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京市建邺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承租330个停车位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85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1391597594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京市建邺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承租330个停车位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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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邺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承租330个停车位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京市建邺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南京市建邺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承租330个停车位项目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南京市建邺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承租本单位附近合法经营的停车场内的330个停车位用于停车使用。

  1. 在租赁期间,如出租方需提前收回承租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并退还剩余租金。

  2. 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出租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承租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 出租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承租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承租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丢失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 对于承租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出租方将协助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出租方需在收到承租方租金一周内提供正规停车收费机打发票。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85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南京市建邺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承租330个停车位项目需要,经专家论证,申请理由充分:

    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停车位距离南京市建邺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最近且停车位数量上满足采购需求且价格优惠,故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总体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次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2号

    三、公示期限

 2021392021316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南京市建邺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人:徐科长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

联系电话:025-87778010

2.财政部门南京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长江路66号

联系电话:025-51808865

3.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堃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孙工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江路26号浦江大厦1107室

联系电话:13915975946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 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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