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合肥市某单位副食品供应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4包,项目总预算约1100万元,每包各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其中包1、包2不可兼中,具体情况如下:
第1包:肉蛋禽水产类,主要包含畜肉、禽肉、禽蛋、鱼虾、水产品、冻货等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预算金额约500万元。
第2包:蔬菜水果类,主要包含水果、蔬菜等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预算金额约300万元。
第3包:干调杂货类,主要包含豆制品、糖、干菜、干果、调料、生日蛋糕、杂粮等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预算金额约150万元。
第4包:牛奶饮料类,主要包含纯牛奶、酸奶乳制品、各类饮料等物资采购、配送服务,预算金额约150万元。
三、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公示期限: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1.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在驻地合肥市具有下列条件:①实体经营场所或仓储、冷库等货物周转、加工场所;②具备可供使用的投标人自有的专业配送车辆。
(七)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有关说明
1.本次采购意向公开仅作为供应商初步考虑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网平台或电子邮箱反馈参与意向,并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就市场供应、定价机制、副食品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方面提供合理建议,我们将在招标过程中充分考虑。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曹助理
办公电话: 0551-65934618
移动电话: 18135528275
电子邮箱: 7271024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