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fd-2022-07-25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公司新安县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峰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1523623872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2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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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中医院糖尿病足检测仪、胰岛素泵、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FD-2022-07-2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中医院糖尿病足检测仪、胰岛素泵、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中医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新安县中医院糖尿病足检测仪、胰岛素泵、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
目,包含新安县中医院糖尿病足检测仪、胰岛素泵、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中医院糖尿病足检测仪、胰岛素泵、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安县中医院糖尿病足检测仪、胰岛素泵、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
证》。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无需再提供承诺函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02日08时30分到2022年08月0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且满足以
下要求,发至邮箱(3588943381@qq.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宇文恺街交叉口南100米路西洛阳航辉科技有限公
司院内2楼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宇文恺街交叉口南100米路西洛阳航辉科技有限公
司院内2楼办公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新安县中医院糖尿病足检测仪、胰岛素泵、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宇文恺街交叉口南100米路西洛阳航辉科技有限公司院内2楼办
公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8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FD-2022-07-25
2、项目名称:新安县中医院糖尿病足检测仪、胰岛素泵、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0000.00元
最高限价:270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HNFD-2022-07-25新安县中医院糖尿病足检测仪、胰岛素泵、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
项目270000.0027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本项目新安县中医院糖尿病足检测仪、胰岛素泵、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包含新安县中医院糖尿病足检测仪、胰岛素泵、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
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安装调试合格;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
证》。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无需再提供承诺函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地点:河南峰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且满足以下要
求,发至邮箱(3588943381@qq.com):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
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8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宇文恺街交叉口南100米路西洛阳航辉科技有限公司院
内2楼办公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8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宇文恺街交叉口南100米路西洛阳航辉科技有限公司院
内2楼办公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8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中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新城南京路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379-62996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峰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宇文恺街交叉口南100米路西洛阳航辉科技有限公司院内2
楼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5236238729
电子邮箱:3588943381@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5236238729
2022年8月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中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新城南京路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379-629967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峰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宇文恺街交叉口南100米路西洛阳航辉科技有限公
司院内2楼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523623872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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