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泉街道非等级物业小区楼道、庭院杂物清理清运项目(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万泉街道非等级物业小区楼道、庭院杂物清理清运项目(2024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4-00666
项目名称:万泉街道非等级物业小区楼道、庭院杂物清理清运项目(2024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在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内,对三堆杂物、垃圾残土、大型构件等废弃物料,以及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进行拆除和清运;对违规种植、小开荒、违规饲养家禽等进行清理和运输;对积、污水进行排运。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本项目服务期1年,直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2、付款方式:根据需方安排进行结算,以实际发生量结合响应比率结算支付相应金额。(提供中标合同、发票等相关要件)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合同期内项目总预算50万元,根据实际发生量结算。 为了保证违章建筑拆除、杂物、垃圾残土清运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万泉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拆除违章建筑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现场安全事故,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如下条件: 1、中标供应商对现场作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负全责,相关服务必须自行完成,不得分包和转包。 2、中标供应商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手动工具和机械拆除房屋,施工顺序应从上至下分层拆除; (2)拆除管道及容器时,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化学性质,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拆除工作; (3)严禁超负荷使用机具;严禁机具带故障运转; (4)在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作业现场必须设专门安全员进行巡视; (6)其他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中标供应商对不同的工程对象,必须制定可操作的技术安全措施。现场必须设有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4、三年内无责任伤亡事故发生。 5、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工作,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最迟5小时内到达拆除现场开始拆除工作。 6、中标供应商拆除所有的违建物残值归原违建方所有,采购人和拆除单位无权处理拆除的违建物残值。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1年,直至预算金额使用完毕为止,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时30分至2024年05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万泉街道办事处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逸街27号
联系方式:024-24316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方式:024-86856767
邮箱地址:lnds86856767@1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5830188000317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亚男、秦玉红、柴盼、李玉森
电 话:024-8685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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