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石灰窑排涝泵站建设工程自动化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石灰窑排涝泵站建设工程已由沛经审发【2023】126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县级配套,项目法人为沛县城镇排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沛县城镇排水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自动化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沛县汉源街道石灰窑大沟与沿河交界处。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石灰窑节制闸改造为闸站一体排涝泵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身主体工程、清污桥机、过桥涵洞、进水池、出水池、上下游连接段等;
总投资金额:约 4688.45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沛县石灰窑排涝泵站建设工程自动化标的采购,对应投资金额:约 130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或交货期): 2025年2月28日前具备交货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自 2021 年 9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具有泵站工程自控系统软件 开发、施工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两者需同时具备。
(4)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信誉要求: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在失信记 录解除前,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6)其他要求:按招标公告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 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 CFCA 证书或国信 CA 证书后(办理指南网 址: 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 2024 年 9月 13日 17 时前登陆 《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 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 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 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 如不是基本账户的, 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
4.2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 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9月5日至 2024 年 9 月13日 17 时 30 分。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 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 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 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为2024 年 9月 25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保函、 信用承诺、 保险保单、 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
开户名: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 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3624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 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无。
6.4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 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 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 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
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沛县城镇排水工程建设处
地 址: 沛县沛公路2号
联 系 人: 姚辉尧
电 话: 0516-896183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康馨园二期B27d1-405室
联 系 人: 张伟
电 话: 15190744011
2024 年9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