.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6.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3、询比价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4、询比价响应人2021年-至今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类似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至少3份合同,附合同扫描件)。
6.5、询比价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6、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询比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付款方式:
7.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7.2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以电汇支付到卖方指定的与投标人全称相同的银行帐号。
7.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
E信通
7.4开票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
7.5付款比例
(1)根据当月供货、验收量为准,在三个月内支付所供批次材料价款的90%,预留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材料到场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到期后无息返还。
8、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运输途中禁止向外抛烟头、明火等,若因投标人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
9、询价文件获取: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向参加报价者,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注册水电四局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并报名参加报价, 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7:00时,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10:00时。
10、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售后服务等且报价最优。
11、投标人供货物资按要求交货至指定地点,同时随车提供交货清单、产品合格证、材质证书及相关资料,若在实验、使用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进行补充。
12、乙方需指定专人随时与甲方施工项目沟通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4小时内可到达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确保满足施工工程的各项指标。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中产风尚中心349号8栋1203室
邮 编:650225
联系人:王新民
电 话:18710506902
项目技术联系人:马利辉
电 话:18193095305
项目物资联系人:汪生彪
电 话:18297220153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分局
2024-4-22
三、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1 | 不锈钢无缝钢管(201) | DN150×6mm×6m 材质201型 | 吨 | 33.795 | | 1572m; 定尺6m/根 |
| 总计 | | | | | 金额填入竞标函中 |
| 其中: | | | | | |
1 | 不含税总计 | | | | | |
2 | 税率 | | | | | |
3 | 税额总计 | | | | |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3、供货周期内价格不变。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单价计算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出厂单价(含税) | 运费 | 综合单价 | 备注 | |
A | B | D=A+B | ||||||
1 | 不锈钢无缝钢管(201) | DN150×6mm×6m 材质201型 | 吨 | 33.795 | | | 1572m; 定尺6m/根 | |
注:1、本表中的供货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准确性,竞标响应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间的数量则按照现场实际交货合格品的数量计量,并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
报价说明(由竞标响应人自行编写):
1、
2、
竞标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一(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技术规范
1尺寸、外形及重量
1.1外径和壁厚
1.1.1钢管应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钢管可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或其他尺寸规格方式交货。
1.1.2钢管的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应符合GB/T17395的相关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GB/T17395 规定以外的其他尺寸钢管。
1.1.3钢管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时,其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钢 管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交货时,其公称外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1.1.4 当需方未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尺寸允许偏差级别时,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普通级尺寸精度的规定。当需方要求高级尺寸精度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1.1.5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1和表2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的钢管。
表 1钢管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热轧(挤、扩)钢管 | 冷拔(轧)钢管 | ||||||
尺寸 | 允许偏差 | 尺寸 | 允许偏差 | ||||
普通级PA | 高级PC | 普通级PA | 高级PC | ||||
公称外径 D | <76.1 | ±1.25%D | ±0.60 | 公称外径 D | <12.7 | ±0.30 | ±0.10 |
76.1~<139.7 | ±0.80 | 12.7~<38.1 | ±0.30 | ±0.15 | |||
139.7~<273.1 | ±1.5%D | ±1.20 | 38.1~<88.9 | ±0.40 | ±0.30 | ||
88.9~<139.7 | ±0.9%D | ±0.40 | |||||
273.1~<323.9 | ±1.60 | 139.7~<203.2 | ±0.80 | ||||
203.2~<219.1 | ±1.10 | ||||||
≥323.9 | ±0.6%D | 219.1~<323.9 | ±1.60 | ||||
≥323.9 | ±0.5%D | ||||||
公称壁厚 S | 所有壁厚 | +15%s -12.5%S | ±12.5%S | 公称壁厚 S | 所有壁厚 | +12.5%S -10%S | ±10%S |
表 2 钢管最小壁厚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制造方式 | 尺 寸 | 允许偏差 | |
普通级PA | 高级PC | ||
热轧(挤、扩)钢管 W-H | Smin<15 | +27.5%Smin 0 | +25%Smim |
S≥15 | +35%Smin 0 | ||
冷拔(轧)钢管 W-C | 所有壁厚 | +22%S 0 | +20%S 0 |
1.2长度
1.2.1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热轧(挤、扩)钢管,6000 mm~12000mm;
冷拔(轧)钢管,6000 mm~12000mm。
1.2.2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全长允许偏差应为,每个倍尺长度应留切口余量为5 mm~10 mm。
1.2.3特殊规格的钢管,如壁厚小于或等于外径3%的极薄壁钢管、外径小于或等于30 mm的小直径钢管等,其长度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规定。
1.3 弯曲度
1.3.1全长弯曲度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总长的0.15% 且不超过12 mm。
1.3.2每米弯曲度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不大于如下规定:
壁厚≤15 mm,1.5mm/m;
壁厚>15 mm,2.0mm/m;
热扩管,3.0 mm/m。
1.4 端头外形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并应清除切口毛刺。
1.5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公差和壁厚公差的80%。
1.6重量
钢管应按实际重量过磅交货。
2 技术要求
2.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2.1.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国标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规定以外牌号或化学成分的钢管。
2.1.2如需方要求进行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2.2制造方法
2.2.1 钢的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粗炼钢水加炉外精炼方法冶炼。经供需双方协商,可采用其他冶炼方法。
2.2.2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热轧(挤、扩)或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热扩钢管应是指坯料钢管经整体加热后扩制变形而成的更大直径的钢管。需方指定某一种制造方法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2.3交货状态
2.3.1钢管应以热处理并酸洗状态交货。凡经整体磨、镗或经保护气氛热处理的钢管,可不经酸洗交货。
2.3.2对于奥氏体型热挤压钢管,如果在热变形后按规定的热处理温度范围进行直接水冷或其他方式快冷,则应认为已符合钢管热处理要求。
2.3.3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奥氏体型冷拔(轧)钢管也可以冷加工状态交货。其弯曲度、力学性能、压扁试验等由供需双方协商。
2.4力学性能
2.4.1热处理状态钢管的纵向力学性能(抗拉强度 R。和断后伸长率A) 应符合国标规定。
2.4.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检验钢管的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m2, 其检验结果应符合国标的规定。
2.5工艺性能
2.5.1压扁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进行压扁试验,压扁后试样不允许出现裂缝或裂口。
2.5.2扩口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不大于150 mm 且壁厚不大于10 mm 的钢管可进行扩口试验。扩口试验的顶芯锥度为60°,扩口后外径的扩大值为10%,扩口后试样不允许出现裂缝或裂口。
2.6液压试验
2.6.1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逐根进行液压试验。
2.6.2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试验压力进行液压试验。
2.6.3供方可用超声波探伤或涡流探伤代替液压试验。用超声波探伤时,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应符合GB/T5777—2008中验收等级 L3 的规定;用涡流探伤时,对比样管人工缺陷应符合GB/T 7735—2004中验收等级 A 级的规定。
2.7晶间腐蚀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奥氏体型钢管可进行晶间腐蚀试验,晶间腐蚀试验方法应符合GB/T4334—2008中 E 法的规定,试验后试样不允许出现晶间腐蚀倾向。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2.8表面质量
2.8.1钢管的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迭、轧折、离层和结疤。上述缺陷应完全清除,清除深度应不超过壁厚的10%,缺陷清除处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
2.8.2钢管内外表面的直道允许深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热轧(挤、扩)钢管:不大于公称壁厚的5%,且直径不大于140 mm的钢管其最大允许深度为0.5mm,直径大于140 mm 的钢管其最大允许深度为0.8 mm;
冷拔(轧)钢管:不大于公称壁厚的4%,且最大允许深度为0.30 mm。但对壁厚小于1 .4 mm的钢管直道允许深度为0.05 mm。
2.8.3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其他局部缺陷允许存在。
3试验方法
3.1钢管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测量。
3.2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条件下逐根目视检查。
3.3钢管其他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和取样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钢管检验项目、试验方法和取样数量
序号 | 检验项目 | 取样数量 | 取样部位 | 试验方法 |
1 | 化学成分 | 每炉取1个试样 | GB/T 20066 | GB/T223、GB/T11170、 GB/T20123,GB/T20124 |
2 | 拉伸试验 |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 GB/T 2975 | GB/T228.1 |
3 | 压扁试验 |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 GB/T 246 | GB/T246 |
4 | 扩口试验 |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 GB/T 242 | GB/T242 |
5 | 液压试验 | 逐根 | — | GB/T241 |
6 | 超声波检验 | 逐根 | | GB/T5777—2008 |
7 | 涡流检验 | 逐根 | — | GB/T 7735—2004 |
8 | 晶间腐蚀试验 |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 GB/T 4334—2008 | GB/T 4334—2008 |
9 | 硬度试验 | 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 | GB/T 2975 | GB/T230.1、GB/T231.1、 GB/T4340.1 |
4检验规则
4.1检查和验收
钢管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
4.2组批规则
钢管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每批钢管的数量应不超过如下规定:
外径≤76 mm且壁厚≤3 mm,500根 ;
外径>351mm,50根;
其他尺寸,200根。
剩余钢管的根数如不少于上述规定的50%时则单独列为一批,少于上述规定的50%时并入同一牌 号、同一炉号和同一规格的相邻批中。
4.3 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
每批钢管各项检验的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应符合表3的规定。
4.4 复验与判定规则
钢管的复验与判定规则应符合GB/T2102中的有关规定。
5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管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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