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货物类中国电力建设北京曹各庄项目示范区软装设计及实施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京海赋锦业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经理010-883581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北京市门头沟区新城0604街区MC00-0604-0104-01、0107、0104-0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以下简称“北京曹各庄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北京市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北京市门头沟区新城0604街区MC00-0604-0104-01、0107、0104-0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海赋锦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北京海赋锦业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示范区软装设计及实施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曹各庄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26614.20㎡,地上总建筑面积84806.78㎡,地下总建筑面积41807.42㎡;包含0107地块(住宅)、0104-01地块(住宅)、0104-02地块(商办)三个地块。 2.3 交货期限:32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11月01日。 2.4 招标范围: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售楼处、78、92、115户型软装配饰设计及实施、后期配饰运输、安装、维保、软装配置调整、后期摄影及报奖等事项,以及上述工程的相关配合。另样板间场外门厅及样板间极致收纳的设计费和施工费在总价内综合考虑,详见技术需求文件。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及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资金已落实。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1 资质要求:无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以来负责过至少2项合同额不低于80万的软装设计及安装项目;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不是项目开发所在地政府禁入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禁用承包商名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负责过至少2项合同额不低于80万的软装设计及安装项目。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线下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 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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