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绍兴段及新昌联络线(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第2标段土地类专题
金额
658.9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8.94万元
招标公司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75-880226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绍兴段及新昌联络线(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第2标段土地类专题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绍兴段及新昌联络线项目实施机构等有关事宜的复函》(绍政办发函〔2022〕27号)文件,明确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为实施机构负责以上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工作,依法推进后续相关工作。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作为招标人,现拟对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绍兴段、新昌联络线(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的土地类专题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起点位于诸暨街亭枢纽顺接绍诸高速延伸线,向东经过诸暨街亭、东和、东白湖,向东南避开会稽山古香榧群核心区,东延在嵊州谷来与已建杭绍台高速互通,路线转向东北经过谷来、崇仁、三界,下穿已建杭台高铁向东与常台高速相连通。路线方案主线全长65.3公里,其中嵊州段39.9公里,诸暨段25.4公里。依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本项目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全线设枢纽互通立交3处,一般互通立交5处,沿线设施包括服务区1处。连接线2条,约7公里。项目初步估算建安费约141亿元,总投资约214亿元。
2.1.2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绍兴段起于新昌县小将镇附近顺接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工程,路线向西南方向连续设置4个隧道穿越妮姑岭、唐家尖到达新昌-天台交界处,设置1个长隧道穿越两地交界,终点顺接甬金衢上台州段。路线总长度约9.2公里。本项目拟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项目总投资约32.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2.5亿元。
2.1.3新昌联络线(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起于新昌-宁海交界北侧大尖头山区附近,衔接鄞州至宁海高速(甬金衢上宁波段),在宁波-绍兴两地交界处以隧道形式穿越。向西在527国道南侧布置,到达小将镇设置枢纽衔接甬金衢上新昌段后路线转向北上跨规划527国道,至董村附近设置互通,同时预留与省规划甬金衢上枢纽设置条件(远期);路线继续向西北穿越山区到达新昌-嵊州交界向北在新合村接甬金高速改扩建预留枢纽。路线总长度约29.7公里,其中新昌段28公里,嵊州段1.7公里。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项目定位为区域主要干线公路,按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路基宽33.5米。项目总投资约93.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59.1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设3个标段:
第1标段: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土地类专题;
第2标段: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绍兴段土地类专题;
第3标段:新昌联络线(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土地类专题;
注:投标单位可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1个标段。
2.2.2工作内容:全线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土地报批及林地报批、土地勘测定界(含分户测量)等(含资料收集、报告书文件编制、评审、配合申请、配合报批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收集资料、数据分析、编制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国家湿地及风景名胜区占用审批(如有)、饮用水源占用审批(如有)、森林公园及文化遗产占用审批(如有),协助招标人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申请,组织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相关评审,经审查通过后协助招标人逐级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审查,协助招标人完成由项目主管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批复。
(2)土地报批及林地报批:耕作层表土剥离(完成项目前期对接及土壤调查工作、土壤评价工作、编制表土剥离利用方案、编制工程投资估算、绘制总体布局图等)、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额度申请方案、两区(即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现代农业园区核减)一提升调整方案(如有)、标准农田占补方案(含安置用地)等专题方案,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根据项目实际使用林地情况编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以及生态湿地、古树名木、采伐设计等专题报告,协助征占用林地审批、采伐证办理等审批手续;协助招标人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用地申请,拟订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协助招标人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直至取得批复。用地批复后协助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3)土地勘测定界:土地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内权属界线测绘及调查;地类面积测量统计(分村、分户);征地界线放样(埋设木桩或铆钉);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界址点汇总表、土地定界图编制等)。
2.2.3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用地批复之日止,同时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按时提交成果文件。
2.2.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组织审查和批复。
2.3招标估算价:第1标段6589400元。第2标段1257750元。第3标段3158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等级证书;③省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④省级及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等级证书,并至少承担本项目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土地报批工作;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工作应具有相应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3投标人须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登记联系电话0575-88203654。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2月30日08:30时至2023年1月6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第2标段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3 年1月28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
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1: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37387 ;账户2: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288;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5.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4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皋埠街道银兴路165号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西郊路冠城商业广场
邮政编码:312035
邮政编码:312000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75-85202615
电 话:0575-88022609
招标人: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下载:
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绍兴段及新昌联络线(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土地类专题第2标段招标文件(12.20).doc
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绍兴段及新昌联络线(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第2标段土地类专题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绍兴段及新昌联络线项目实施机构等有关事宜的复函》(绍政办发函〔2022〕27号)文件,明确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为实施机构负责以上高速公路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工作,依法推进后续相关工作。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作为招标人,现拟对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绍兴段、新昌联络线(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的土地类专题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附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起点位于诸暨街亭枢纽顺接绍诸高速延伸线,向东经过诸暨街亭、东和、东白湖,向东南避开会稽山古香榧群核心区,东延在嵊州谷来与已建杭绍台高速互通,路线转向东北经过谷来、崇仁、三界,下穿已建杭台高铁向东与常台高速相连通。路线方案主线全长65.3公里,其中嵊州段39.9公里,诸暨段25.4公里。依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本项目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全线设枢纽互通立交3处,一般互通立交5处,沿线设施包括服务区1处。连接线2条,约7公里。项目初步估算建安费约141亿元,总投资约214亿元。
2.1.2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绍兴段起于新昌县小将镇附近顺接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工程,路线向西南方向连续设置4个隧道穿越妮姑岭、唐家尖到达新昌-天台交界处,设置1个长隧道穿越两地交界,终点顺接甬金衢上台州段。路线总长度约9.2公里。本项目拟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项目总投资约32.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22.5亿元。
2.1.3新昌联络线(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起于新昌-宁海交界北侧大尖头山区附近,衔接鄞州至宁海高速(甬金衢上宁波段),在宁波-绍兴两地交界处以隧道形式穿越。向西在527国道南侧布置,到达小将镇设置枢纽衔接甬金衢上新昌段后路线转向北上跨规划527国道,至董村附近设置互通,同时预留与省规划甬金衢上枢纽设置条件(远期);路线继续向西北穿越山区到达新昌-嵊州交界向北在新合村接甬金高速改扩建预留枢纽。路线总长度约29.7公里,其中新昌段28公里,嵊州段1.7公里。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项目定位为区域主要干线公路,按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路基宽33.5米。项目总投资约93.8亿元,其中建安费约59.1亿元。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设3个标段:
第1标段:诸暨至嵊州高速公路土地类专题;
第2标段:甬金衢上高速公路绍兴段土地类专题;
第3标段:新昌联络线(鄞州至宁海高速公路西延)土地类专题;
注:投标单位可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1个标段。
2.2.2工作内容:全线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土地报批及林地报批、土地勘测定界(含分户测量)等(含资料收集、报告书文件编制、评审、配合申请、配合报批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收集资料、数据分析、编制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国家湿地及风景名胜区占用审批(如有)、饮用水源占用审批(如有)、森林公园及文化遗产占用审批(如有),协助招标人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申请,组织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相关评审,经审查通过后协助招标人逐级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审查,协助招标人完成由项目主管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批复。
(2)土地报批及林地报批:耕作层表土剥离(完成项目前期对接及土壤调查工作、土壤评价工作、编制表土剥离利用方案、编制工程投资估算、绘制总体布局图等)、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额度申请方案、两区(即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现代农业园区核减)一提升调整方案(如有)、标准农田占补方案(含安置用地)等专题方案,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根据项目实际使用林地情况编制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以及生态湿地、古树名木、采伐设计等专题报告,协助征占用林地审批、采伐证办理等审批手续;协助招标人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建设用地申请,拟订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协助招标人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直至取得批复。用地批复后协助招标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3)土地勘测定界:土地勘测定界(用地范围内权属界线测绘及调查;地类面积测量统计(分村、分户);征地界线放样(埋设木桩或铆钉);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界址点汇总表、土地定界图编制等)。
2.2.3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用地批复之日止,同时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按时提交成果文件。
2.2.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文件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组织审查和批复。
2.3招标估算价:第1标段6589400元。第2标段1257750元。第3标段3158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等级证书;③省级及以上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④省级及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等级证书,并至少承担本项目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土地报批工作;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工作应具有相应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3投标人须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登记联系电话0575-88203654。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2月30日08:30时至2023年1月6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第2标段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3 年1月28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
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1: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37387 ;账户2: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288;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5.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5.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30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6.4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6.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 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皋埠街道银兴路165号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西郊路冠城商业广场
邮政编码:312035
邮政编码:312000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75-85202615
电 话:0575-88022609
招标人: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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