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可燃气体报警与通风设施联动改造项目三、四标段
金额
614.5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4.5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可燃气体报警与通风设施联动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四川省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408-511500-07-02-360342】JXOB-00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 酒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8-511500-07-02-360342】JXOB-0058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根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酒厂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对501车间等安装防爆轴流风机、酒精探测报警器、联动控制系统 等,并对配套电气、控制线路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乙醇浓度报警装置与机械通风设施联动,保障生产安全。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2)各标段工期均为:360日历天。 (3)招标范围:详见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有限公司可燃气体报警与通风设施联动改造项目三标段、四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4)建设地点:五粮液产业园区。 (5)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不含税):6145301.62元。 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不含税):7832052.1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 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消防设施安装或维修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人民币的消防设施安装或维修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 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 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 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2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30 00:00 至 2024-10-07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 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 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 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 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 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22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 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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