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的成交公告
金额
562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zc2022-j1-00015-tqbh
预算金额58.99万元
招标公司北海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凌雨0779-3205762
中标公司广西富群海水种苗繁殖有限公司562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BHZC2022-J1-00015-TQBH
二、项目名称: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数量:56248000(个) | 广西富群海水种苗繁殖有限公司 | 光坡镇中间坪村金瓜田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 | 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 | 广西富群海水种苗繁殖有限公司 | 长毛对虾3025万尾、黄鳍鲷42万尾。 | 0.0105 | 长毛对虾规格为平均体长1㎝以上,其中体长小于1㎝的苗种数量不得超过10%。黄鳍鲷规格为平均全长 5cm 以上,其中全长小于 5cm 的苗种数量不得超过 10%,标志鱼数量不少于放流总数的 0.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慧,罗仕娟,黄凌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有关收费规定并经双方商定,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及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标准收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8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
地 址:北海市海城区云南路27号
联系方式:0779-3058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广东路109号瀚宇国际大厦1幢6楼608-612室
联系方式:0779-3205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雨
电 话:0779-3205762
附件信息:
增殖放流 10.10(定稿) - 副本.doc增殖放流 10.10(定稿) - 副本.doc
360.7K
采购单位:北海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项目名称: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项目编号:BHZC2022-J1-00015-TQBH竞争性谈判
TIANQINZIXUN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1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2目录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BHZC2022-J1-00015-TQBH)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六章评定标准47第五章合同格式39第四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4
项目概况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10 月 17 日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采购需求: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预算金额(万元):58.9995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项目编号:BHZC2022-J1-00015-TQBH一、项目基本情况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增殖放流任务。最高限价(如有):/
(注:1.谈判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当填写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2.已获取采购文件的谈判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谈判供应商资格;3.谈判供应商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文件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提示: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谈判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时间:2022年10月17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解密开启。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元):0
2、公告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hsggzy.cn/gxbhzbw/。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邮寄地址:北海市广东路109号瀚宇国际大厦1幢6楼608-612室,联系人:凌工,电话:0779-3205762。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6、谈判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北海市广东路109号瀚宇国际大厦1幢6楼608-61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5、谈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谈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相关下载-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行查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3、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地址:北海市云南路27号名称:北海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需落实的政策:桂财采〔202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广西区内产品等相关政策。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谈判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谈判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项目联系人(询问):凌雨地址:北海市广东路109号瀚宇国际大厦1幢6楼608-612室名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方式:0779-3058352项目联系人:黄鑫
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2022年10月10日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9-3205762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项目编号: BHZC2022-J1-00015-TQBH预算金额(万元):58.9995万元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增殖放流任务。 |
2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3 | 报价:本项目成交金额采用固定人民币总价不变,以数量制进行竞争性谈判报价,其单位为万尾。其中:长毛对虾苗种数量不得低于3019万尾起;黄鳍鲷苗种数量不得低于42万尾起。(低于响应的最低数量将视为无效报价):根据采购方案预算中,长毛对虾苗种、黄鳍鲷对虾苗种的预算单价,采用等值计算方式,以长毛对虾苗种的单价作为基数。1尾黄鳍鲷苗种=61.9尾长毛对虾苗种;故谈判供应商的综合评标报价计算方式为:某谈判供应商的综合评标报价数量=黄鳍鲷苗种数量×61.9+长毛对虾苗种数量。本项目总承包费用包含以下内容:苗种采购、检验、运输、保管、放流、船舶的租赁费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
4 | 谈判前准备: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gxzf.gov.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2455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谈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相关下载- 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行查阅;3、谈判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4、谈判供应商可以提供以介质(U盘或光盘等)存储的数据电文形成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密封并送达北海市广东路109号瀚宇国际大厦1幢6楼608-612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北海市广东路109号瀚宇国际大厦1幢6楼608-612室,联系人:凌工,电话:0779-3205762。拒收到付邮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请合理安排邮寄时间,因邮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谈判供应商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谈判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
5 |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二类: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DVD光盘或者U盘等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3.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顺位在先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下一顺位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 |
6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地址: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截标。 |
7 | 开标时间:2022年 10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谈判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开标 |
8 |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 |
9 |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谈判供应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若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 |
10 |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详细见第六章)。 |
11 |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
12 |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13 | 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HZC2022-J1-00015-TQBH1.1项目名称: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1.适用范围一、总则谈判供应商须知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3“谈判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谈判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1“采购人”是指:北海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2.定义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谈判供应商的基本条件2.7有“▲”标注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2.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谈判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谈判响应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谈判响应供应商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或必须为本单位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谈判,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谈判时,谈判小组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的名称应当在谈判文件中载明。(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谈判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或分标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为有效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谈判供应商,其他供应商谈判无效。注:特别说明:
4.3.1谈判供应商应认真审核《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负责。4.3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2竞争性谈判公告: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北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4.1谈判费用: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谈判费用、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谈判响应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谈判或成交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5.1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5.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4.3.4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代理机构至少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4.3.3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不足三个工作日顺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4.3.2任何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三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5.2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5.1.4谈判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谈判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全部谈判供应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均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如果某位谈判供应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启用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仅递交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无效。5.1.3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系上传政采云平台的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按照本谈判文件要求制作。5.1.2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下载。5.1.1本项目实行在线谈判,供应商应当准备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两类;
▲(1)报价表(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5.6.1价格文件5.7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后进一步精简评标事项和环节,梳理采购流程,取消原件审查、核对等环节。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授权书等材料均以电子采购文件为评审依据,供应商须对所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5.6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谈判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包含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和电子备份谈判响应文件)。5.5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谈判小组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4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更改、补充、答疑等内容及附件进行编制。
▲(5)2021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2022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提供成立至今的月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必须提供);▲(4)谈判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供);▲(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2)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1)谈判书(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5.6.2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1)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可以是提供的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和优惠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9)产品质量保证书(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8)谈判供应商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7)谈判供应商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谈判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
【考虑到以上苗种来源要求证明为谈判供应商当地主管部门内部公告系统才可以查询(因地域政策不同),谈判供应商如无法获取当地主管部门给与的查询证明的,可以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3,同时采购人保留对谈判供应商承诺函内容的真实性检查权利。】③未被列入农业部通报的增殖放流违法违规供苗单位名单。②谈判供应商所提供苗种是本地种或子一代,濒危物种可以为本地种的子二代,禁止放流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经济苗种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苗种必须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流放苗种管理的通知》(农办渔[2014]55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中央财政经济物种增殖流放苗种供应有关情况的通报》(农办渔[2015]52号)要求且所提供的苗种必须是自行培育的,不得从其他苗种单位采购,不得外购。①2019年以来,谈判供应商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须全部合格;▲(13)苗种来源要求证明材料(必须提供);▲(12)苗种放流方案(要求须包含但不限于苗种的质量保证措施、初步放流步骤、放流各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四章);
(19)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18)谈判供应商情况介绍;(17)质量保证措施;▲(1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四章)(必须提供);(15)产品销售许可证复印件;(14)采购需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材料等(如有规定,则必须提供);
6.计量单位(4)谈判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格式上传,无签字的视为无效。(3)谈判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证明等材料,谈判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缺一不可,否则谈判无效。(2)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各种复印件,须加盖谈判供应商CA签章,否则其无效。(1)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若谈判文件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谈判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说明:
7.4谈判供应商可就《采购需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7.3谈判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除上述原因以外,如果因谈判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谈判时被接受,其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7.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运输、检验、售后服务等工作。7.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谈判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三、报价要求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3)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CA签章上目前没有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信息,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线下签好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即可。(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谈判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谈判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四、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0.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9.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六十日内有效。(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且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9.1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
12.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谈判开始。12.谈判程序五、谈判程序及评标方法注: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1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10.1在本文件要求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将拒收。
12.7由谈判小组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评审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12.6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只公开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初次报价)。12.5谈判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时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评审、谈判过程中保密)12.4以政采云平台中“项目采购”应用模块获取谈判文件顺序确定各供应商谈判、顺序。12.3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12.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小时内。
1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谈判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14.3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4.2谈判应作书面记录,供应商并就谈判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生效,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1本次谈判内容为在谈判文件范围内就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在技术、价格、服务、合同等问题进行谈判,最终确定成交与否。14.谈判内容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1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15.5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谈判响应文件和谈判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5.4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5.3谈判小组负责对供应商资格的最终审定。15.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15.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谈判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5.谈判
16.2.1谈判时,谈判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谈判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6.2符合性审查16.1.1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16.1资格性审查16.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鉴定15.6谈判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1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7.1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7.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16.3如果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不响应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谈判。
1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供应商,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撤回。18.3在谈判过程中,如发现与谈判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谈判小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18.2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就谈判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18.1谈判小组将对在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8.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谈判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谈判响应人不确认的,其谈判无效。
19.1为有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19.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18.6评标委员会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和方法,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后,向代理机构提供书面谈判报告,并按评审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8.5.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8.5.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线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8.5报价审核。对符合采购需求且通过商务技术(资信)评审的谈判供应商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2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20.1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六.无效谈判的情形19.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的数据电文必须进行电子签章。19.2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20.8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0.7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响应函未加盖供应商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20.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盖章”和“签字”缺一不可)的;20.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信息不符的;20.4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其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0.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20.14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上限价的;20.1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谈判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谈判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0.12谈判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0.11《技术偏离说明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20.10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谈判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商务技术(资信)文件资料、报价文件资料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谈判小组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20.9谈判响应文件中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未详细应答谈判服务(或技术或产品等要求),经谈判后仍无法详细应答或应答不完整有缺失,致使谈判小组无法评审的;
20.19.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0.19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谈判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20.18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0.17《报价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20.1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0.15谈判小组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20.20.1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0.2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其谈判无效:20.19.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0.19.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0.19.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0.19.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20.21.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0.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谈判无效:20.20.5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0.20.4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0.20.3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0.20.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
20.2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20.21.6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21.5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20.21.4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20.21.3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21.2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最后综合评标报价数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2.1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21.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谈判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1谈判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谈判过程中凡是与谈判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谈判有关的情况和评审文件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谈判小组成员、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七、谈判过程保密
质疑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0779-3205762。23.3质疑谈判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3.2谈判供应商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3.1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确认后,成交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九、成交公告22.3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即是其成交价。
25.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否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一)签订合同十一、合同24.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十、质量保证金投诉联系部门及电话为:北海市财政局0779-3063975。
25.7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5.6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谈判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谈判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5.5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5.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当日,将政府采购合同送代理机构备案。25.3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采购。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26.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最终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谈判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十二、适用法律25.9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合同公告25.8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二)补充合同
27.3有关事宜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代理机构或采购人。27.2解释权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及桂价费〔2011〕55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标准收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27.1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名称: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电话:0779-3205762传真:0779-3205762通讯地址:北海市广东路109号瀚宇国际大厦1幢6楼608-612室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36000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七、采购货物参数说明六、谈判供应商应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谈判供应商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五、采购需求: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四、预算金额(万元):58.9995万元三、项目类别:货物类二、项目编号:BHZC2022-J1-00015-TQBH
采购清单 | |||
序号 | 品名 | 数量/万尾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长毛对虾 | 3019 | 长毛对虾规格为平均体长1㎝以上,其中体长小于1㎝的苗种数量不得超过10%。 |
2 | 黄鳍鲷 | 42 | 黄鳍鲷规格为平均全长 5cm 以上,其中全长小于 5cm 的苗种数量不得超过 10%,标志鱼数量不少于放流总数的 0.1%。 |
根据采购方案预算中,长毛对虾苗种、黄鳍鲷苗种的预算单价,采用等值计算方式,以长毛对虾苗种的单价作为基数。1尾黄鳍鲷苗种=61.9尾长毛对虾苗种;故谈判供应商的综合评标报价计算方式为:某谈判供应商的综合评标报价数量=黄鳍鲷苗种数量×61.9+长毛对虾苗种数量。其中:长毛对虾苗种数量不得低于3019万尾起;黄鳍鲷苗种数量不得低于42万尾起。(低于响应的最低数量将视为无效报价):1、特别说明:本项目成交金额采用固定人民币总价不变,以数量制进行竞争性谈判报价,其单位为万尾。八、商务要求:2、本一览表中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性能(配置)不明确或有误的,或谈判供应商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的,请以详细、正确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配置填写投标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谈判供应商须根据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提供对应的技术响应偏离表。1、下表中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仅起参考作用,谈判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
(2)放流时间:可根据放流品种生物学特性和资源分布时间情况自行确定。(1)放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放流地点时间及合同履行期限:2、质保期:长毛对虾苗种、黄鳍鲷苗种的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至放流入水域前。苗种采购、检验、运输、保管、放流、船舶的租赁费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总承包费用包含以下内容:
3、投放方法:根据增殖放流对象的生物学特性和增殖放流水域环境条件确定适宜的投放时间,投放方法和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行业SC/T9401-2010《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执行。增殖放流任务承担单位应在具体的实施方案中明确放流苗种投放方式,禁止采用抛洒或“高空”倾倒的放流方式。2、验收人员: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人员和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组成。1、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九、验收方案:4、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完成且专项财政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给成交供应商,在增殖放流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完成且专项财政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给成交供应商。(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增殖放流任务。
(4)药物残留:国家、行业颁布的禁用药物(硝基呋喃类、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药物)不得检出,其他药物残留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鱼药残留限量》(NY5070)的要求。(3)疫病: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病种不得检出;(2)可数指标:规格合格率≥90%,成活率≥90%,伤残率、体表异常率之和≤5%;(1)感官质量:规格整齐,活力强,外观完整,体表光洁;放流苗种质量要求以及规格测量、计数、现场记录等验收工作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鲷科鱼类(SC/T9418-2015)》《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日本对虾(SC/T9421-2015)》等有关规定执行。4、验收条款:
7、验收时发现的问题,成交供应商的技术人员应做好记录(文字或影像记录,文字记录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验收主要人员签字)。6、交货时成交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水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疫病和药残检测合格报告,否则采购人不予验收。药残检验按《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农办渔〔2009〕52号)执行,苗种疫病检测参照《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的通知》(农渔发〔2011〕6号)执行。验收时出现一项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条款或一项验收条款规定的虚假应标情形的。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苗种不符合国家及行业制订公布的标准的;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苗种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5、本项目如有下列情形的,不予验收:
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外包装封面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第四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苗种来源要求:用于放流的苗种选用本地种或子一代,濒危物种可以为本地种的子二代,禁止放流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且所有放流苗种必须是本单位培育,不得外购转售。优先选择国家级、自治区(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珍稀濒危物种放流苗种的供应单位须为农业部公告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供苗单位。被列入农业部通报的增殖放流违法违规供苗单位名单的,不得承担增殖放流项目苗种供应任务。十、其他要求:8、验收合格生效:验收合格日期以最后验收完成交接为准,服务验收时间计算在项目完成时间内,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验收造成逾期供货事实,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谈判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年月日谈判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封面)
1.报价表;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的谈判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本单位(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谈判书附件1二、附件
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咨询、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4.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须知和采购需求提供的有关文件;3.资格证明文件;2.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日期:年月日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行号:5.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4.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3、谈判供应商在谈判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表附件2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在政采云上开启新一轮报价时,要求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上填写新一轮总报价(数量),且新一轮的报价(数量)≥首次的报价(数量)并按该报价表格式做附件上传加盖供应商CA章。(附件总数量应与系统上新一轮的报价所填写的总数量一致)。1.注:表格格式按实际情况调整(内容不变)分标采购品名数量/万尾技术参数及要求备注特别说明:本项目成交金额采用固定人民币总价不变,以数量制进行竞争性谈判报价,其单位为万尾。其中:长毛对虾苗种数量不得低于3019万尾起;黄鳍鲷苗种数量不得低于42万尾起。(低于响应的最低数量将视为无效报价):根据采购方案预算中,长毛对虾苗种、黄鳍鲷苗种的预算单价,采用等值计算方式,以长毛对虾苗种的单价作为基数。1尾黄鳍鲷苗种=61.9尾长毛对虾苗种;故谈判供应商的综合评标报价计算方式为:某谈判供应商的综合评标报价数量=黄鳍鲷苗种数量×61.9+长毛对虾苗种数量。本项目总承包费用包含以下内容:苗种采购、检验、运输、保管、放流、船舶的租赁费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分标采购品名数量/万尾技术参数及要求备注特别说明:本项目成交金额采用固定人民币总价不变,以数量制进行竞争性谈判报价,其单位为万尾。其中:长毛对虾苗种数量不得低于3019万尾起;黄鳍鲷苗种数量不得低于42万尾起。(低于响应的最低数量将视为无效报价):根据采购方案预算中,长毛对虾苗种、黄鳍鲷苗种的预算单价,采用等值计算方式,以长毛对虾苗种的单价作为基数。1尾黄鳍鲷苗种=61.9尾长毛对虾苗种;故谈判供应商的综合评标报价计算方式为:某谈判供应商的综合评标报价数量=黄鳍鲷苗种数量×61.9+长毛对虾苗种数量。本项目总承包费用包含以下内容:苗种采购、检验、运输、保管、放流、船舶的租赁费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3报价时间:年月日
序号 |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 响应情况(是否响应) | 偏离情况(有无偏离,是正偏离、无偏离还是负偏离) | 说明 |
商务部分 | |||||
1 | |||||
2 | |||||
3 | |||||
… | |||||
技术部分 | |||||
1 | |||||
2 | |||||
3 | |||||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4.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谈判被拒绝。3.特别对有具体商务、技术参数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对应的详细应答。2.应对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商务、技术条文的响应和偏离。1.应写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对商务与技术要求的响应和偏离情况;特别说明:
谈判供应商(盖章):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长毛对虾、黄鳍鲷)(项目编号:BHZC2022-J1-00015-TQBH)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职务:性别:附: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代理人的仍须填写此委托书。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
粘贴委托代理人的正面及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
(单位公章)单位名称:特此证明。在我任职务,是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附件5联系电话:住址:年月日
贴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谈判供应商(公章):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谈判,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附件8【由谈判供应商按《项目需求》售后服务要求自行填写,提供的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和优惠承诺,保证交货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生产计划周期表)】售后服务承诺书附件7技术文件(格式自拟)附件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姓名章无效):谈判供应商(章):我方参与谈判的项目(编号:),一旦成交,我方保证按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如出现弄虚作假,包括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我方愿按《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我公司在此向贵方承诺:致:产品质量保证书
(注:按照谈判供应商须知5.6商务技术文件要求提供,其中必须提供的资料,谈判供应商必须全部提供,否则谈判无效)。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9日期: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10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注意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件11(4)提供的货物有多项的,应将每项标的的企业具体情况均列明。多项货物由同一企业生产的,可以合并填写在一条情况说明中。(3)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2)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应含有苗种的质量保证措施、初步放流步骤、放流各阶段的质量保证措施等)苗种放流方案(格式)附件12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关于苗种质量的承诺函附件13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谈判供应商名称(公章):
特此承诺!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3、我方未被列入农业部通报的增殖放流违法违规供苗单位名单。2、用于放流的苗种是本地种或子一代,濒危物种可以为本地种的子二代,禁止放流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经济苗种供应单位必须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流放苗种管理的通知》(农办渔[2014]55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中央财政经济物种增殖流放苗种供应有关情况的通报》(农办渔[2015]52号)要求,且所有放流苗种必须是本单位培育的,不得从其他苗种单位采购,不得外购。1、2019年以来,我方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全部合格;我方承诺:
合同名称:北海市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合同格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谈判供应商名称(公章):
签订合同地点: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采购人(甲方):项目编号:合同编号:采购计划号:北海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时间:
分标采购品名数量/万尾技术参数及要求备注特别说明:本项目成交金额采用固定人民币总价不变,以数量制进行竞争性谈判报价,其单位为万尾。其中:长毛对虾苗种数量不得低于3019万尾起;黄鳍鲷苗种数量不得低于42万尾起。(低于响应的最低数量将视为无效报价):根据采购方案预算中,长毛对虾苗种、黄鳍鲷苗种的预算单价,采用等值计算方式,以长毛对虾苗种的单价作为基数。1尾黄鳍鲷苗种=61.9尾长毛对虾苗种;故谈判供应商的综合评标报价计算方式为:某谈判供应商的综合评标报价数量=黄鳍鲷苗种数量×61.9+长毛对虾苗种数量。本项目总承包费用包含以下内容:苗种采购、检验、运输、保管、放流、船舶的租赁费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分标采购品名数量/万尾技术参数及要求备注特别说明:本项目成交金额采用固定人民币总价不变,以数量制进行竞争性谈判报价,其单位为万尾。其中:长毛对虾苗种数量不得低于3019万尾起;黄鳍鲷苗种数量不得低于42万尾起。(低于响应的最低数量将视为无效报价):根据采购方案预算中,长毛对虾苗种、黄鳍鲷苗种的预算单价,采用等值计算方式,以长毛对虾苗种的单价作为基数。1尾黄鳍鲷苗种=61.9尾长毛对虾苗种;故谈判供应商的综合评标报价计算方式为:某谈判供应商的综合评标报价数量=黄鳍鲷苗种数量×61.9+长毛对虾苗种数量。本项目总承包费用包含以下内容:苗种采购、检验、运输、保管、放流、船舶的租赁费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供货一览表第一条、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三条、权利保证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各项指标均须达到质量要求。2、乙方在提供放流苗种时必需持有苗种检疫合格证,且经甲方核验通过。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如有)。第二条、质量保证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本项目的货物价款、配合放流、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抵指定交货地点等各种费用和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和项目利润的总和。如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第四条、包装和运输4、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和资料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1、流放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增殖放流任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五条、交付和验收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2、货物的运输方式:。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实施条件(如场地、水源等)。第六条、实施和培训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5、本项目由甲方组织人员和乙方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第八条、付款方式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2、货物质量保证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第七条、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第十条、税费1、无。第九条、质量保证金3、付款方式: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完成且专项财政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给成交供应商,在增殖放流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专项财政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给成交供应商。2、资金性质:。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规格、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由甲方验收人员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鲷科鱼类(SC/T9418-2015)》、《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日本对虾(SC/T9421-2015)》等有关规定、谈判文件和放流苗种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成活率对乙方提交的货物进行验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公正人员、渔民群众代表对验收、投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第十二条、交货和验收4.上述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因人为因素出现的问题不在免费质保期内。3.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如在放流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6.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5.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苗种在放流前进行检验时,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使之能达到基本检验流程,并协助甲方一起检验,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3.用于增殖放流的水生生物苗种需由具备资质的水产品检验机构进行疫病和药残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放流。药残检验按《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农办渔〔2009〕52号)执行,苗种疫病检测参照《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等3个规程的通知》(农渔发〔2011〕6号)执行。乙方在交货时要提供相应检验合格资料。2.乙方交货前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2.相关检验证明书、检测报告以及清单一并随货物提交。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损伤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7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超过7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苗种损伤、死亡等,按质量不合格处理。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成活率、技术标准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4.成交通知书。3.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2.乙方提供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十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经办人:年 月 日 |
第六章评定标准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一般货物类合同附件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
3、保修期责任: | |
4、其他具体事项: | |
甲方(章) 年 月 日 | 乙方(章) 年 月 日 |
投标产品提供企业按(桂财采〔202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根据《北海市财政局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效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北财采〔2022〕12号)对评标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20%);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谈判小组将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依据,对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下列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二、评标方法2.评审依据:以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1.谈判小组成员组成: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一、评审原则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时,谈判小组将按最后综合评标报价数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文件中技术、服务、合同条款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排序,并按确定报价数量由高到低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其余以此类推。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采购。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4.谈判小组将以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在谈判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标报价数量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3.竞争性谈判的主要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竞争性谈判的主要产品提供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本项目成交金额采用固定人民币总价不变,以数量制进行竞争性谈判报价,其单位为万尾,如属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最终评标价(数量)=评标价(数量)×(1+20%),除上述情况外,最终评标价(数量)=评标价(数量)。
2.谈判小组认为,某谈判供应商的有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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